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一直沒有辦房產證
房產證是買房者通過交易,取得了房屋的合法的所有權,可依照法律對所購的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以及處分的相關權利的證件。按照我國目前現行的房屋的所有權登記制度,進行房屋登記是城鎮的房屋權利歸屬法定的公示方法。
買沒有房屋產權證的房子有何風險:
1、房屋出賣人在和你進行交易的時候,在法律上,他現在還不是房子的所有權人,沒有權力進行處分。
2、沒有房產證的房字有可能是違章的建築,而違章的建築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
3、如果遇到政府強制要求拆除,政府是能夠不進行補償的。
4、無法辦理或者長期沒有得到房產證的那些情況:
(1)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2)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3)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4)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5)開發企業將房屋重復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6)樓盤被法院查封;
(7)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8)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范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9)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10)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11)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12)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13)房屋契稅尚未繳納;
(14)公共維修基金尚未交付;
(15)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16)個別購房者購房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17)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18)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
造成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產生的原因有四種:
第1種是由開發商造成的,這是主要原因,也是實踐中出現問題最多的一種,如上面所列的第1—12種。
第2種是由購房者本身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2一16種。
第三種是由於房產證辦理部門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7種。
第四種是由代辦人員造成的,如上面所列的第18種。
如果一定要買,就把錢款搞清楚。還要看你是從什麼渠道購買這所房屋的。如果是購買法院處置的相關房屋的話,應當保存好相關法律文書。並及時依據相關文書到管理部門辦理相關證件。先簽訂合同、公證後付款,剩下些尾款待對方拿到房產證後付清,如此操作存在一定的風險,況且該房買賣是有限制的,若業主拿到房產證後反悔,買房子所付的錢能否收回要看具體情況,你這種情況不適用通過法院的判決來進行合法的房產轉讓。不過就算你公證了也不一定就算數的。
只公證不過戶對買房人來說存在巨大風險。因為在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中,買賣雙方一旦發生糾紛,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的第1證據,購房合同屬於次要證據。一旦賣房人將房屋抵押或轉售,買方人的利益將無法保證。另外,公證機構應該根據房產證的所有權而不是根據買賣合同來做公證,如果雙方發生糾紛走訴訟程序,其公證效力也將受質疑。
② 不辦房產證有沒有什麼問題
不知道你的房子有沒有貸款。如果有貸款:買房人買房貸款,擔保方一般是開發商,只有開發商拿到小區的大產權證,業主拿到自己的小產權證,開發商的擔保責任才自此取消。自那時起,業主的產權證抵押到銀行,開發商擔保貸款變成抵押貸款,業主什麼時候交清房款,什麼時候才能真正領到產權證。如果買房人遇到還款困難,銀行在追討無效的前提下,會向作為擔保人的開發商催款。
如果不辦理產權證,這個房子就不屬於你自己的。按照規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經鑒證後、且房屋已交付,在90天內必須辦理商品房所有權登記根據國家《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未按期進行房屋權屬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補辦登記手續,並按原登記費的3倍以下收取登記費。」該處人士表示,目前南京對住宅類的商品房產權的登記辦證費用按件收取(每件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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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是新房。我國法律規定,不能辦產權證的房產是不能上市出售或者對外出租;(2)買受人雖已實際佔有房產,但是在未辦理產權證的情況下,該房產將被視為開發商的資產,一旦開發商破產或倒閉,銀行等債權人將進行資產清算和清償債務,因此該房產業將作為開發商的資產被清償;(3)未辦理產權證,買受人對房產發生的意外要進行賠償。
房產所有權雖未發生轉移,但由於買受人對房產進行了佔有使用,風險責任隨之轉移到買受人,因買受人原因造成房產受損,買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4)未辦理產權證,不能得到物權法的保護,不能對抗第三人。
③ 沒有房產證可以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嗎
1、沒有辦理過房產證的,可以憑購房發票、購房合同,辦理不動產證;
2、原來有房產證的,可以更換不動產證(不換也可以)。
④ 房子沒有房產證怎麼辦
辦理房產證。
一、需要的材料:
1、需要戶主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2、需要購房銷售發票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需要提供銷售合同以及最終補充合同的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二、流程:
1、提供所需材料。
2、進行產權登記。
3、購房契稅的稅率及繳款書的辦理。
(4)房屋沒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為了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您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自己來繳納。
⑤ 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子屬於有房子嗎
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住房,是不算個人名下的房屋的。比如,即便你有十套村證房,但是都沒有產權登記,那麼,在房管局系統裡面,你的名下也是沒有房子的。
⑥ 自己的房子沒有辦房產證怎麼辦理房產證
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內備。
第二,買賣雙容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⑦ 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怎麼寫
二手房買賣合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位於
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置、面積都以「甲方與
簽訂的合同」為准)。 第二條 雙方商定該房屋按甲方所提供的建築面積及房屋的內部情況,轉讓價格定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此價格內包含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價格。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 2、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及相關的繳稅(費)憑證;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註: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四條 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原有購房協議及自己的身份證件真實有效,不存在任何虛假成分; 2.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 4.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如抵押等),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甲方出面解決。 5.甲方保證因國家政策性拆遷、自然災害等涉及到的土地與房屋賠償或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6.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其它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與乙方無關。 7.由於建設方的原因,本房屋沒有辦理房屋產權證,甲方保證:建房單位在日後統一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及時辦理房屋產權證,在10日內與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保障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行使。如因變更時甲方造成的費用增加,所有增加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能變更正常,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8.在簽訂本合同後,房屋價格上漲或下跌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9.甲方保證在本協議中提供的聯系方式及現有住址變更的情況下,能及時的通知乙方,以方便乙方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可以及時的找到甲方。 第五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水費、電費、天然氣費等)由甲方負責。在第二次付款後,甲方必須將購買房屋的所有相關手續全部交給乙方。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征對房屋對以下項目進行交接: 甲方將上述房屋全部鑰匙、水卡、電卡、煤氣卡等給乙方,交房時已交清的所有憑證交付乙方,避免乙方在過後生活中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乙方現場檢查後,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屋情況符合本協議書
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置權歸乙方行使。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在
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
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二次付款:在 年 月 日前付款 元整。 第三次付款:由於此房暫無產權證,乙方留 元尾款,此剩餘款作為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的保證金。待產權證更名過戶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產權證後尾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提供過戶時所需的相關資料,如在辦理過戶手續之前出現任何甲方或見證人違約,甲方須即時無條件歸還乙方所交納的全部費用,並承擔 元違約金,如無法聯繫上甲方或甲方故意拖欠,則須由見證方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3個工作日內先行替甲方承擔違約的全部費用,如超過3個工作日見證方未支付違約金和本金予乙方,則逾期一日須交納以上款項的千分之五作為滯納金。 第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此協議任何一款或有欺詐行為 者均視為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或欺詐方將付房款百分之拾的罰金給對方,且負擔對方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交房日期: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房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三條 此合同與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字): 買受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 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見證方(簽字):
⑧ 如果買了房子,一直不辦房產證會怎樣
其為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否則無法進行證明。
依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依法登記的房屋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房屋權屬登記應當遵循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權利主體一致的原則。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書的式樣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8)房屋沒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時,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屋權屬證書進行驗證或者換證。
2、凡列入總登記、驗證或者換證范圍,無論權利人以往是否領取房屋權屬證書,權屬狀況有無變化,均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登記。
3、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