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買賣過戶的時候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嗎
是的。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二條、第三十二條。二手房買賣過戶的時候當事人本人必須親自到場。
第十二條申請房屋登記,應當由有關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但本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請房屋登記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權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權利;
(三)因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權利;
(四)有本辦法所列變更登記情形之一;
(五)房屋滅失;
(六)權利人放棄房屋權利;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 二手房過戶必須本人到場么
過戶的時候原則上房主這邊產權人本人必須到場的,但是如果真的有其他原因不能到場,需要提前在正規公證處做公證委託,由被委託人帶著自己的身份證以及房產證和產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到場。
買方的話本人必須到場。
3. 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是否需要本人到場
答 :房子是固定資產,必須本人在場,出示身份證,戶口簿進行交易才有法律效力。
4. 房產過戶要本人到場嗎
房產過戶要本人到場嗎;肯定是需要房產證本人到場簽字過戶的。。。
如果房產證本回不到場過戶,就需要本答人寫一份房產過戶委託它人代辦的掃托書,並且加上公證,這樣就可以不到場辦理過戶了。
由委託人持代辦委託書,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原件才能辦理。
5. 二手房過戶必須要房主到場簽字嗎
二手房過戶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可以不到場簽字。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辦理授權書,指定代理人代替簽字辦理過戶。
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共有人把授權書,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房產證等證件資料,交於指定代理人,由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代替簽字過戶住房。
《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三條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五條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使用中文名稱或者姓名。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應當提供中文譯本。
委託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明。境外申請人委託代理人申請房屋登記的,其授權委託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者認證。
(5)房產過戶用不用本人到場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房屋登記行為,維護房地產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第三條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的房屋登記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登記工作。
第四條
房屋登記,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辦理。
本辦法所稱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6. 二手房買賣過戶的時候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嗎
需要的,買方賣方都需要親自到場,還需要帶上身份中原件
7. 二手房過戶時,買方是否必須本人親自到場
辦理過戶需買賣雙方本人到場。
房地產市場管理處要求房屋所有權過戶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書
2、房屋測繪圖紙(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檔證明(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產評估報告
5、房主提供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如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結婚證)
6、房屋買賣合同
7、房地產過戶申請表、保證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
8、買房的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