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院可以查封拍賣無法分割的共有房產嗎
具體案例具體分析,不一樣的事情結果當然會不一樣了,這個說不定的,有很多相關法律都要考慮進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共有人提起析產訴訟或者申請執行人代位提起析產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訴訟期間中止對該財產的執行。」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條規定:「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貳』 如何理解公共價值效應對四種拍賣形式均衡結果的影響
拍賣的四種形式Englishauction英式拍賣英式拍賣,也稱為公開增價拍賣。據稱這種拍賣形式是當今最常見的拍賣方式。買家公開相互競價,每次競價都要比前一次的競價更高。可以由拍賣師宣報價格,也可以由買家自己報價(或者請一位代理人代表買家報價)。當沒有人願意繼續競價時拍賣結束,出價最高者需支付所報出的價格。或者,如果賣家已經提前設定了最低售價(「保留價」),而最終的競價沒有達到這個價格,拍賣品則不出售。有時候拍賣師會限定最低報價增幅,從而使下一次競價必須高於當前的最高價格。Dutchauction荷蘭式拍賣荷蘭式拍賣,也稱為公開降價拍賣。在傳統的荷蘭式拍賣中,拍賣師以相對較高的價格起拍,然後逐步降低,直至有人願意接受拍賣師開出的價格。勝出者需要支付最後一次宣布的價格。Sealedfirst-priceauction首價密封拍賣首價密封拍賣也叫首價密封投標拍賣。根據這種拍賣方式的要求,所有買家須同時提交密封好的報價,因而沒有人知道其他競買者的報價。出價最高者支付其報出的價格。Vickreyauction維克瑞拍賣維克瑞拍賣,也稱為第二價格密封拍賣。這種拍賣方式與首價密封拍賣基本相同,區別僅在於勝出者需要支付的價格是第二高的報價,而不是他自己的報價。這與eBay(GoogleAdWords似乎也使用這樣的方式)所使用的代理人競價系統相似,在這個系統中,勝出者需要支付第二高的報價,再加上一個報價的增額(如10%)。
『叄』 繼承的共有房產是否必須所有共有人全部同意才能出售或拍賣
強制拍賣行為必須具備法定條件才能成立,否則拍賣無效。對於強制拍賣的條件,各國規定不一,但總的來說是根據拍賣物是動產或非動產來區分不同條件的。而一般的強制拍賣應具備下列條件:
1.強制拍賣由國家法定的執行機關實施。在我國,有權實施強制執行的機關是法院。在法制國家裡,公民的財產權非經正當的法律程序不受剝奪和限制,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法律特別授權都不享有強制執行權,不能對他人的財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對公民財產的強制拍賣只能由執行機關依職權而為,未經授權的其他單位不能實行強制拍賣。
2.強制拍賣必須有執行依據。執行依據是執行機關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是確認雙方當事人中一方負有民事義務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權利並有執行力的法律文書。由於強制執行的目的在於實現債權人已經確定的民事權利,因此強制拍賣應該以存在實體權利為前提。
3.被執行人的財產已經查封或扣押。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後,若經過一定期悶債務人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權將該財產拍賣。可見,查封、扣押債務人的財產為強制拍賣之必經程序。
4.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債務。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其在指定的期問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強制執行。」債務人逾期不履行執行通知規定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強制執行,將其有關財產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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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本案共有房產可否直接拍賣
在本案執行中,執行人員對該共有房產可予以執行無異議,但對如何處置該共有房產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雖然房產其他共有人提出異議,但也可對宋某與朱某等人共有房產直接裁定拍賣,只要同時保護其他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即可。
另一種意見則認為,對被執行人與他人共有財產直接拍賣不當,應先通過執行聽證或訴訟方式分割共有房產,分割後,才可對被執行人應享有的部分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否則屬程序不到位。
第一種意見更可取,理由如下:
一、本案的房產並不屬於可分割物,強行分割有損其使用價值,應整體予以處置。理論上,共有財產的分割方法有三種:實物分割、變價分割以及折價補償。
1、實物分割是指在無損於共有財產價值的前提下,按各共有人的份額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使各共有人分得應有部分。
2、所謂變價分割即變賣、拍賣共有物將價金分配給共有人的方法。
3、折價補償則是共同財產由共有人中一人或數人取得時,該取得人對其他共有人予以補償的分割方法。
三種方法原則上並無先後之分,法院分割時,僅須斟酌各共有人之利害關系、共有物之性質及其價格、經濟效用及公共利益等,以公平方法決定。但三者的適用條件、適用對象存在不同,實物分割適用對象為可分割的共有財產,而變價分割則適用於共有財產不可分的情況。所謂不可分,即分割有損共有財產價值的情形。
二、折價補償方法則適用於共有人中有人願取得共有財產的條件之下。這是在民法理論上共有財產的分割方法,具體到對共有財產的執行中,也應用上述方法執行。這就要求對可分共有財產應用實物分割方法執行,對不可分、分後有損財產價值的應用變價分割或折價補償的方法執行。
三、本案中,共有物是宋某與朱某等人共同共有的房產,房產因其建造時各種配套設施設置的單一性,強行實物分割則有損於其用於居住的價值,應明確屬於不可分物。在此情況下,可直接予以整體拍賣,而後執行被執行人的份額價款。這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1條「共有財產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的,可以折價處理」的規定。
『伍』 共有房產可否直接拍賣
徵得所有共有產權人同意才可拍賣。。
『陸』 共有房產拍賣問題
法院能否拍賣共有房產,不能一概而論。一、夫妻共有房產共有的房產法院能強制拍賣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生活的收入、債務,除法律有特別規定或者雙方有書面約定的外,為共同收人和債務,負有共同清償的義務。對負有共同清償義務的執行標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同房產。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第三人不知道的,可以以共同財產清償,人民法院可以強制拍賣共有房產。二、其它共有房產與其他人共有房產,能夠分割的,可以查封拍賣;難以分割的,不能查封拍賣。
『柒』 與別人共有房產被法院查封是否可以拍賣
可以拍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1條「共有財產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損其價值的,可以折價處理」。因此,共有財產可以整體拍賣,折價處理後的款項屬於債務人的部分,用於清償所拖欠債務;屬於其他共有人部分,返還給其他共有人。
『捌』 我家有一套共有產權房,對方要求分割,法院必須拍賣嗎
不一定,可以由其中一個共有人按照評估價把對方的份額現金給對方,房子歸自己,這樣也是合法的,法院優先這么處理,無法處理時最後才會拍賣房子
『玖』 共同價值拍賣實驗中報價的依據
共同價值拍賣實驗中報價的依據主要是在於這些實物的具體的流通價值一般流通價值高的話,報價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