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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需房有房產證

發布時間: 2021-10-31 16:17:57

Ⅰ 為避免後續麻煩 剛需購房者慎買這三類房

剛需購房者慎買這三類房

對剛需購買者來說,買房是為了自住,因此,為了省錢,很多人會選擇購買相對較為便宜的小產權房等,事實上,為了免除後續麻煩,專業人士建議最好不要買以下三種房子。

一、小產權房

估計很多人都聽說過小產權房,但是到底什麼樣的房子是小產權房,恐怕就說不清楚了。需要明確的是,小產權房不屬於違章建築。我們平常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國有建設用地,是各級政府通過出讓的形式,由開發商花錢競得,出讓年限有40年、50年和70年之分。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上建設的房子,由於土地的性質不是國有建設用地,因此不能辦理房產證或者不動產權證。這也是小產權房區別於商品房的最關鍵的一點。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能辦理落戶,如果將來拆遷,也得不到相應的補償。

很多購房者抱著僥幸的心理,期待將來某一天小產權房能夠「轉正」。目前來看,可能性不大。相關部門一直在嚴控小產權房,並且多次發聲要治理小產權房。即使將來能夠「轉正」,也需要繳納一大筆土地出讓金。所以,為了以後不產生麻煩,最好還是不要購買小產權房。

二、商住房

商住房的產權性質是商業的,與商品住宅的區別,一是不能落戶,二是其土地出讓年限為40年,不是70年。關注房產政策的朋友應該都知道,自去年開始,對於商住房的限制越來越多,很多城市都規定,商住房不能出售給個人,且商業用地不能改成商住房出售。通過這些不能看出,商住房這種打著居住的旗號,實際是商業性質的房產,會逐漸淡化出房地產市場。

而且,商住房都是商水商電,居住成本要高於商品住宅。綜合來看,剛需購房者不適合購買商住房。

三、劃拔土地上的房子

還有一類房產,產權沒有問題,房產證也可以正常辦理,但是,這類房產也與商品住宅不一樣,因為土地的性質不同。

前面說了,商品住宅的土地性質是出讓,而由於歷史遺留原因,不少房子的土地性質是劃撥。

所謂劃撥,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與出讓不同,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房子存在、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是,劃拔土地上的房子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並且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後期劃拔土地一旦被國家徵用,沒有土地補償費用,這也是與商品住宅最大的不同。

大家在瀏覽二手房網站的時候,往往會發現很多房子的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覺得非常劃算。那麼,此時就要注意,這些房子,要麼是小產權房,要麼就是劃撥土地上的房子,很少是正規的商品住宅。所以,買房時切不可貪小便宜,一定要確認好房子的產權性質。買房無小事,一切都要謹慎。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6-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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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剛需族買房時必知這些 五類房子買了要後悔!

買房需要注意什麼?有幾類房子最好不要買。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房子成「黑戶」以後干什麼都不方便。

這第一種就是沒有產權證的「黑戶」房,像一些小產權房、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新房。沒有產權證意味著即使你交了錢買了房子,也不能辦理過戶,沒有獲得房子的實際產權。

這樣以後賣房也不能過戶給下家,以後能不能出售都是個問題。而且對於沒有產權證的二手房,很容易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由於還沒過戶,賣家把房子轉手賣給第三個人,房東從中獲利,購房人要陷入無盡的官司中。

2.涉及多個共有人的房子,產權不明確容易陷入糾紛。

對於一些涉及了多個共有產權人的房子,想要購買房子就要獲得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則無法完成交易。

一些通過眾籌合夥購得的房產,涉及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與父母子女的共同財產,在了解房屋產權情況後,務必慎重一些,因為一旦簽了約交了錢,中途出現共有人不同意賣房的情況,之前簽訂的合同也將無效,損失最嚴重的當然還是買房的人。

3.被法院查封的房子,驚動法院的房子,惹得事肯定不小。

常說的「查封房」,一些開發商或者二手房房東把房產抵押出去用於申請其他借款,結果因無法償還欠款被債主起訴,房子最後被法院查封。

房東這邊隱瞞房子的抵押情況,導致購房交易無法正常進行,更要命的是,有些無良賣家交易時說要用首付款償還欠款,忽悠購房人把首付款打到房東個人賬戶,首付到賬後卻沒按照約定還欠款解除查封,我們的買房人既要追回首付款,還要想辦法買房,最好的結果是能勉強完成交易,最壞的結果是錢要不回來房子也沒買成。

