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家有明確規定房產過戶怎樣收費嗎
當然,你買的房子,土地有70年產權的。你把房子賣了,相當於產權也賣了。當然要那個證了。如果還有不清楚的,登陸商促網樓市頻道,找專家咨詢吧。
㈡ 9月1日房產過戶新政策
2021年9月1日出台新的法律,新的契稅法。新契稅法中增加了兩種契稅免徵的情況,1、夫妻間過戶免徵契稅費。2、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免徵契稅。9月1日起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根據新的契稅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2.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4.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5.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6.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之前施行的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的《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
(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
(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
(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㈢ 國家對房屋買賣的規定
國家對房屋買賣的規定有一條。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
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並不限於這個期間)。
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
(3)國家房產過戶規定擴展閱讀:
房屋買賣案例:
新華社海口3月26日電(記者王存福)海口市住建局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進行網簽備案,嚴禁滯後網簽。
根據《關於規范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的通知》,每月1日至25日,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提交當月銷售房源網簽備案資料,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辦理網簽備案手續;當月25日後銷售的,可在次月申報辦理網簽備案手續。逾期申報網簽備案的,需重新進行審核。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確定購房意向前,應先到海口市房屋交易與產權管理中心核查購房人資格,確認符合購房條件後,方可簽訂認購協議(購房合同)及收取購房款;在提交網簽備案資料時,應當對提交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
參考資料來源:央視網-海口: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嚴禁滯後網簽
㈣ 國家房產新規:房產過戶給近親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最新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其中,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公告規定: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為貫徹落實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做好政策銜接工作,現將個人取得的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事項公告如下:
一、個人為單位或他人提供擔保獲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一條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前款所稱受贈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四條規定計算。
三、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路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前款所稱禮品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三條規定計算。
四、個人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的規定,領取的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由保險機構代扣代繳後,在個人購買稅延養老保險的機構所在地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條款同時廢止:
(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銀行部門以超過國家利率支付給儲戶的攬儲獎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財稅字〔1995〕64號);
(二)《國家稅務總局對中國科學院院士榮譽獎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復函》(國稅函〔1995〕351號);
(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未分配的投資者收益和個人人壽保險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546號)第二條;
(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第三條;
(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民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627號);
(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批復》(財稅〔2005〕94號)第二條;
(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取得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金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865號);
(八)《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第三條;
(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二條第1項、第2項;
(十)《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財稅〔2018〕22號)第一條第(二)項第3點第二段;
(十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1號)第二條。
特此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
2019年6月13
㈤ 房產過戶規定
