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房屋沉降房屋沉降有什麼危害
因受力不均勻,導致部分房屋基礎出現移位偏移。
危害:牆體出現橫裂紋,出現結構安全隱患。
打個比方,人在松軟的沙灘上,由於地質松軟,人站的不是很穩,會出現晃動,房子不能像人那樣晃動幾下掌握平衡,所以就會出現內傷。
㈡ 房屋發生沉降,開發商要負責任嗎
在自己從開發商手裡購買了房子之後,那麼對於這個房子,開發商方面肯定有擺脫不了內的責容任,在房子出現了質量問題的時候,開發商是不是要負責?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不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一般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購房者可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的規定,可請求其維修,因維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負賠償責任。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應先請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檢查,在取得房屋質量鑒定不合格的證書後,可要求開發商予以退房,對因此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對消費者的正當要求,開發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
㈢ 新建成的住宅樓主體建成後沉降呈上升趨勢
首先應該檢查檢查觀測數據是不是准確,一般情況下,不應該是呈沉降上升趨勢的。如果觀測數據無誤,那麼問題比較大啊,極有可能是地基失穩,地基的承載力不夠。
㈣ 什麼叫房屋沉降
一般而言,一塊地皮的松軟程度是不同的,導致同一個房屋不同位置產生垂直位移(硬質泥土不易下沉,軟質泥土容易下沉)。
但沉降一般是不容易察覺,因為要經歷非常漫長的時間才會有沉降。
這就是為什麼一些結構不好的房子突然某一天會倒塌,這里結構不好指的是設計師在造房子的時候沒有考慮沉降而忽略了給房屋設置【切割】。切割是指把房子分開兩半或者多塊來減少沉降對房子的影響,特別是地塊是長條形的房子,比如醫院或者學習,如果你留心觀察,學校教學樓不是一整塊的,它在某些位置被分割成幾塊,然後在用金屬框架把縫隙連接起來。
房屋沉降最明顯的特徵就是房子發生傾斜或者牆面出現裂縫。
㈤ 一般房屋標准沉降量允許值是多少
教育工程的沉降觀測,若沉降速度小於0.01~0.04mm/d,是可以的,也可認為進入穩定階段,具體取值應根據各地區地基土的壓縮性確定。
沉降是否進入穩定階段,應由沉降量與時間關系曲線判定。對重點觀測和科研項目工程,若最後三個周期觀測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於2倍的測量中誤差,可認為已進入穩定階段。中、底壓縮性土時:建築高度不大於250m取200mm。
高壓縮性土時:建築高度不大於100m取400mm,建築高度在100m到200m取300mm,建築高度在200m到250m時取200mm,建築高度不大於100m取400mm,建築高度在100m到200m取300mm。
梁是跨過空間的橫向構件,主要起結構水平承重作用,承擔其上的板傳來的荷載,再傳到支撐它的柱或牆體上,但圈樑主要是為了提高建築物整體構件的穩定性,而環繞整個建築物牆體所設置的梁。
地基沉降量的計算是先求出每一層土的壓縮量,之後再求它們的總和,其中第層土的壓縮量,等於從基礎底面到第層土底面的壓縮量,減去從基礎底面到第層頂面的壓縮量。
在計算第層土的壓縮量過程中有一點值得注意,即認為基底到第層土頂面的壓縮模量與第層土的壓縮模量相等。
由基礎傳下來的荷載的土體或岩體,建築物必須建造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為保證地基的堅固、穩定和防止發生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地基應滿足以下要求:有足夠的承載力,有均勻的壓縮量,以保證有均勻的下沉,有防止產生滑坡、傾斜方面的能力。
(5)住宅主體沉降擴展閱讀:
國家標准《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07對房屋沉降的定義:
1、沉降:建築地基、基礎及地面在荷載作用下產生的豎向移動,包括下沉和上升。其下沉或上升值稱為沉降量。
2、沉降差:同一建築的不同部位在同一時間段的沉降量差值,亦稱差異沉降。
3、相鄰地基沉降:由於毗鄰建築間的荷載差異引起的相鄰地基土應力重新分布而產生的附加沉降。
4、場地地面沉降:由於長期降雨、管道漏水、地下水位大幅度變化、大面積堆載、地裂縫、大面積潛蝕、砂土液化以及地下采空等原因引起的一定范圍內的地面沉降。
5、變形允許值:建築能承受而不至於產生損害或影響正常使用所允許的變形值。
6、該規范還規定地基基礎設計應根據地基復雜程度、建築物規模和功能特徵以及由於地基問題可能造成建築物破壞或影響正常使用的程度分為三個設計等級(甲、乙、丙)。
7、建築地基變形允許值,分別按本規范的規定進行精度估算。
㈥ 關於房屋沉降
您好,沉降觀測點的布置,應以能全面反映建築物地基變形特徵並結合地質情況及建築結構特點確定。點位宜選設在下列位置:1、建築物的四角、大轉角處及沿外牆每10~15m處或每隔2~3根柱基上。2、高低層建築物、新舊建築物、縱橫牆等交接處的兩側。3、建築物裂縫和沉降縫兩側、基礎埋深相差懸殊外、人工地基與天然地基接壤處、不同結構的分界處及填挖方分界處。4、寬度大於等於 15m或小於15m而地質復雜以及膨脹土地區的建築物,在承重內隔牆中部設內牆點,在室內地面中心及四周設地面點。5、鄰近堆置重物處、受振動有顯著影響的部位及基礎下的暗浜(溝)處。6、框架結構建築物的每個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縱橫軸線設點。7、片筏基礎、箱形基礎底板或接近基礎的結構部分之四角處及其中部位置。8、重型設備基礎和動力設備基礎的四角、基礎型式或埋深改變處以及地質條件變化處兩側。9、電視塔、煙囪、水塔、油罐、煉油塔、高爐等高聳建築物,沿周邊在與基礎軸線相交的對稱位置上布點,點數不少於4個。如有疑問,可以參考《關於沉降觀測你必須知道的》一文,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