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錯誤應該怎麼處理
因不知道具體錯誤,所以只能給你一個參考建議:需到原辦理房產證所屬的房地產交易更正窗口辦理更正手續。房管局將會進行內部調檔手續,查看當時的報建手續時候報備附圖,七個工作日房管局將有答復;如七個工作日後答復是報建時候附圖錯的需要到測繪所重新辦理實測手續,待測繪所現場勘查情況並且重新出實測的測繪圖,業主本人需通過重新出的測繪圖後到房管局辦理更改手續。如發現是房產證錯誤,通過房管局十五個工作日後可以更正完畢。
B. 房產證辦不了了這里有辦法解決
買完房之後辦證過戶是每一個業主維護自身利益的途徑,當常常我們會遇到一些狀況使之無法順利地繼續下去。
一、開發商原因造成無法辦理房權證
1、在集體土地上開發的項目
2、沒有批准就立項的項目
3、沒有取得批准規劃的項目
4、沒有獲取銷售許可證的項目
5、驗收不合格的項目
6、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
7、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8、被有關部門查封、限制交易的項目
二、購房者原因造成無法辦理房權證
9、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稅費。
10、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及身份證明。
11、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沒有出具授權委託書的
根據導致無法辦理產證的過錯方的不同,處理的辦法上也是不同。
如果是開發商的責任,購房者應該帶上購房合同,首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如果達成一致,雙方可簽訂協議,對相關的責任和最終的處理方式進行約定。
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如果是購房者的責任,只需根據原因補足費用,或者材料應該就可以辦理好房產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1-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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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房產證丟失了該怎麼辦
有的人可能會有這樣的感受,辛辛苦苦存錢買下的房,只有在拿到房產證的那一刻才會覺得由實感,可見房產證是多麼重要。那麼,如果不小心遺失了房產證怎麼辦?不要驚慌,其實是只要補辦就可以了,具體要怎麼做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補辦房產證要准備哪些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明,比如身份證,戶口薄等
2、房屋所有權證書的原件或總證復印件
3、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的原件
4、經確認後的房屋測繪報告的原件
5、其他必要材料的原件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是他人委託代理登記申請的,應出具授權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委託事項、登記房屋坐落和委託權利范圍,並且也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如果申請人是未成年人,那就應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並提交監護人的身份證和監護關系證明以及被監護人的戶口本或戶籍證明等。
二、補辦房產證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1、如果你是到房管部門查詢房屋檔案的話,一般來是免費的
2、如果你是到報社登報作廢房產證的話,那就會統一收取一定的費用,同樣,辦理土地證登報作廢也會統一收取一定的費用
3、辦理新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也是需要繳納一定的工本費的,一般來說是10元一本,還有印花稅5元。
三、如何補辦房產證?
1、備件申請
你應先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別忘了帶上你的戶口簿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2、備案查檔
在繳納一定的查檔冊費後,房產管理局會發出臨時收據,並對你提交的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3、登報聲明
房產管理局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後,會出具證明給你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後,你就持報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如果一個月內沒有異議的話,你就可以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4、勘丈入冊
你向測繪所申請後,他們會對你的房屋進行測繪勘丈和繪圖,測繪完畢之後,檔案管理部門就會負責將案件入冊。
5、登記審查核准
這時,房管局會對你提交的資料進行初審,復審和審批。
6、繕證發證
如果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的話,在經過繕證、校對後,房管局會向你發領證通知,你就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房產證補辦的知識,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0-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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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房產證辦理常見糾紛 怎麼解決房產證
一、辦理房產證常見的糾紛有哪些?
