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什麼房地產權證上土地使用狀況一欄全部為空
對呀,二手房的土地來源比較的復雜。有好多是劃撥的土地,所以二手房的情況跟一手房的有所不同,一手房一般都是拍賣招標的土地。但是這些都沒有關系有的一手房也沒有土地使用證這個不影響你買房的,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買賣了。
❷ 房產證上的土地性質
房產證上的土地性質為出讓和劃撥,當描述為出讓或有土地終止日內期的,表示該房土地容性質為出讓地;如果描述為優售、劃撥或空白,且沒有土地終止日期的,則表示該房土地性質為劃撥。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二者沒有差別。
❸ 房產證上面寫的土地狀況為集體土地,請問是什麼意思
就是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不是通過出讓的國有土地,不買賣沒什麼影響
❹ 房本上房屋性質和土地狀況均為空白,僅僅在規劃用途一欄註明為住宅,想問是70年產權房嗎
正常,這是因為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有關土地使用權的資料不回全,房屋登記系統答無法輸入,所以產權證書上沒有顯示。但是房屋標注為住宅,《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住宅土地使用權為70年,到期自動續期,所以說你的房屋產權是70年的,毋庸置疑。
至於房屋產權性質,國家規定:這一欄只填寫經濟適用房、廉租住房、集資合作建房等由政府提供相關政策支持建設,對購買、租賃對象以及轉讓有限制的房屋;其他類型房屋不填此項。
❺ 房產證裡面的土地情況為什麼都是空白的
說明你復所購買的房子土地性質制為劃撥。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現在一般2000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公有住房改制房、還建房、經濟適用房等是劃撥地。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沒有差別。
❻ 房產證中土地狀況使用期限是怎麼定義的
土地狀況使用期抄限定義:
1:一襲塊新的住宅土地是70年,商業是40年。
2:有的土地證已經過了一定年限,那房產證上有的使用年限為土地證的餘下年限。
3:如有空白,在「登記時間」欄上會有登記時間,年限從登記時間算起70年。
❼ 房屋所有權證上土地狀況三欄都有填寫內容 , 那還需要土地使用證么
我的回答是:房產證與土地證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土地證是指您的房子所佔有的土地面積;房產證是指房屋佔地的建築面積;一座房子,必須要執有土地證與房產證,只有執有這兩種證,才算辦齊合法的證件;才能去銀行抵押,去銀行代款、轉讓等;房產證的全稱為《房屋產權所有權證》;土地證全稱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或《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您能滿意;並給予肯定與懸賞;謝謝(僅供參考)
❽ 房產證上土地性質空白是啥意思
如果不是國土部門登記錯誤,則表示該房土地性質為劃撥地,在全國多地都有這種情況,土地性質是劃撥地時,土地性質為空白,這其實是國土工作的沒有做到位。
另外可以查看土地終止日期一欄,如果土地終止日期一欄也是空白或一條短橫線,則表示該宗土地性質為劃撥,如果有土地終止日期,則表示該房土地性質為出讓。
劃撥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土地使用權是由國家行政劃撥的,劃撥地在發生交易時每交易一次都需要向國土部門支付土地收益金,也叫土地出讓金。
與之對應的是出讓地,出讓地指該宗土地建造房屋時已經向國土局交納土地出讓金,出讓地一般有出讓終止年限,一般為50-70年,年限到期前發生交易,不交納土地收益金,年限到期可以續交土地出讓金。除此之外沒有差別。
(8)房產證上的土地狀況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年限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