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佳縣的經濟
道光十九年(1839),佳縣糧食總產750萬公斤,畝產16公斤,人均佔有糧79公斤。民國初期,兵匪搶掠,賦稅繁多,土地兼並嚴重,生產方式陳舊,農業生產緩慢發展。1938年,糧食總產1000萬公斤,畝產16.5公斤,人均佔有糧110公斤。
1947年,土地改革實現耕者有其田,農民成土地的主人,生產積極性空前提高。經過變工隊、互助組和初、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四個階段,引導農民走上合作化道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1978年,通過大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廣施化肥農葯,不斷推廣良種,改進勞動工具,提高了農業生產能力,糧食產量基本逐年遞增。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農村經濟體制進行重大改革,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解放生產力。1982年,糧食總產6512.5萬公斤,畝產119.3公斤,人均佔有糧340公斤,總產比1949年增長5.8倍,向國家提供商品糧239萬公斤,是1949年的3倍。
1985年,縣內逐步形成綠豆、烤煙、紅棗、白絨山羊4個生產基地,促進種植業結構的調整,加快農產品商品化進程,糧食生產逐步向質量型、效益型轉變,大豆、綠豆、玉米、馬鈴薯已成為種植業的主導產品,小雜糧種植逐步形成規模。
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注「三農」(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中共佳縣縣委、縣政府積極引導調整種植業結構,加快品種更新換代,實施種子工程,大力推廣節水旱作農業技術,組織實施科技入戶工程,推動種植業的又一次革命。佳縣糧食總產再次突破6000萬公斤,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1319元。 清朝以前,境內僅有幾家簡陋的手工作坊。清代始有造紙業。
1942年,陝甘寧邊區開展大生產運動,縣內造紙、紡織、軍工業有較大發展。峪口村給邊區政府、軍民生產大量票證、制幣和課本用紙,為邊區經濟、文化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家庭紡織業悄然興起,縣城辦起了設備先進的同益紡織廠。晉綏軍區工業部在境內擴建、新建了8個工廠。到1945年,佳縣紙張、土布除自給外,還大量銷往周邊縣區,軍隊和地方從事工業生產的工人約4000餘人,工業盛極一時。
1955年,縣內辦起第一個國營工業企業——李潤山煤礦。到1978年,國有企業發展到10個,社隊集體工業企業有23個,但仍以農產品加工、機械修理為主,且規模較小,固定資產多在50萬元以下,工業產值均在10萬元以內。
1986年在神(木)府(谷)經濟開發區籌建瓷窯灣煤礦,但始終未能扭轉佳縣縣辦工業的頹勢。其他多數縣辦工業也出現虧損,生產經營每況愈下,進而停產、拍賣、轉制,而民營企業則代之而起。
2005年,華鹽公司與陝西省化工六院的專家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制定出利用佳縣岩鹽和神府煤炭資源,建設煤鹽一體化工業園區規劃,計劃總投資7億元人民幣。 民國前期,佳縣商品貿易以小雜糧、油料、牲畜、木材、紅棗、皮革、絨毛、飲食等土特產為主。抗日戰爭開始,日本侵略者飛機轟炸縣城,國民黨實行經濟封鎖,商號紛紛歇業,只有螅蜊峪作為延安和晉綏邊區的交通樞紐,每日停船40餘艘,裝卸貨物400多噸,河面桅檣相望,街市店鋪林立,成為晉綏和陝甘寧邊區商品、物資的重要集散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工農業生產迅速發展,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商品流通也在曲折中逐漸擴大。1949年,佳縣社會商品零售額79萬元。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縣內形成以國有商業為主導、供銷商業為助手、集市貿易為補充的商品流通體系。佳縣社會商品零售額達447萬元。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將個體經營當作「資本主義尾巴」加以批判、革除,只有國有商業和供銷商業獨占市場,造成統得過死、缺乏競爭、市場呆板。1978年實行改革開放後,商業、供銷、糧食等系統進行一系列改革,實行多種經濟形式、經營方式並存的流通體制,逐步引入競爭機制,市場日益繁榮。1988年,佳縣有商業零售機構1010個,社會商品零售總額5079萬元,其中個體有證商業戶819戶,商品零售額1350萬元;集體所有制商業(主要是供銷合作商業)零售總額1383萬元,全民所有制商業零售總額2346萬元。
1996年,佳縣有貿易零售網點1301個,社會商品零售總額6981萬元。2000年,商業零售網點增至2352個,社會商品零售總額達7980萬元。
2005年,貿易零售網點整合為1416個,其中國有企業網點30個,從業人員320人;集體企業網點22個,從業人員147人;有限責任公司3個,從業人員10人;私營企業6個,從業人員30人;個體經營網點1355個,從業人員1802人。社會商品零售總額14613萬元,其中國有企業銷售3543萬元,集體企業銷售124萬元,個體、私營經濟銷售109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