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把房產證借親戚了。他要拿去貸款。這是屬於抵押貸款,還是擔保(責任怎麼劃分)
通常不可以,房產抵押貸款,必須本人或者委託公證以後,他人才可以通過房產抵押貸款,否則是非法抵押貸款。
房抵押貸款流程:
一、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並支付首付款後,到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如果已婚,須夫妻雙方一起前來,未婚,可單獨前來),中心工作人員經過審批通過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作為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的依據。
二、憑身份證原件領借款合同的貸款支付憑證回單,所需經過的流程為:受理櫃(受理貸款申請)——保險櫃(辦理保險)——簽約櫃(簽訂借款合同)——公證櫃(辦理合同公證)——簽約櫃(領取貸款合同)。
三、在取得《貸款承諾書》並就所抵押的房屋辦理保險後,即可持上述資料及《貸款承諾書》、擬用於還款的銀行儲蓄存摺和儲蓄卡、保險單、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關法律性文件,並辦理公證手續(如果買房者已婚,須夫妻雙方一起前來)。如果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不能親自前來簽訂合同,需授權委託另一方或第三方代為辦理貸款相關手續。授權委託書需經公證,且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② 購房走擔保公司有法律依據嗎
1、國家建設部和人民銀行共同下發了《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目前,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有保證、抵押及質押幾種擔保方式可供銀行選擇。
2、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便是適應上述住房貸款擔保方式而創新的產物。按照《辦法》的規定,住房置業擔保是指:在借款人(購房者)無法滿足貸款人(銀行)要求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借款人申請住房貸款而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並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在借款人申請擔保時,擔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一定數量的擔保費,同時要求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作為抵押物。在借款人因特定原因不能如期償還所欠銀行貸款時,擔保公司對該筆貸款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3、在個人住房置業擔保貸款所涉及的法律關系主體中,銀行、擔保公司、購房者三者間為貸款人、保證人及借款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即擔保公司以自由資產為購房者的貸款提供償還擔保。擔保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政府預算資金、資產劃撥及骨幹房地產企業獲得,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能力方面具有可靠的實力保障。房產商的保證能力受到許多客觀因素影響,一方面,房產商的經營狀況會影響其信用度,另一方面、房產商願意為客戶的借款提供階段性保證,主要是為了促進銷售,如果房產商不能長期穩定地經營,銀行面臨的風險就會很大。因此,擔保公司介入住房消費貸款,可以有效解決銀行在推行消費貸款過程中遇到的客戶信用不足的難題。
4、而對購房者來說,辦理貸款擔保,首先能得到諸多的保障權利,其次還能簡化手續、節約費用,這無疑能吸引更多的客戶,從而促進住房貸款業務的進一步發展。而擔保公司所提供的保證擔保不但強化了銀行住房貸款的擔保機制,促進了銀行貸款業務的發展,也滿足了市民購房的客觀需要。
③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房產證抵押貸款所需的條件如下: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二、有所在地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徵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拓展資料】
一、什麼是房產證抵押貸款,貸款人要符合哪些條件?
(一)什麼是房產證抵押貸款:
房產證抵押貸款指的是購房者以房產作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取得資金,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銀行還本付息的一種信貸方式。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房屋所有者將房產作為
抵押物向銀行借款用於消費或解決資金問題的一種辦法,房屋所有者不必將房子賣掉就可以取得一定數額的資金來解燃眉之急。
(二)貸款人要具備的條件: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其次,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第三,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如何用房產證抵押貸款
第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用於抵押的房屋要符合什麼條件?
(一)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這里需要提醒大家,用來抵押的房產的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三、如何辦理房產證抵押貸款?
