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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拍賣形式

發布時間: 2021-10-24 03:11:20

㈠ 網路拍賣的操作方法

首先,網路拍賣通常有兩種形式來實現,一個是現場與網路在線的同時競拍,目前由江蘇拍房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開發的網路平台已經能實現,並在多省推廣使用;另一個就是單純網路上的多標的同時掛牌倒計時拍賣。後者我們通常已經有所認知,這種方式淘寶拍賣已經運用的很好。這種方式的技術要求要相對低一些,優點是可以不受拍賣持續時間的嚴格限制,可以自主設定,實際上就延長了拍品展示和競拍的時間,能夠有更大空間來提高實際成交價。而前一種拍賣方式對技術和流程的要求更高一些,這也更加傾向於司法拍賣的嚴格程序和大宗貨物、珍貴藝術品、古董等標的的拍賣。因為這種拍賣方式最大限度的保留了嚴格的流程和手續,同時同步進行現場拍賣會的在線直播,兼顧了傳統拍賣與網路優勢的結合。並且這種方式更有利於司法監管和規范化執行,這對整個傳統行業內的推廣改革真正起到推動和借鑒的作用。
其次,網路拍賣同時要求了後台管理的精細化與規范化,也隱性的要求普通競拍人的客戶端操作簡便,穩定流暢。前者要求這個拍賣系統的功能模塊清晰,操作性強,操作記錄、音視頻資料、出價等拍賣信息、成交記錄、相關手續文檔等規范化信息實現清晰的分類管理和存檔。後者要求出價信息、拍賣會的音視頻信息等信息傳輸信息能夠盡量少的佔用帶寬,保障在線競拍人客戶端的最少資源佔用,保證整個競拍過程的穩定流暢和順利進行。
此外,網路拍賣本身按照操作主體來說還分為平台共用和企業自用。前者如中拍協的網路拍賣平台,可以提供給會員單位進行網路拍賣。這種形式,以一種類似於第三方平台的形式,一方面節約資源,另一方面也保障的剛好的技術服務和信用等級。後者的形式最近也很快的發展起來,實際上拍賣公司的在線網路競拍在國外已經發展的很成熟了。這種方式使企業在公眾面前建立起一個強大規范的企業形象,同時為拍賣標的吸引了更多關注,網路競拍人則以一種低調的形式和操作去拍得標的,這在藝術品市場更加突出。
而且,網路拍賣也要求硬體的基礎保障。對於伺服器的穩定要求,包括伺服器提供方的資質,技術水平,處理突發時間的容災減災能力,以及伺服器本身的硬體配置。伺服器網卡和接入光纖的帶寬也是影響客戶端穩定流暢的重要標准。
最後,對於真正實現網路拍賣的功能要求來說,一支專業的技術團隊,才是起到最大作用的背後力量。對於整套系統框架的設計,功能模塊的實現,信息傳輸的優化,以及對整個拍賣流程和細節的關注,等等這些都是保障網路拍賣穩定流暢和規范安全的強有力保障。

㈡ 網路拍賣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主要特點
作為電子商務的形式之一,業界認為網上拍賣的主要優勢是:網路交易平台的便捷性和公眾參與度。電子商務觀察員魯振旺認為,網上競拍的優勢便是利用互聯網平台將拍賣變成了平民交易。無論是誰,無論在哪裡,只要可以上網就可以參與競拍,省去了時刻關注拍品價格的麻煩,也節約了時間、交通、住宿等諸多成本。網上拍賣畢竟興起不久,國人的傳統觀念也未得到完全改善,如eBay做得出色的一塊是二手貨交易,也就是個人閑置物品處理,但是國內在這一塊還沒有發展起來。此外,針對價格昂貴的藝術品等,沒有看見實物就在網上交易始終有些放心不下,這也是阻礙國內網上拍賣業務發展的原因之一。
發展狀況
2012年中國網路拍賣行業發展概況
自2010年拍賣行業網路拍賣的應用開始起步以來,經過2011年的嘗試,2012年拍賣行業主導的網路拍賣活動及有關建設取得快速發展。
實際使用持續擴大
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656家企業申請中拍協網路拍賣平台的應用,舉行正式網路拍賣會1192場,成交標的1643件,總成交額11.4億多元。在業務開拓上,不乏有浙江嘉興、山東濟南、天津、甘肅蘭州等地的一些拍賣企業開始積極運用網路拍賣技術進行排污權拍賣、農產品拍賣,以及海關罰沒物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拍賣活動,這些活動受到了國家環保、商務、海關等部門的認可,取得了明顯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㈢ 網路拍賣與現場拍賣有什麼區別

事實上,網路拍賣稱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拍賣,其只是為適應網路環境而衍生出的採用競價方式的一種新型交易模式。互聯網上採用競價方式的電子商務類型有兩種:一是具有拍賣資格的主體將傳統拍賣業務搬到網路進行,即拍賣公司獨自或與其他公司合作在網路開展的傳統拍賣。