無法辦理或長期得不到房產證的18種情況:
(一)開發企業已經破產或被取消資質,無法繼續辦理樓盤的大確權;
(二)開發商沒有取得土地使用證或沒有繳齊土地出讓金;
(三)開發商將土地或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建築隊等,債務尚未清償完畢;
(四)開發商沒有完成竣工備案工作;
(五)開發企業將房屋重復銷售(未經合同備案),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
(六)樓盤被法院查封;
(七)開發商沒有取得建築面積實測數據;
(八)商品房出現面積誤差,在一定范圍內的超面積需按規定補繳或退回購房差額,在面積誤差未解決的情況下,將導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
(九)開發商沒有按整體規劃建設小區配套設施,或未移交小區配套用房,無法通過綜合驗收;
(十)開發商不及時辦理大確權;
(十一)開發商不配合提供辦理小房產證的相關資料;
(十二)開發商與小業主存在糾紛,扣著本該發給小業主的房地產證不發;
(十三)房屋契稅尚未繳納;
(十四)公共維修基金尚未交付;
(十五)提交辦理房產證的文件不合格;
(十六)個別購房者購房入住後進行違章搭建,致使規劃部門不予核發房屋竣工驗收合格證;
(十七)房產證辦理部門無正當理由拖延辦理或不予辦理;
(十八)代辦產權的單位或人員(律師、代理公司)違規操作。
E. 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麼辦
購房者在購買房屋並辦理入住以後,最關心的就是何時能夠取得房屋產權證書,因為只有該證書才能證明購房者是房屋合法的所有人,其權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實踐中,許多購房者從入住到取得相應的房屋產權證書,都經過了很長時間,有的甚至一拖幾年都辦不下來。分析其原因,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一.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根據開發商不同的情況又可分三種情形:
1.開發商在銷售樓房的時候根本就沒有取得完整的「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該五證中缺少任何一證,都不可能辦到產權證。有的開發商在銷售的時候五證不齊,對購房者說正在辦理過程中,購房者最好不要買這樣的房屋。如果一定想買的話,就要到房屋管理部門調查開發商所說的是否屬實。要是開發商沒有辦理或者是被房管部門拒絕了的話,購房者最好不買這種房,因為將來很可能辦不下產權證。如果遇上什麼意外的話,您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風險太大。
2.開發商雖已取得五證,但私自更改了房屋的使用性質。例如,房管部門批準的是住宅樓,而開發商卻當作商業樓銷售,去辦理產權證書的時候,當然是辦不下商業樓的產權證書了。此時開發商想重新申報更改房屋用途是很困難的,受損失的自然是購房者。
3.開發商取得五證,並已取得大產權證,但開發商已將該房屋抵押給了別人,同時出售該房屋。購房者要是購買了這種房屋,所面臨的風險就更大了。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履行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要求實現抵押權的話,購房者肯定是沒有產權證書了,甚至連居住權都沒有了,最後購房者只能是通過訴訟來要回所付的房價款,能不能要回還另當別論。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狀況。二.購房者自身的原因。分兩種情形:
1.購房者沒有交足應付的房價款,開發商就不會去辦理過戶手續,購房者也就辦不下產權證書了。
2.購房者沒有及時提供應交的文件材料,例如,購房者拿著購房合同,始終不交給開發商,自然也就辦不下產權證書了。三.房屋管理部門的原因。由於各方面的因素,房屋管理部門有時也會拖延辦理產權過戶的時間,主要是在測量、辦理手續上的速度太慢。遇到這種情況,購房者應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異議,如果對其答復感到不滿意或者沒有作用的話,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屬於行政機關的不作為行為。四.主要是房改時,單位職工購買公房以後,遲遲辦不下產權證書的情況。如果職工已經交納了房價款和提供了文件材料,辦不下產權證書的原因,如果不是房管部門辦理速度太慢,主要就是在單位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售房單位沒有把所售房價款存入住房專用賬戶上去。根據政府的有關規定,房管局給房改房辦理產權證書的前提條件是售房單位必須把售房款存入指定賬戶,否則不予辦理。職工如果遇上這種情況,應向其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反映,及時糾正單位挪用房款的錯誤行為,早日辦下房屋產權證書。
F. 買房後為什麼無法辦理房產證,如何解決
買房也講究個順順利利。一些開發商在賣房的時候,聲稱是大產權房,並不是無證的小產權房。但購房者花了一大半的積蓄來買房,最後房產證卻遲遲辦不來,這得有多憋屈。搜房網為你解析房產證為何辦不下來。
1、土地被開發商抵押
這種情況一般是,因資金周轉問題,開發商在開發樓盤之時已經將土地抵押給銀行,後因公司經營出現問題,無力償還銀行債務,在抵押沒有解除的情況下,造成不能辦理房地產權證。
可以到法院起訴開發商,法院依法拍賣開發商名下的其他資產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在解除抵押登記後,才可辦理房產權證。
由於土地使用權和房產項目是否抵押不列入預售公示的范圍,公眾一般難以了解,對此風險無法預估。
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前,可通過售樓處、國土住建部門詢問樓盤的土地使用權是否存在抵押等情況,也可以要求在合同中加大開發商拖延辦證的違約責任。
2、開發商前期手續不全
房地產公司在施工和銷售時均未辦理相關登記、安裝、驗收而取得預售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導致無法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可讓開發商現在重新辦理相關登記,但費用可能較之當時較高。
購房者在簽訂合同前,要通過各種渠道了解房地產權證的辦理條件,向開發商仔細詢問和查看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和各種必要的報批的證件,沒有預售許可證的要謹慎,遇到前期報批手續不完善的時候要衡量法律風險。
在簽訂合同後發現因報批漏洞而不能辦證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同時,在房屋買賣協議中明確對辦證期限予以約定,要求除法定情形免責外,代辦證的開發商應承擔約定的違約責任。
3、土地不在開發商名下
開發商當年是借用他人的地塊開發,雖然已支付費用給第三方,但未辦過戶手續,所以土地不屬於開發公司名下,還屬於第三人名下,因此無法辦理房產證。
需要先從第三人轉到自己公司名下,再分割過戶到業主名下,這個過程中的費用也較高。
對於小型開發商或掛靠其他公司名義開發的樓盤,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時,應注意了解開發商與土地使用權人是否為同一主體,否則可能存在難以辦證的風險。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造成難以辦證的,即使雙方對辦證期限沒有特殊約定,根據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尚未建成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已竣工的房屋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未能辦好權屬證書的,購房者可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前述的90日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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