(一)借款人需提供的材料有: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以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證、戶口本;
2、借款人的個人收入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3、房屋所有權證、原購房協議正本和復印件;
4、房屋所有人及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的公證書及貸款用途證明。
(二)貸款金融、年限及利率:
房產抵押消費貸款起點金為5000元,額度不得超過抵押房產評估價值的70%,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最長可到十年。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商業貸款利率執行,有利隨本清,按月還本付息等方式。
(三)辦理貸款的流程:
1、辦理現房抵押貸款: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
產抵押合同。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最後,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償還貸款並取消房產抵押拿回房產證。
2、辦理期房抵押:借款人憑購房預售合同、房預交款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夫妻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房產證下來後給銀行,借款人償還後到銀行辦理解除貸款並取回房產證。
以上就是房產證抵押貸款的相關問題,如果著急用錢可以用房產證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這里要提醒購房者,辦理貸款雖然可以解決短期問題,但是要充分考慮自己的未來收入和還債能力,避免抵押的房子收不回來等問題。
④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和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個人房屋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名下的房產抵押,向貸銀行或者申請用於個人合法合規用途的人民幣貸款,包括個人購房、購車、消費、經營及其他合規合法等多種貸款用途。
個人購房貸款是指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必須提供擔保。
二、申請材料不同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房產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收入證明
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個人購房貸款及擔保合同:
借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戶口本(原件復印件一份)
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未婚需填寫未婚聲明,我行留存原件。
離異或喪偶者需要提供離婚證或協議、判決書,配偶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的房產證復印件一份。
三、操作流程不同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合同:
1、 提出貸款申請
2、 審核客戶資料
3、 出借人配對
4、 辦理公證抵押
5、 他證當天放款
個人購房貸款及擔保合同:
1、貸款咨詢:通過網點、電話或網站了解個人住房貸款對象、貸款條件、貸款額度、期限、利率、還款方式、貸款程序等情況;
2、貸款申請:提交銀行規定的申請個人住房貸款的材料;
3、簽訂合同:客戶的申請獲得批准後,與銀行簽訂住房貸款合同;
4、貸款發放:銀行在條件具備時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5、客戶還款:客戶按合同約定按時還款;
6、貸後服務:客戶享受銀行提供的新產品和增值服務。
⑤ 房產抵押貸款還不了,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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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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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業主拖延不辦房產證,開發商因階段性擔保責任可以起訴業主要求其辦理房產證及抵押權證嗎
一、《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的風險防控
各銀行都有自己的按揭貸款合作協議示範文本,但對於大的品牌開發商而言,要求調整和改動該示範文本並非沒有空間。如有可能,我們認為,可以重點考慮以下條款的設置與完善,預先防控風險。1、明確銀行按揭放款的前提條件
在各銀行的按揭貸款合作協議中,銀行審核同意購房人按揭申請後,對於放款條件往往籠統約定為「銀行在發放貸款的全部手續(含擔保手續)辦妥後【】個工作日內」,此處約定可謂同義反復,不清晰明確,如果銀行遲遲不放款,開發商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卻無法依據該條款向銀行主張權利。我們認為,應當明確約定為「銀行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銀行與開發商的保證合同簽署完畢後【】個工作日」作為放款條件。另外,有的銀行還會要求以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完成作為放款條件,也應當一並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2、因銀行原因導致未能及時辦理抵押登記時,開發商免責條款的設置
