Ⅰ 貸款必須要有房產證么
是的,需要有房產證。
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責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1)申請房貸一定要抵押房產證嗎擴展閱讀:
申請個人貸款的條件:
第一,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四,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五,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滿足以上條件,您就可以向商業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貸款費用
(1)律師審查費。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銀行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由銀行委託的律師出具的關於個人資信的法律意見書,這項費用一般是由申請人負擔。廣州的這項費用是由銀行來承擔。律師的委託費一般是貸款額的3‰。
(2)公證費。貸款申請人為夫妻一方或者共同購房人一方的,其他共有人要對是否同意將房屋抵押給銀行作出聲明,這個聲明需要公證。
(3)產權登記費。購房者在拿到房產證以後,要到登記機關進行抵押登記,要交登記費用。
(4)保險費。借款人在申請抵押貸款時,要給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在抵押期間內,保險單由貸款人,即由貸款銀行保管。不同保險公司的財產保險費費率略有不同。
您從銀行獲得貸款所涉及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保險費、鑒證費、評估費、契稅、印花稅等有關稅費都需由您承擔。
Ⅱ 現在房屋貸款不需要抵押房產證了。以前是需要抵押在銀行的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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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回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答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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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貸款買房後房產證原件必須抵押在銀行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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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內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容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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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貸款買房要抵押房產證嗎
是這樣的情況,既然你辦理貸款買房的話,需要把房產證抵押給銀行,等你把貸款還完了再辦理結清證明再辦理解除手續就可以了。
Ⅳ 辦理房貸時,銀行是不是要壓房產證
是的 銀行要做抵押手續 辦理它項權證
你在房產證辦出來,在交給銀行做抵押之前,可以復印房產證,留作備用。
Ⅵ 房貸需要抵押房產證嗎
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需要在房產證上做抵押登記,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專項權證》。
根據《城市屬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後,由抵押人收執。並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以預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6)申請房貸一定要抵押房產證嗎擴展閱讀: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Ⅶ 在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時候必須要提供房產證嗎
在辦理房屋抵押貸款的時候必須提供房產證。因為抵押貸款的抵押物為房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房屋可以作為抵押物,而房產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辦理抵押物登記時必須提供房產證。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十四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應當向登記部門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復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