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問,一套房產可以做多次次抵押嗎
不可以的!一套房子只能進行一次抵押貸款,而且處於貸款中的房子是不可以專進行抵押屬貸款的!
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材料:
(1)房產證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5)收入證明
(6)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7)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8)為提高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房屋抵押貸款條件
房屋抵押貸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內;房屋的面積要大於50平米;房屋要有較強的變現能力。
『貳』 房產可以二次抵押嗎
您好,房子已經辦理過一次抵押貸款,並仍在還款中,再次做抵押貸款叫二次抵押貸款。有前提條件要求:
1、已辦理房產證。
2、房產減掉此前抵押貸款金額還有餘值。如果此前辦理的抵押貸款金額較房產價值小得多,比如房產值100萬,只抵押貸款了10萬,那還有90萬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為抵押物價值,一般銀行貸款會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話。就只能抵押貸款90乘0.6就是54萬。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銀行做追加抵押比較好操作。
『叄』 房子可以抵押嗎 一套房產可多次抵押貸款
所在城市若有招商銀行,可通過招行嘗試申請,已抵押的房產無法做二次抵押。由於各貸款項專目屬所需條件及申請材料有所不同。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
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肆』 房子可以重復抵押嗎
「把房子抵押給典當行」的辦法可行,你可以用典當的錢的一部分作周轉資金。但是,你要留出20萬及時還銀行的債。
房子等有價物品是不可以重復抵押的。否則,你的行為就有欺騙、詐騙之嫌。
『伍』 做過一次抵押的房產能不能二次抵押
有房貸還能貸款,因為房屋是可以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相對一抵較為方便,放專款速度快,屬但是利率要高一些。
條件要求如下:
1. 用於辦理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須是現房;2、該房產抵押登記已辦理完畢,且辦理銀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3、房產證由客戶本人執管;4、該房產具有可二次抵押額度房屋貸款的余額小於現在房價的七成;5、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收入穩定信用良好;6、該房產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盡管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有效地提高了貸款額度,但是要注意的是,房屋二次抵押貸款要在有一定可貸空間的情況下操作進行。也就是說,如果第一次貸款額度僅達到了抵押房評估價值的30%,選擇二次抵押貸款,無疑可以大幅提高貸款額度。
總的來說,銀行貸款不是那麼容易申請的,申請失敗還會影響徵信記錄。為了獲得更低的融資成本,方便快捷的辦理大額銀行貸款,一般都會去找專業機構,比如說東莞房速貸,他們憑借專業的行業知識,可以幫客戶解決融資過程中的疑難雜症,從上千家銀行中幫客戶選擇最為合適的融資方案。房速貸融資咨詢熱線:0769-33888836
『陸』 房屋可否重復抵押貸款
目前招行不接受二次抵押物,即已抵押的房產不可再次用來抵押申請貸款;具體相關政策,您也可以聯系當地網點個貸部門咨詢確認!
『柒』 抵押人將房產重復抵押違法嗎
把一個房屋拿去重復抵押的不屬於違法行為,只要房屋價值不低於要抵的款項即可。在已經做了抵押之後又抵押時,如房屋價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項高,則超過部分視為沒有抵押。要是房屋價值不如所抵押的款項時,債權人就需要注意受償的順序了。
房屋重復抵押之後,還是需要帶上抵押擔保合同去辦登記手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需要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2、抵押登記申請書;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房屋的,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5、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決議》和辦理抵押登記的《授權委託書》等文件和證明;
6、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評估報告》或《抵押物折價協議書》;
7、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文件。
『捌』 抵押物可以重復抵押嗎
抵押物可以重復抵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五條 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
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
對本條之規定,應為兩層涵義之理解:首先,本條以明示方式肯定了重復抵押制度,即許可債務人就同一抵押物分別向多個債權人進行抵押。
其次,本條對抵押物價值與被擔保債權數額之關系作了限制,只允許抵押物價值大於被擔保債權數額,財產已經抵押的,也只允許就價值大於被擔保債權部分設立重復抵押。就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這兩層涵義,前一涵義成為確立重復。
(8)房產是否可以重復抵押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 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玖』 房產可否進行多次抵押貸款嗎
一套房產作為一個抵押權,可以為多個債務情況同時進行抵押登記。但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抵押人應當將已經設定過的抵押情況告知抵押權人。在實際操作中,不同房產為一個抵押人進行擔保,需銀行出具一份主債權合同,分別對應不同的抵押物出具抵押合同,然後將多筆貸款合並成一筆貸款來辦理。借款人可以在同一抵押房產基礎上多次辦理貸款,使抵押房屋得到充分利用,這為廣大市民增加了新的融資渠道,提供了極大便利。不過辦理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子要有可貸空間,貸款機構會根據房屋的剩餘價值來確定是否有可貸空間。其次,辦理二次抵押的房屋最好地理位置好、交通便利、變現能力強,因為這樣的房屋價值高,辦理二次抵押貸款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