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是否可以強制執行抵押房產
如果是未經你同意,就將你的房產抵押,則你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抵押無效。
㈡ 已經抵押給銀行的房產法院可以查封嗎
可以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內(試行)》 第40條規容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綜上,法院對銀行享有抵押權的房產在執行中有權進行查封、扣押,也可以採取拍賣、變賣措施;但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必須首先清償銀行已經設定了抵押的債權,其餘額部分再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㈢ 法院執行,已抵押的房產,能執行嗎
如果法復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制已經抵押給銀行了,法院仍可以進行執行,但應該先在拍賣或變現款中先行支付銀行的債權,剩下的款項才可以用來償還其它債權人的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40 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㈣ 在銀行的抵押房產,銀行能直接執行么還是需要房產所有人簽字同意才能執行
銀行不能,直接執行只能通過法院,
㈤ 房屋抵押給銀行,有權強制執行嗎
如果法院強制執行的房產已經抵押給銀行了,法院仍可以進行執行,但專應該先在拍賣或變現屬款中先行支付銀行的債權,剩下的款項才可以用來償還其它債權人的債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第四0 條 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㈥ 在銀行按揭貸款的樓房,法院能強制執行嗎
可以的。
有購房合同是可以的。
購房合同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
㈦ 房子被抵押給銀行還不上,就一套房子會強制執行嗎
不會被強制執行的。
你父母過世了也不會,只要你們住在裡面而且只有一套房產。
別問我為什麼,總之就是不會。
保證不會,絕對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