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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做抵押登記的房產抵押有效

發布時間: 2021-10-29 02:44:18

① 只交付房產證,沒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物權法》第15條對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的區分作出原則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內設立、變更容、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登記是針對特權的變動而採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物權法》第185條第1款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為要式合同,該合同並未直接產生抵押權這一擔保物權,而是必須與登記結合,才能設立抵押權,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有效。但未辦理登記並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② 未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對於抵押合同的生效時間和抵押權的設立時間,我國現行法律有如下規定:1995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2007年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顯然,兩部法律對抵押權成立時間的規定是一致的,即自登記時設立。但是,兩部法律對於抵押合同生效時間的規定卻存在些許不同。擔保法中規定,「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物權法中則規定,「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法律適用原則,抵押合同成立生效的時間應遵從《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即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抵押權是否成立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率。因此,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生效的要件,即使未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亦應有效。

③ 簽訂抵押擔保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登記,是否有效

為了保障能夠順利拿到借款或是貸款,有些人會將自家車子或是房子等拿去抵押,抵押的同時需要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由於是抵押擔保,通常還需要再走一步,做好抵押登記。但是,有些人在拿到借款之後,如果債權人也沒有要求的話,一般會忽略辦理抵押登記。

其實,不管債權人有沒有要求辦理抵押登記,已經簽訂好的抵押擔保合同在怎麼說都是有效的,不會因為沒有加個抵押登記就沒有效力。所謂的抵押擔保合同就是一種合同,因此它有沒有效力得符合合同的生效條件判斷,按照規定,抵押擔保合同的生效條件有如下幾個:
1、抵押擔保合同的兩方當事人早訂立合同時,都已經是具有相應的締約行為能力的人,也就是能夠以自己的行為取得抵押擔保的權利或承擔抵押擔保的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根據合同當事人的分類,還有如下幾項規定:
(1)年滿18周歲,或者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訂立合同。
(2)間歇性精神病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他們不具有締約行為能力。
(3)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和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們不能訂立合同。
(4)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訂立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
(5)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只能限制在其核准登記的生產經營和業務范圍內,因此,法人具有就其生產經營和業務范圍內的締約行為能力。
2、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的兩個當事人都對做抵押擔保的意思是真實的。
要是一方在被欺詐、脅迫或者重大錯誤下訂立的抵押擔保合同就不是他們的真實意思表示,那麼,為此簽訂的抵押擔保合同就會變得無效或者是可以被撤銷的。
3、抵押擔保合同不會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就是要求在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的時候需要參照一定法人法律規范,不能超越法律之外去訂立。
4、抵押擔保合同的內容要確定或是可能。這個就是說,你簽訂的抵押擔保合同是兩個人,不管是哪一方都能夠按照合同上說的去做的。
另外,需要注意地是,在這種情況下抵押合同是有效,但沒經過登記的抵押權卻沒有生效。所以,在抵押合同有效前提下,債權人請求抵押人協助辦理抵押登記,就能夠取得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當然,也可以通過行使抵押合同上的擔保權來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當到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④ 房屋抵押未登記,抵押有效嗎

如果只是簽訂了抵押合同,但是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話,在房管局的系統上是查不到抵押信息回的。也就是說如果沒答有辦理抵押,產權證還在產權人手上,那麼產權人是可以在將房屋買賣或者辦理抵押貸款,但是並不是說沒有辦理抵押就沒有效用,畢竟簽訂了抵押合同,如果沒有履行義務的話借款人可以追究貸款人的違約責任。

⑤ 房屋抵押沒登記,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生效,但是由於沒有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既房屋所有者將內房屋在容抵押權沒有登記之前,就將房子賣給了不知情的人,這個人可以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權,擁有抵押權的一方不能以簽訂了抵押合同為理由要求買房者退回房屋,或者主張買賣合同無效。
希望我的答復能夠令您滿意!!!

⑥ 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是否享有房屋抵押權

李某沒有取得這套房屋的抵押權。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房屋抵押的,必須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沒有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無效。

⑦ 沒有經過登記的房屋抵押是否有效

登記是針對特權的變動而採取的一種公示方法,是否登記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房地產抵押應當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只有這樣抵押權才有效。
《物權法》第15條對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的區分作出原則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物權法》第185條第1款規定:「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⑧ 民間借貸房產抵押沒有登記有效嗎 / 房產抵押

房屋抵押沒有登記一定是無效的。
《擔保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