為了實現保證擔保和抵押擔保的無縫對接,《按揭貸款合作協議》中銀行對於開發商階段性保證責任期間一般約定為「自保證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辦理完畢抵押房屋的產權證及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抵押登記證明交於貸款銀行之日止。」
但需要注意的是,抵押登記(甚至有的情況下是房產證的辦理)一般是由購房人委託貸款銀行負責辦理,開發商處於被動等待狀態,如果銀行遲遲不辦理房產證或抵押登記,則開發商的階段性擔保一直無法解除,風險較大。
律師建議,開發商結合辦證義務安排,在《按揭貸款合作協議》明確貸款銀行辦理房產證或抵押登記的合理期限以及違約時開發商的保證責任免除條款,並同時在過程中注意保存文件或產權證轉交銀行的簽收證據。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風險防控
1、全面設置購房人違約導致開發商承擔階段性擔保時的違約賠償范圍
《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設置購房人違約導致開發商承擔階段性擔保的違約責任時,需要特別注意違約責任類型和范圍的周延性。我們建議,違約責任類型宜分為銀行宣布貸款提前到期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時的違約責任和購房人逾期還貸銀行向開發商主張連帶保證責任兩種。
前者構成根本性違約,應當全面約定購房人違約責任,除約定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追償代償款項,並按照房價總額的一定比例主張違約金外,還應當約定房屋另行銷售的價格差額損失、房屋已經交付使用情形下的恢復原狀費用和佔有使用費等,並約定有權直接從應退還的購房款中優先扣除上述金額。在違約責任逾期還貸但尚未構成斷供的這種情況下,開發商主張按日計算墊付金額的違約金即可,無需設置單方解除權。
2、合理設置購房人逾期辦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如前所述,購房人逾期辦理房產證將會直接影響開發商階段性擔保責任的解除,因此,在實踐中我們往往會建議開發商代為按揭貸款購房人辦理房產證件,以盡快解除擔保責任,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決延期辦理的擔保責任延續風險,但這又增加了開發商代為辦證義務及可能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對於因辦證過程中產生的面積誤差需要增加付款時如果購房人不予配合的情況下墊付款項又會增加另一個風險。
無論開發商是否代為辦證,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都必須明確約定由於購房人原因未能及時辦理產權證導致開發商階段性擔保責任未能及時解除的違約責任,尤其是明確相關時間期限(在代為辦證情況下明確購房人提交辦證資料和繳納稅費的期限;在購房人自行辦證時明確購房人自行從開發商處領取辦證資料以及取得產權證的期限)以便於判斷購房人是否逾期和違約。
三、購房人斷供後開發商的應對措施
1、開發商內部相關部門形成聯動機制在開發商內部往往各部門工作獨立,往往出現財物部門接到銀行通知客戶斷供的時候,客戶房屋已經處於查封狀態,導致未能及時提前進行訴訟或其他措施有效的規避風險。因此我們建議在開發商內部形成各部門聯動機制,並根據實踐經驗制定相關工作流程對接,能夠盡早的發現問題,相關部門啟動保障措施規避公司風險擴大。
2、購房人斷供後開發商立即起訴並查封凍結房屋購房人一旦斷供往往意味著其資信狀況惡化,資不抵債,斷供發生後,開發商應立即以購房人為被告、貸款銀行為第三人提起解約之訴,並保全所購房屋,速戰速決,在其他債權人之前獲得生效判決前盡快申請執行解除合同。否則,久拖不決將會導致其他債權人紛紛針對所購房屋採取保全或執行措施,直接影響開發商最終執行金額。
3、協助配合貸款銀行主張對預告抵押房屋的優先受償權
如果貸款銀行能夠享有預告抵押房屋的優先權,在很大程度上將減輕開發商的保證責任,為此開發商需要積極說服並配合貸款銀行主張該優先權。當然預告抵押登記是否具備優先受償的效力,各地法院存在不同做法。
例如,最高法院(2015)民申字第766號認為「在建房屋抵押預告登記並不產生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從拍賣在建房屋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法律後果,而只是對將來建成房屋所作的一種事先約束,以約束債務人以將來建成房屋作為抵押標的物。債務人不履行配合辦理抵押登記義務,預告抵押權人只能主張違約責任。」浙江高院(2015)浙民申字第809、810、811號判決書認為「盡管涉案房產抵押僅辦理了抵押權預告登記,並不直接產生設定物權的效力,但是銀行對預告登記無法轉為正式抵押登記並無過錯。
一、二審判決賦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並無不當。」安徽高院(2014)皖民二終字第780號判決書認為「預告登記制度旨在限制現實權利人行使處分權,保證預告登記權利人的權益。如果要求抵押權人必須等待辦理房屋產權證和正式抵押登記後才能行使抵押權,顯然不符合立法本意及當事人簽訂抵押合同的本意。
因此,某銀行有權依據物權法第185條、197條規定對該抵押財產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
上述法院觀點正確與否暫不評論,但從實務角度出發,銀行是有機會爭取行使對預告抵押登記房屋優先受償權,這對開發商是非常有利的。
4、如果預告抵押登記的優先受償權不被支持,且購房人資不抵債,所購房屋被其他債權人查封執行,開發商可以在提出保全或執行異議時,主張抵銷權,並以同意凍結剩餘房款為條件,協調法院解封。
如果在開發商起訴之前購房人房屋即因其他債務被第三方申請查封或執行,銀行的優先受償權又未被支持,在此情況下,開發商可以退一步主張已承擔擔保責任款項及違約金從購房人已付房款直接抵扣的抵銷權。
5、對於客戶斷供後房屋陷入多輪查封,且按揭銀行不予配合提起訴訟一直扣除開發商保證金的情況下,應盡快與銀行達成債權轉讓,避免進一步擴大損失。
購房客戶斷供且其房屋已經被法院查封,客戶資金完全斷裂且按揭銀行持續性扣除開發商保證金的情況下,為避免進一步的損失擴大後通過擔保追償方式無法獲得所承擔的保證責任,開發商應盡快與按揭銀行進行溝通,對銀行對客戶所形成的債權進行轉讓,因為該債權有客戶的房屋抵押權作為擔保,通過債權受讓方式一方面可以解決按揭銀行持續性的扣除開發商的保證金,另一方面債權受讓部分因附有抵押權可以通過房屋拍賣實現,避免了開發商擔保責任的進一步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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