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地稅局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有哪些
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專是否完備。
第二,屬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B. 請問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房產證通常是開發商辦理,你可以去找開發商代辦,因為有些資料還專要開發商提供,比如屬:測繪圖紙、確權證明書、交易監證書、交易監證書明細表、開發商的公司營業執照復件等資料。
二、通常辦證需要填報並提交以下資料(即流程):
1、申請書(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房產局有空白的申請書,要開發商蓋章的)
2、身份證(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領取測繪圖紙(開發商在當地房產局測繪部門領取)
4、增量房確權證明書(房產局有空白的申請書,要開發商蓋章的)
5、交易監證書(房產局有空白的申請書,要開發商蓋章的)
6、交易監證書明細表(房地產交易監證明細表上蓋房地產公司公章2份)
7、購房合同
8、購房發票、契稅發票(白紙裱貼好)
9、完稅證明(白紙裱貼好)
10、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11、戶口本(城鎮戶口) 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戶口不在城區的)
提交以上資料7個工作日後戶主即可憑身份證去當地的開發商或房產局領取房產證。 希望對你有幫助!
C. 房產證辦理交稅是應到國稅局還是地稅局
是到地稅局交稅。
地方稅務局簡稱地稅,其性質是行政單位,地方稅務局實專行中央、省、市、縣的垂直屬領導體制。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時,將省以下原來的稅務局分設為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個別地方地方稅務局與財政局合署辦公,稱為財稅局)。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
地方稅務局主要負責徵收地方稅(營業稅、城建稅、契稅、地方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以前設立的內資企業)、代收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價格調節金、工會經費等。
D. 辦理房產證繳納多少地稅
辦理房產證繳納的稅如下:
1、契稅
1)住宅90平以下1%;
回2)住宅90-144為1.5%;
3)其餘的不管是住答宅還是非住宅都3%。
2、營業稅
看房產證辦出的年數。具體規定:
1)住宅房產證頒發5年以內銷售,按成交價(如成交價明顯偏低,按評估價。上下全同)5%徵收營業稅(有的地 方征5.5%);
2)住宅房產證頒發5年以後銷售,免徵營業稅;非住宅房產證頒發5年以內銷售,按成交價5%徵收營業稅;
3)非住宅房產證頒發5年以後銷售,按成 交價與原成交價差價的5%徵收營業稅。
3、所得稅
1)房產證頒發5年以內銷售,按成交價1%徵收所得稅(有的地方按成交價與原成交價差價20%徵收所得稅,也有上兩種情況2選1的);
2)房產證頒發5年以後銷售,如能證明賣家賣的是家庭居住生活唯一用房的,可免徵所得稅。
4、印花稅
1)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徵;
2)其它按成交價0.05%徵收辦理房產證費用。
E. 地稅與房產證關系
答復樓主:
你們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合同需要到房管局備案網簽
然後需要去地稅版局納稅
納稅完畢取得契證,權也就是房產三證之一
再然後你才能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以及去國土局辦理土地使用證
如果你不繳納契稅,沒有契證,後續的其他證也是辦理不出來的
對你的產權保護有影響
希望對你有幫助
F. 房產證能自己去房管局辦理么
房產證是可以自己去房管局辦理的,需要攜帶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房管局規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十一條 申請房屋登記,申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記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登記材料。申請登記材料應當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有關機關確認與原件一致的復印件。申請人應當對申請登記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房屋登記。
第三十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證明;
(六)房屋測繪報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6)地稅局辦理房產證擴展閱讀:
《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第二十六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G. 地稅局交稅後,房產證是否按交稅面積辦理過戶
這個操作起來很麻煩。
首先地稅局和房管局是兩條系統,目前的房產證(因為內你是二手容房)上有面積144.49,而地稅局收稅按照房產證或者測繪報告均可作為他們收稅的依據;但是麻煩就在你交完稅後去房管局過戶會被拒絕,因為你的交稅面積和產權面積不同。
一般情況,房管局不會認可新的測繪報告,而會按照舊的房產證面積更改房屋信息,而面積不變。
這個,你一定要去當地房管局問清楚,別人無法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