㈣ 網上拍賣的類型主要有哪些

1、增價拍賣和減價拍賣:

「增價拍賣」又稱「英格蘭拍賣」也稱「低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最低增幅,競買人以起叫價為起點,由低至高競相應價,最後以最高競價者以三次報價無人應價後,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減價拍賣」又稱「荷蘭式拍賣「也稱「高估價拍賣」。是指在拍賣過程中,拍賣人宣布拍賣標的的起叫價及降幅,並依次叫價,第一位應價人響槌成交。但成交價不得低於保留價。

2、強制拍賣和任意拍賣:

「強制拍賣」是指國家機關依照法律規定,將其查封、扣押的標的進行的拍賣。「任意拍賣」是指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根據本身意願將其所有或者具有處分權的特定標的進行的拍賣。

3、動產拍賣和不動產拍賣:

「動產拍賣」是指以動產為拍賣標的的拍賣。「不動產拍賣」是指以不動產為拍賣標的的拍賣。

4、有底價拍賣和無底價拍賣:

「有底價拍賣」是指拍賣前設定最低售價或者保留價的拍賣。「無底價拍賣」是指拍賣前不設立最低售價或保留價的拍賣。

(4)網路拍賣形式擴展閱讀:

交易方式

1、競價拍賣:

最大量的是C TO C的交易,包括二手貨、收藏品,也可以使普通商品以拍賣方式進行出售。如:HP公司也將一些庫存積壓產品放到網上拍賣。

2、競價拍買:

是競價拍賣的反向過程。消費者提出一個價格範圍,求購某一商品,由商家出價,出價可以是公開的或隱藏的,消費者將與出價最低或最接近的商家成交。例如,想要乘飛機的乘客們在Priceline網站上出價購買機票,由航空公司自己決定是否接受乘客的出價。

3、集體議價:

在互聯網出現以前,這種方式在國外主要是多個零售商結合起來,向批發商(或生產商)以數量還價格的方式進行。互聯網出現後,普通的消費者使用這種方式集合競價來購買商品。提出這一模式的是Price line公司,在國內,雅寶率先將這種模式引入自己的網站。

1999年12月23日,在雅寶的拍賣競價交易網站上,500多個網民聯合起來集體競價,《沒完沒了》電影票價由原來的30元變為5元。

㈤ 網路拍賣與實際拍賣有什麼不同

事實上,網路拍賣稱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拍賣,其只是為適應網路環境而衍生出的採用競價方式的一種新型交易模式。互聯網上採用競價方式的電子商務類型有兩種:一是具有拍賣資格的主體將傳統拍賣業務搬到網路進行,即拍賣公司獨自或與其他公司合作在網路開展的傳統拍賣。另一種即本文所稱的網路拍賣,即網路服務商利用網路傳輸技術,向商品、服務或權益所有者提供有償或無償使用的交易平台,讓其獨立開展以競價、議價方式為主的在線交易模式。拍賣公司獨立或與其他公司合作建立的交易網站,它們的運作流程及經營行為完全符合《拍賣法》。即接受委託人的委託,對拍賣標的進行審查,確定各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權利義務關系,最後在網站上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拍賣,並收取傭金。其行為所產生的糾紛和解決都由《拍賣法》調整;網路公司在網路拍賣中提供交易平台與程序,為買家和賣家構築一個網路市場,其本身不介入買賣雙方的交易。賣方將拍品的信息上傳到網路平台,交易的一切過程由網站的程序自動完成。網站方對拍品的質量、真實性、合法性等無實質性審查義務,亦不審查賣家出售物品的能力與買家購買物品的能力。因為網路拍賣採取了與傳統拍賣表現形式相同的價格競爭機制,這種價格競爭機制的特點就是:公開競價、物(權利)歸最高應價者。這與《拍賣法》對拍賣的定義相吻合: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物品或者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但不可據此認為網路拍賣就是傳統拍賣,因為這兩者有著本質的不同: 傳統拍賣中,委託人和拍賣人之間是一種委託合同關系,作為受託人的拍賣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拍賣活動而不是以委託人的名義,委託人和競買人之間不直接發生關系;拍賣活動中,拍賣人與競買人之間處於締約狀態,拍賣人在締約過程中與競買人形成的是拍賣服務合同關系;拍賣成交後,拍賣人按照約定向委託人交付拍賣標的的價款與將拍賣標的移交給買受人,拍賣人交付價款的行為標志著委託合同的完成,而拍賣人與買受人之間成立買賣合同關系。即一個完整的拍賣合同應該由委託拍賣合同、拍賣服務合同和買賣合同三部分組成。答案補充 網路拍賣中,網路交易平台提供商和賣方之間的關系值得思考。較普遍的觀點是:平台提供商和賣方之間形成的是委託合同關系、居間合同關系或是櫃台租賃合同關系。網路拍賣活動中,平台提供商向賣方提供一個網路交易平台,賣方在交易平台上展示其要出售的商品,由買方競價或非競價購買。平台提供商和賣方之間形成的民事法律關系是基於交易平台的有償或無償使用。交易平台實質意義上是一個網路商場,平台提供商只是這個在線商場的網路空間、發布服務和交易程序的提供者,本身不發布商品信息、不參與交易。平台提供商只提供一種為買賣雙方達成買賣合同的服務。它和賣方形成的正是基於這種服務而產生的服務關系,這種民事法律關系明顯不是委託合同關系,和傳統的居間合同關系也不能等同,雖然類似於櫃台租賃合同關系,但平台提供商除了提供交易平台外,還為用戶提供其他輔助推廣交易的服務,其基於交易的達成收取相關費用。交易平台的服務形成了事實上的居間,這種居間只起信息傳遞的作用,在效果上與居間類似。網路交易平台提供商和買賣雙方的法律關系為服務關系,即依靠網路技術提供交易信息從而產生的服務合同關系,它應當受到《合同法》的調整和規范。 網路拍賣中,買賣雙方之間成立的是買賣合同。合同的訂立過程大致如下:1.在網路拍賣採用競價式交易的類型中,賣方在網路服務商的交易平台上登陸商品、發布信息、展示商品、公告競買底價等行為構成要約邀請,網站用戶進入頁面瀏覽商品,點擊物品、進行投標,構成要約。在競價截止時間結束前,雖然競買人輸入的競買價格可以傳輸至商品提供商,但只要競價截止時間沒有終止,商品提供商就有權對該物品繼續進行展示和銷售,商品提供商此時處於一種可以選擇是否接受對方要約的地位。等競價截止時間結束,如果出價人出價等於或高於賣方的保留價,最高應價者擁有對該商品的排他購買權。競價截止時間結束可視為商品提供商對最高應價者做出了承諾。

