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裡面住著人,法院執行局還可以拍賣嗎
對於被執行人名下的房產,在無其它財產可執行的情況下,法院在保證被執行人基本生活條件的情況下可以酌情強制拍賣,只有一套房的可以為其另行租賃一段時間的房屋居住。拒不執行繼續居住在原房屋的,法院可以對日採取拘留等強制措施。
㈡ 法院執行局拍賣個人房產的程序
房產的所有人作為委託人與拍賣行簽署委託拍賣合同,拍賣行是委託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託後以拍賣行的名義主持拍賣。
二、拍賣的鑒定與估價
對拍賣房產進行鑒定和估價是拍賣前的第一項准備工作,核定房產評估必須由房地產評估師進行,並對評估結果承擔相應責任。三、確定拍賣房產底價
指拍賣成交應達到的最低價格基數,底價過高會導致拍賣失敗,過低又會使委託人受經濟損失。底價確定後,當事各方應保守秘密。
四、確定拍賣日期
日期擬訂和拍賣房產的產別、用途、數量都有關。從刊登廣告到公開拍賣,間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樣時間不得少於2天。五、發布拍賣公告
拍賣是一種公開競買活動,必然發拍賣公告,主要反映拍賣房產的內容、拍賣時期、拍賣地點及其它必要事項。六、審查競買人資格
參加房產拍賣的競買人應是具有民事權利與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賣主持單位提供相應的證明文件。七、競買人繳付保證金
在拍賣程序中,繳付保證金是成為競買人的必要條件之一。競買人競價成功,其保證金可轉為價金,競買未成功,保證金如數退還。
八、組織拍賣會實施
拍賣會由主持拍賣的拍賣師、負責記錄的記錄員、監督拍賣實施的監拍員及協助實施拍賣的其他人員共同實施。九、拍賣品的權屬移交
房產一旦成交,拍定人當即付款,即完成了拍賣房產的權屬轉移。買受人從拍賣行或執行法院領取房產權利轉移證明後,就取得了該房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㈢ 什麼情況下法院可以執行房子拍賣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拍賣被執行人房屋。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採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3)執行局拍賣房產擴展閱讀
案例:
2015年,陝西某棉紡公司以唐某位於西安市雁塔區曲江新區的一套別墅作為抵押擔保,向扶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700萬元。2017年4月,因該棉紡公司無力償還借款,扶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7年6月,扶風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該棉紡公司償還扶風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900餘萬元並承擔訴訟費6.4530萬元。
由於該棉紡公司沒有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還款義務,扶風縣農村信用聯社於2018年1月23日向扶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於是該棉紡公司、唐某成了該案的被執行人。
經過調查,執行法官發現該棉紡公司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而唐某名下除了被抵押的別墅外,再無其他財產可供法院執行。針對此情況,執行法官決定強制拍賣被執行人唐某名下的這套別墅,盡快為申請執行人追回案款。
經過對涉案別墅查封、扣押、評估後,立即通過網路平台對涉案別墅進行拍賣並順利拍賣成交。這套房屋的二拍起拍價格為1011.42萬元,最後以1129.42萬元的價格競拍成功,溢價率11.7%。至此,扶風法院成功為申請執行人執行回全部款項。
據悉,截至目前扶風法院累計網路拍賣13次,成功拍賣4案(房產2棟,車輛2輛),有效拍得案款1171.76萬元。
㈣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強制拍賣房產么
這要看具體情況,在執行實踐中,被執行人該名下要是只有一套房產,且被執行人正在該專房產中居住,法院一般屬不會執行。如果這套房產數額巨大,拍賣後可購買同一位置兩套或多套房屋的除外。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㈤ 法院執行拍賣兩人共有房產
法院可以對房屋進行評估,你可以享有優先購買權,如果你不願購買,法院可以就該房屋的你的朋友部分進行拍賣,使你與新的購買方形成共同共有關系。
不合法,可以提出執行異議。
㈥ 法院強制執行要拍賣唯一住房,怎麼辦有什麼別的說法
被執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百二十七條 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百三十一條 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6)執行局拍賣房產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的相關規定: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㈦ 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唯一住房,怎麼辦
其實我覺得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話肯定是你欠了很多錢,所以法院才強制執行,但是你唯一的住房被拍賣這個也沒有別的辦法,所以你還是應該想辦法把這個錢還上,這樣的話法院肯定就不會拍賣唯一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