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以前的房子沒有房產證,現在登記了不動產權證是不是就有房產證了
對呀,不動產權證就是房產證。現在房產證的名字變了。
② 房管局能查詢已經備案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嗎
可以的,通常房屋備案以後,無論有沒有房產證房管局都可以查詢到是否有房產的。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2)房子沒有登記但有房產證擴展閱讀:
房屋備案申請
1、出租人與承租人簽定《房地產租賃合同》後,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工作站申請房屋租賃備案登記,並提交下列資料:
(1)房地產權證或者其它合法的權屬證明(驗原件,復印件1份);
(2)《房地產租賃合同》一式四份;
(3)出租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4)承租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1份);
2、審查
工作站內勤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審查,對符合房屋備案登記的出租屋,將原件還返申請人,在《房屋租賃備案受理表》上簽名確認,並將相關資料送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稅收員復查,對不符合登記備案的出租屋,將相關資料退還申請人,並耐心說明原因。
3、復查
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稅收員接到申請人的資料後,對申請人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復檢,符合登記備案的,在《房屋租賃備案受理表》上簽名確認,通知工作站內勤崗領回相關資料。
4、交付
街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工作站內勤崗負責把《房地產租賃合同》交付房屋租賃備案申請人。
5、質量監督
下一環節監督上一環節的辦理質量,上一環節不符合規范要求時,即時填寫《工作流程偏差整改通知單》或《不合格服務評審處置表》進行糾正,經下一環節驗證確認已符合規范要求時,再繼續辦理。
6、歸檔
房屋租賃合同及相關資料由街出租屋管理服務工作站經辦人按要求整理歸檔。
參考資料:網路-房產證
參考資料:網路-房屋備案
③ 我按揭買了套房子,為什麼沒有房產證只有個不動產登記證明
貸款的房子,房產證都押在銀行的。要等你還完貸款,拿著還完的證明去銀行拿房版產證。權
如果是期房,房子還沒有交付,是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交付了房產證統一辦好,也是在銀行押著的。
④ 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子屬於有房子嗎
沒有辦理產權登記的住房,是不算個人名下的房屋的。比如,即便你有十套村證房,但是都沒有產權登記,那麼,在房管局系統裡面,你的名下也是沒有房子的。
⑤ 有房產證和沒有房產證的區別
有產證的房子與沒產權房子最大區別在於法律的保護和認可,前者屬於產權房,後者屬於小產權房。
1、通常市面上比較多見的普通商品房都屬於大產權房,其產權包括70年、50年和40年三種類型,而小產權房多為在集體用地上建造的房子,只能屬於集體經濟組成員所有,外村農民或城鎮居民不能購買。
2、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大產權房的用地是由國家劃撥或者轉讓的,銷售對象可以是任何人。購買大產權房之後,購買者可以自由進行使用、或轉讓,不用補繳任何費用。
3、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頒發,個人並沒有實際的產權。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集體所有,並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小產權房不能作為抵押或上市專賣,因此不能辦理貸款手續。
⑥ 房子已在房管局備案,但房產證沒辦算自己有房產嗎
從理論上是算是有房產了,但法律角度上還不能算是有房。
因為沒有辦理房產證前,法律上是不認可的。只有辦理好房產證,房產才算是真正的有法定歸屬權的。所以在法定上還是不能算有房的。
4、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保護合法權益。當權利人因房屋產權問題與他人發生糾紛或遭到侵害時,由於無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機關提供產權證,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護。
5、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得到補償。一旦遭遇房屋拆遷補償,購房人會因沒有產權證而有可能得不到補償。
6、未經登記的房屋不能辦理繼承或贈與手續。房屋進行贈與或繼承時,要辦理公證手續。而按規定,沒有產權證,公證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繼承人和受贈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⑦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怎麼進行不動產登記
一、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的,只要出具房屋的權屬來源證明既可。
二、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六條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准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