4.物業管理漏洞百出的房子,管家不靠譜,以後有你受的了。

拋開前面的各種奇葩賣家,還有一個重要角色千萬不要忽略了——物業公司,作為未來新家的管家,物業公司服務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居住舒適度。

管理服務差的物業,不僅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還可能引發糾紛。比如小區停車位管理混亂,電梯經常出現故障等等。

看房不可不問物業管理,購房人可以通過走訪周圍鄰居間接了解物業公司管理情況,也可以上網調查物業公司資質。物業公司服務差,再好的房子也買不得。

5.土地前身不好的房子,土地被污染,影響住戶健康。

接下來要說的是房子的「前世」不好的房子,這里說的前世指的是房子的土地前身,一些房子土地前身是化工廠,其所在土壤很有可能被污染了,長期居住不利於住戶的健康,購房人除了關注房子戶型、朝向,其所在的土地前身也要注意調查清楚。從長遠來看,房子「背景」越干凈當然越好。

臨近年底,不少初次購房的人會覺得無從下手,搞清楚自己的需求在哪裡,購房預算是多少,在縮小購房范圍後認真調查房子的產權、物業、土地前身等情況,盡量不要漏掉重要信息,要知道買錯了房子真的能讓人悔青腸子。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1-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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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為什麼有房產證不能過戶,誰知道為啥

原因有可能是:
1、房產被法院查封。
2、房產證已辦理了抵押登記。
3、房產是經適房,未滿五年。
4、房產原業主死亡,繼承人未辦理繼承過戶。
5、現在想賣房及居住的人不是業主。原業主已無法聯繫上。

Ⅳ 五證剛需是什麼意思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五證是開發商取得銷售的基礎也是客戶購買房子能否辦理房產證的依據。
「剛需」是指急需入住的意思,也就是對於客戶來講就是純現房的意思,放款交齊就可以拿鑰匙裝修入住的房子

Ⅳ 剛需們購買商品房時,如何辦理房產證

  • 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 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 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 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Ⅵ 剛需房與房產證的人數有關系嗎

你說的這種情況,
算!!!
因為房產局沒有你父母的任何房產信息!

Ⅶ 合肥剛需房有房產證嗎

有的。不過現在辦理的是《不動產登記證》。
2015年3月1日已經開始使用《不動產登記證》了。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證,又名不動產登記簿證。不動產登記核心載體的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證書是權利人享有的法定憑證,由權利人持有。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發《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該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啟用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新證啟用後,以前的簿證繼續有效,新證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不能要求當事人強制更換,小產權房不會發證。
《不動產登記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登記證上,也就是兩證變成一證。
《不動產登記簿證》包括《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及《不動產登記證明》。不動產證上除了權利人、共有情況、坐落位置等原來房產證上的信息內容,還增加了鐳射區、不動產單元號、使用期限等內容。不動產單元號具有唯一的代碼,相當於不動產記錄的不動產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身份證號」,通過鎖定不動產單元號就可以鎖定該不動產信息。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第六十一條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第六十三條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三條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五條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第七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九條不動產登記簿應當採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採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採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並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第十四條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Ⅷ 剛需換房,房子賣掉再買算二套房嗎

房子賣掉再買算二套房。具體原因參照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第4點。

銀行認定為二套房的七種情況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房

詳解:根據新的政策,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劃為家庭范疇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義申請貸款購房時,就會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2、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根據目前銀行"認貸又認房",如果不出售現有房產的情況下,再貸款購房是屬於二套房的,將按照二套房的政策執行。如果按過去政策,未成年時的房產只要沒貸款,再申請房貸不算二套。

3、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4、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購房使用商業貸款,再次購房使用公積金貸款

詳解:目前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比較嚴格,只要借款人有過房貸記錄,不論房貸是否結清、房產是否出售,即便從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詳解:只要央行的徵信系統中能夠查到房貸記錄,那麼即便離異後房產判給一方,另一方再貸款購房時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這使得很多試圖通過"假離婚"來規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東流。

拓展資料:

二套房契稅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減半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屬於家庭唯一住房,減按1%徵收契稅。個人購買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不得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普通住宅契稅計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別墅契稅為4%。

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一、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

第二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