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房產要過戶給孩子的話,必須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同意才行嗎只有一方呢
坦白講,現在物權法和婚姻法存在沖突。比如物權法規定物權人的權利高於一切,但婚姻法規定婚姻期間的財產處置貴夫妻雙方。因此,你這種情況,需要了解清楚的是:
1、你們雙方不在同一個城市,無法同行辦理過戶。這種情況必須出具公證處出具的公正委託書。
2、不想讓另一方知道這個房子要過戶給孩子。這。。。我不發表意見,只是告訴你很難的!
友情提示:孩子若未滿18歲,無法承接有按揭或貸款或債務的資產。
② 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的名字,賣房時要雙方簽名嗎
最近咨詢房屋買賣是否需要夫妻簽字問題的當事人很多,今天在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婚版姻法規定夫妻對共權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同時婚姻法解釋一對平等處理權進行了解釋,婚姻法解釋一強調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從法律的規定我們不難看出,如果所賣房屋涉及夫妻共同財產, 原則上是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同意的。如果所出售的房屋是夫妻個人財產或是出售房屋對方符合善於取得條件的,即便單方簽字出售也是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③ 房屋買賣合同上必須夫妻都簽字嗎法律有無規定
當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產時,房產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登記在雙方名下,其效力的判定應該是不同的。
一、我國《城市房地產法》確有「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的規定。但這里「共有人」的含義是什麼呢?從立法本意來看,該條款中「共有人」的含義應該是指產權證上明確載明的共有人,不包括未經登記的實際共有人,因為產權證是一種權利憑證,具有公示的效力。如果要求購房人審查擬交易的房產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實際共有人勢必會加重買受人的注意義務,這也是不現實的。因此,買受人依據賣房人提供的房產證進行交易是正當的、合法的,其交易行為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由此,當房產登記在擅自處分人一人名下時,其與買受人的買賣行為應該認定為是有效的(善意取得)。
當然,如果其他的實際共有人有證據證明買受人是惡意的,其買賣行為便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其他實際共有人有證據證明買受人明知道房產是夫妻二人共有的房產,甚至也知道夫妻二人正在離婚糾紛之中,那麼買賣行為便會因為買賣雙方惡意串通而導致無效,即使房產已經過戶到買受人名下,買受人也應該返還房產。因此,在房產登記在擅自買房人一人名下時,原則上應該認定行為有效,只有在買賣雙方惡意串通的情況下才無效,舉證責任在其他實際共有人一方。相反,如果在這種情形下認定無效,勢必會損害無辜買方的利益,助長賣方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為理由而隨意反悔,從而也不利於不動產的交易,這與我國《物權法》立法本意相違背。認定買賣行為有效還可以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在房產登記的問題上要依法辦事,而不是依習慣辦事,對推進法治建設是有積極意義的。
二、當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時,按照《城市房地產法》規定,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前面已經陳述,此處的「共有人」是指產權證上登記的共有人,因此,當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時,夫妻一方擅自處分的行為無效。同樣,這也存在著例外的情形,這就是當買受人善意取得時買賣合同應該有效,但這需要買受人對自己的「善意」提供證據,而且必須是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如果尚未辦理產權變更手續,也不構成善意取得,買賣行為依然屬於無效。總之,在房產登記在夫妻二人名下時,夫妻一方擅自賣房的行為原則無效,但善意取得為例外,這時舉證責任在買受人。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採用了原則有效的做法,顯然違反了我國《物權法》的規定,同時也會嚴重損害房屋所有人的利益。同時,在這種情況下認定買賣行為無效,可以加強買受人的主意義務,促使其對房產登記情況進行認真的核實,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三、綜上,依據產權登記的兩種不同情形,擅自買賣行為效力的認定原則也是不同的,第一種情形以有效為原則,無效為例外,而且認定無效的舉證責任在實際共有人。第二種情形以無效為原則,有效為例外,而且認定有效的舉證責任在買受人。針對不同情況採用不同的原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兼顧和平衡了實際共有人和買受人的利益。
④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財產的話,夫妻這一方完全有權利賣房子,但如果是婚後財產,夫妻另一方參與了購房或還款的出資,就屬於共有財產,那麼房產過戶的話就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房產過戶手續: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⑤ 房產過戶需夫妻雙方簽字嗎
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財產的話,夫妻這一方回完全有權利賣房子,就只需答要簽購買房子的一人。
但如果是婚後財產,夫妻另一方參與了購房或還款的出資,就屬於共有財產,那麼房產過戶的話就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⑥ 房產過戶需夫妻雙方簽字嗎
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前財產的話,夫妻這一方完全有權利賣房版子權,就只需要簽購買房子的一人。
但如果是婚後財產,夫妻另一方參與了購房或還款的出資,就屬於共有財產,那麼房產過戶的話就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⑦ 現在把房子過戶給別人是不需要夫妻兩人共同簽字的嗎,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
只要是已婚身份,賣掉過戶住房,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配偶一起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一起到房管局和買家簽署合同,辦理過戶。
⑧ 現在把房子過戶給別人是不需要夫妻兩人共同簽字的嗎,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
如果是房產證上只有一人的名字,又特別註明是你單獨所有,就不需要夫妻兩人共同簽字的。
⑨ 房產過戶的話,需要配偶同意簽字嗎
您老公佔有房產的60%份額,也就是你們夫妻共有60%,也可以說你佔有30%,婚後財產不管配偶上不上產證同樣擁有房產所有權。如果賣出的話,簽訂買賣合同的時候需要你們的戶口本 結婚證 產證 你婆婆的身份證 戶口本 ,並且,並且需要作為太太的您也要到場,才可以簽訂買賣合同。之後產權過戶的時候去不去都可以。
⑩ 單獨所有的房產過戶需要配偶簽字嗎
單獨所有的房產過戶需要配偶簽字,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專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屬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產過戶。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