㈥ 個人拍買的網路交易是電子商務的哪一種基本形式

個人拍賣的網路交易就是 C2C,customer to customer

㈦ 網路拍賣和傳統拍賣的區別

網路拍賣和傳來統拍賣的區別在於渠自道不同,方式不同。相同處是拍賣本質是不變的。都是競拍者輪番獨立開展競價的方式促進成交!
網路拍賣(Auction Online)是通過網際網路進行的在線交易的一種模式。網路拍賣指網路服務商利用互聯網通信傳輸技術,向商品所有者或某些權益所有人提供有償或無償使用的互聯網技術平台,讓商品所有者或某些權益所有人在其平台上獨立開展以競價,議價方式為主的在線交易模式。
拍賣:以委託寄售為業的商行當眾出賣寄售的貨物,由許多顧客出價爭購,到沒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價時,就拍板,表示成交。 另稱減價拋售;甩賣:大拍賣。 我國拍賣法中已確認公開、公平、公正及誠實信用為拍賣活動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㈧ 網上拍賣有什麼形式與特點

拍賣網站是一種特殊的網上商店,現在網上拍賣的形式多種多樣,但基本上都是在兩類網站上實現的。一類是像eBay、Yahoo、Amazon這種專為買賣雙方提供商品或服務交易的平台式拍賣網站,一般採取P-P(個人對個人)或B-C的經營模式;另一類是企業為推銷自己的產品或服務而建立的專業拍賣網站,一般以B-B經營模式為主。
網上拍賣的基本運作方式是:賣家在拍賣網站上展示欲出售物品的圖片及資料,供人挑選。買主可以隨時登錄到拍賣網站上,挑選自己想購買的物品、出價競標,實時查看整個拍賣過程。這種以競拍方式進行的網上交易,能讓賣家爭取到公平的市場價格,讓買家找到相對廉價的所需物品,這與傳統拍賣方式是相同的。但它也有一些與傳統拍賣不同的特點:
(1)交易雙方不受時間、地域的限制。個人可以自由出人隨時買賣各種物品,無須支付中間人費用。這是一種大眾化的交易方式,稱之為「平民之間的自由交易」。
(2)拍賣網站不一定是拍賣人,賣方也不一定是委託人。許多拍賣網站只是提供一個虛擬的交易場所,所有人都可以在此進行拍賣活動。
(3)不必事先繳付保證金,憑借網站自建的信用評價系統,藉助所有用戶的監督力量來營造一個相對安全的交易環境,買賣雙方都能找到可信賴的交易夥伴。
(4)買賣各方在競價過程中可以自由交流。如對拍賣品進行提問、回答、討論與留言等。拍賣網站一般都提供網頁供用戶登錄求購訊息,或協助尋找廠商或賣方。
(5)賣方可根據買方的信用情況,選擇出價者中的任何一方成交,而非一定是「價高者得」。國內的易趣網就是採用這種方式:賣方在網站免費注冊登錄物品信息,買方出價競價,最後賣方選擇買方,與其聯系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