一、該房屋產權為你父母共同共有,你父母已經去世,那麼該房屋產權屬於遺產,如果,你父親母親去世前有遺囑的情況下,房屋產權可以按遺囑繼承,如果沒有遺囑,只能按法定繼承程序辦理這一半房屋產權繼承,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二、你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和你的兄弟姐妹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都得帶身份證、戶口簿、房產證、土地證、你父母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繼承公證,簽署意見,由公證處出具《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
(繼承人已經去世的,也要提供死亡證明),
三、如果由老大繼承房屋產權的話,你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和其他兄弟姐妹都要放棄該房屋產權的繼承權,在放棄房屋產權繼承權棄權書上簽字。由公證處出具《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
四、老大執《房屋產權繼承公證書》《房產證》《土地證》《身份證》《戶口簿》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繼承過戶,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老大的名下即可。
五、過戶費用;
(1)公證費;按房屋價格2%交納
(2)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
六、如果要賣掉該房屋,應該先辦理房屋產權繼承手續後,由房屋產權繼承人與買房人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
七、過戶費用如下;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賣方承擔。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買方承擔。
㈥ 房產過戶給父母新規定
在孩子快要結婚的時候,大多數的父母都會將自己多餘的房產過戶給子女,但是關於父母房產過戶給自己的規定,相信很多人都是不清楚的。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父母房產過戶子女新規,順便來說說直系親屬過戶費新政策以及2020年房產過戶新政策。
一、父母房產過戶子女新規
1、根據父母房產過戶子女新規來看,國家對房子的繼承法律進行了修改,並將新修訂的法律於2021年開始實施。此次新修訂的房屋繼承法中,將繼承人擴大到了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只要符合法律繼承人的標准,對可以對房子進行繼承。房產身後繼承是目前中國最正常不過的繼承方式,等老人離世後,去固定資產中心做一下過戶就可以。
父母房產過戶子女新規
2、房子的繼承人只需要繳納一定金額的過戶費用,在固定資產中心進行登記就可以,根據國家規定,繳納的過戶費只需要幾千塊,但是前提是,繼承人不打算將房子進行買賣。
3、如果繼承房子的人想要將房子進行買賣,就需要繳納20%的稅,如果房子的價格是100萬,但是後期是通過150萬進行買賣的,那麼將支付10萬元的稅費。
二、直系親屬過戶費新政策
根據直系親屬過戶費新政策來看,一般有三種常見的方式,分別是房產繼承、贈與過戶、買賣過戶,以下是直系親屬過戶費新政策內容介紹。
1、房產繼承
房產繼承是指繼承人不需要支付房屋本身的價格就可以獲得房產。此外,根據規定,子女以繼承的方式獲得父母的房屋,不需要繳納契稅,只需要支付公證費和工本費。但是由於繼承需要遺產人去世之後才能辦理產權過戶,並且存在遺囑繼承和法律繼承兩種情況,相對過戶手續辦理較為復雜。
直系親屬過戶費新政策
2、贈與過戶
與遺產繼承相比,贈與往往需要多繳納3%的契稅以及贈與雙方需各自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加起來是3.1%的稅。另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也有較為嚴格的規定。
如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贍養人等情況,免徵營業稅、個人所得稅。而其他情況仍然會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比例各地均有具體規定)。另外,在贈與房屋進行再次交易時仍會再次收取各類稅費。如此加和計算,成本較高。
3、買賣過戶
選擇買賣過戶的方式更為保險。名義是「賣」,但無需房款,所需費用主要為各種稅費。
【回答】
三、2020年房產過戶新政策
根據2020年房產過戶新政策來看,目前有5種情況的房子是不能進行房產過戶的,下面就來具體看看吧。
1、房產證存在問題
房產證是房子產權的證明,如果沒有房產證那麼房子可以說是任何人的,就沒有了保障,如果房產證存在問題,那麼就可能導致不能辦過戶,房產證一般出現的問題就是被抵押或者房產證丟失等等,所以買完房子一定要把房產證保護好,並且不能讓其存在問題。
2、多產權房屋
多產權房屋實際上就是說的房產證上的名字比較多,比如寫著夫妻雙方還加上一方父母的名字,這樣的房產證如果辦起過戶來是非常麻煩的,需要房產證上寫著所有人的名字都到場才能辦理過戶,因為需要本人簽名,如果一方不在的話,那麼這個程序就無法辦理。
2020年房產過戶新政策
3、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辦理過戶的問題也是非常麻煩的,因為其和大產權房不一樣,所走的程序也就不一樣,小產權房在一定意義上是不受國家保護的,所以如果發生拆遷等問題,是不會有任何賠償的,所以可能還沒等到你想要過戶的那個步驟,房子早就沒了,所以這種房子千萬別去買。
4、違建房
違建房也是不受保護,這種房子不管是在買賣、抵押、過戶等方面都是有非常大的麻煩,也存在非常多的漏洞,還很容易讓不法分子鑽空子,從而導致我們的血汗錢血本無歸,可能有理都沒處說。
5、被查封房產
很多有錢人或者富二代創業失敗,會把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但是也會有一些壞人仍然把這種房產進行售賣,到時候坑的就是自己,更別說進行過戶了。【回答】
子女房產過戶給父母新規和費率?【提問】
這個直系親屬之間的過戶免徵增值稅,只有契稅和個人所得稅。
契稅是首套房1%,個人所得稅是受贈者繳納,房屋差價的20%。【回答】
㈦ 房產證過戶國家文件要幾年
只要房產證沒有抵押,查封等不利於交易的情況,都可以交易,過戶,只是稅費不同罷了。 當初有規定,房產證或契稅票不滿五年,交易時要繳納5.6%的營業稅及1%的個人所得稅。2015年3月30日出台新政,滿兩年交易時即可免徵營業稅
㈧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新規定
房屋過戶有幾種方式,如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契稅稅率為3—5%,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根據新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或者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免徵契稅,父母和女兒之間變更房屋權屬的,如贈與、買賣的仍要按照規定繳納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二條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一)土地使用權出讓;(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契稅:(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軍事設施;(二)非營利性的學校、醫療機構、社會福利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養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五)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六)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承受土地、房屋權屬。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改制重組、災後重建等情形可以規定免徵或者減征契稅,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