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民間房產抵押問題
首先,就是簽訂借貸合同的問題。因為民間借貸通常都是發生在關系很好的雙方身上,進而,許多借貸雙方都是只簽訂普通的借條,不過這樣很不「保險」,建議大家要簽訂標準的借貸合同。若僅簽訂普通借條,借條內容一般很簡單,許多方面都不會涉及到,很容易產生糾紛。一旦產生糾紛,當事人想要在法律上獲得幫助也是很困難的。
其次,用房產抵押貸款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需要到有關房管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根據有關規定,抵押合同要在登記之日才有效,若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很可能造成抵押無效,那麼這樣的抵押貸款就沒有法律效應。
此外,在用房產抵押辦民間借貸時,一定要考慮自身的還款能力,因為,用房產做抵押通常都是唯一住房,但這並不充分的表明,借款人就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所以,借貸雙方一定要相互核實後再進行借貸。
另外,用房產抵押辦理民間借貸時,雙方都要慎重考慮還款能力,用房產抵押的方式貸款許多時候都是自己的唯一住房,並不能代表借錢方有足夠的還款能力,所以雙方都要核准後再進行借貸。
B. 民間房產抵押手續怎麼辦
在民間借貸中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 日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
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在民間借貸中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
效。辦理民間借貸房屋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l)民間借貸主合同及民間借貸抵押合同;
(2)民間借貸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登記申請書;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
《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6)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7)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8)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對抵押申請進行審核,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在登記受理之日起
15 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書面答復,並予以登記發證: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
項權利記載,交由抵押人收執,同時向抵押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2)以預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
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C. 民間房產抵押手續需要怎麼辦理
在民間借貸中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 日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在民間借貸中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辦理民間借貸房屋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民間借貸主合同及民間借貸抵押合同;
民間借貸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抵押登記申請書;
《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
《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D. 民間借貸房產抵押能登記嗎
可以辦理抵押登記。
《擔保法》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擔保法》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擔保法》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 民間個人之間貸款房屋抵押流程怎樣需要什麼資料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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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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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民間借貸中房產抵押問題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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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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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民間借貸中如何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在民間借貸中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 日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 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在民間借貸中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 效。辦理民間借貸房屋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文件: (l)民間借貸主合同及民間借貸抵押合同; (2)民間借貸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登記申請書;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 《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5)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6)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7)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8)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記機關應對抵押申請進行審核,權屬清楚、證明材料齊全的,應在登記受理之日起 15 日內作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書面答復,並予以登記發證: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 項權利記載,交由抵押人收執,同時向抵押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2)以預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記機關應在抵押合同上作記載,抵押的房地產 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H. 民間借貸能否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只要辦理了抵押登記就可以辦理他項權利證,如果沒有辦理抵押登記,那麼抵押權也未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
一、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
三、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四、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五、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8)民間房產抵押登記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雙方可以發生在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或者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之間。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用於本單位生產、經營的,只要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民間借貸合同就有效。
房地產抵押一經設定,即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不僅在當事人之間設定了相應的權利義務,且對抵押物及與其有關的其他財產權也有影響。根據房地產抵押權效力的對象,可將其劃分為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民間借貸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地產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