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稅租賃是什麼意思
保稅區融資租賃
一、融資租賃模式的簡介
融資租賃的流程:
1. 項目公司(SPV)設立:在綜保區內設立項目公司,業務范圍包括融資性租賃業務、與融資性租賃有關的進出口業務、境外外匯借款、向商業銀行轉讓應收租賃款等。
2. 簽署租賃合同:項目公司與國內航空公司、飛機製造商簽署飛機購買權轉讓協議,同時與國內航空公司簽署租賃協議。
3. 支付飛機貨款:項目公司向境外飛機製造商支付飛機貨款。
4. 飛機入區保稅:項目公司為收貨人辦理飛機入區保稅。
5. 飛機完稅出區:國內航空公司按其適用稅率繳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飛機出區投入運營。項目公司在民航局辦理所有權登記。
6. 收取租金:項目公司按期向國內航空公司收取租金,並向借款機構還本付息。
7. 所有權移交:租期屆滿,租金收取完畢,國內航空公司向項目公司支付殘值價款,項目公司將飛機所有權移交給國內航空公司。
二、相關稅收政策
1、進口稅收
營業稅轉征增值稅後,在保稅區內的企業通過上述模式發生飛機融資租賃業務的,在飛機移送非保稅區內的企業時,應視同進口貨物,繳納關稅與進口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155號)第二點規定,對出口加工區運往區外的貨物,海關按照對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辦理進口報關手續,並對報關的貨物徵收增值稅、消費稅。
《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條例》的第三十九條,「從保稅區運往非保稅區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參照國家貨物進口的規定,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因此,從保稅區融資租入飛機等同從境外融資租入飛機處理,應向海關繳納關稅和增值稅,並取得《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2、代扣稅款
在原營業稅稅制下,在保稅區內的企業向區外的境內企業發生融資租賃業務,應繳納營業稅。出租方企業應在保稅區主管地方稅務局進行申報繳納,並不需由承租方進行代扣代繳。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155號)第九點規定,區內企業按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繳納地方各稅。
在轉征增值稅後,針對是否應由承租方代扣代繳增值稅,國家暫時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保稅區內的企業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成立並由海關進行監管。由於特殊的性質而享受出口退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但實質仍然是屬於境內的企業並受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監管,所以,參照營業稅制下保稅區內企業向非保稅區的企業提供飛機融資租賃業務的稅收征管規定,增值稅的申報繳納亦應由保稅區內的出租企業承擔,出租企業亦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
② 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
對,印花稅的納稅人是訂立合同的雙方,即付款方和收款方都要貼花,一直是這樣(1988年10月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③ 廣東飛機租賃協定(合同)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飛機租賃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2〕1145號)規定,在飛機租賃業務中,對採取經營租賃方式簽訂的租賃合同,按「財產租賃合同」稅目稅率計稅貼花;對採取融資租賃方式簽訂的租賃合同,暫按租金總額的萬分之零點五稅率計稅貼花。
④ 飛機融資租賃的中國業務
就杠桿租賃飛機而言主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主要文件:租賃協議、貸款協議、抵押轉讓協議、保險轉讓協議、擔保協議、抵押協議。
2.補充文件:租賃的補充協議、提款通知書、保險經紀人關於保險轉讓協議的函件、出租人母公司的同意書、接受證書。
3.購買文件:購機轉讓協議、購機轉讓認可書、購買協議、飛機製造商開具的銷售單據等。
4.法律意見:承租人律師的法律意見書、飛機製造商的法律意見書。
5.公司文件:出租人的公司文件、承租人的公司文件、擔保人的公司文件、安排人的權利和有關交易方的簽字樣本等。
6.批准、保險和其他證書:保險單、飛機鑒定人的批准書、預扣稅的免徵書、外匯批准書、承租人和擔保人所在政府的批准。
7.注冊文件:出口適航證、適航證、飛機注冊證書抵押注冊書。 在以往的飛機租賃業務中,中國當事人所充當的主要是承租人的角色。2000年以後,新世紀金融租賃公司、新疆金融租賃公司、深圳金融租賃公司、遠東國際租賃有限公司開展國內飛機租賃業務,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國際資本壟斷國內飛機租賃業局面。國內市場廣闊,飛機租賃業務空間大,同時,發展創新的飛機融資租賃模式,租賃公司作為整項融資交易的安排人,將獲得相較以往角色更多的收益。
⑤ 航空器融資租賃期限一般比較長
航空器融資租賃期一般是比較長的。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是指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對供貨方和民用航空器的選擇,購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納租金。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所有權,承租人依法享有民用航空器的佔有、使用、收益權。
拓展資料:
一、航空器融資租賃期間注意事項
1、融資租賃期間,出租人不得干擾承租人依法佔有、使用民用航空器;承租人應當適當地保管民用航空器,使之處於原交付時的狀態,但是合理損耗和經出租人同意的對民用航空器的改變除外。
2、融資租賃期滿,承租人應當將符合本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狀態的民用航空器退還出租人;但是,承租人依照合同行使購買民用航空器的權利或者為繼續租賃而佔有民用航空器的除外。
3、民用航空器融資租賃中的供貨方,不就同一損害同時對出租人和承租人承擔責任。融資租賃期間,經出租人同意,在不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轉讓其對民用航空器的佔有權或者租賃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4、民用航空器的融資租賃和租賃期限為六個月以上的其他租賃,承租人應當就其對民用航空器的佔有權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未經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二、飛機融資租賃
1、飛機融資租賃是飛機租賃的一種形式,飛機租賃是以飛機為租賃物的一種租賃業務,是航空公司(或承租人)從租賃公司(或直接從製造廠家)選擇一定型號、數量的飛機並與租賃公司(或出租人)簽訂有關租賃飛機的協議,出租人擁有飛機的所有權,將飛機的使用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期結束航空公司可以歸還或者不歸還飛機給出租人。
2、通常期末飛機所有權歸還給承租人的為融資租賃,不歸還的為經營租賃,飛機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雙重職能。飛機融資租賃有多種做法,較多採用的有投資減稅杠桿租賃、利用英、美出口信貸支持的及利用一般商業貸款的融資租賃。
三、飛機租賃的優勢
飛機租賃形式的發展打破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固定模式,體現了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的優勢互補。它豐富了飛機租賃的形式,提高了飛機租賃服務的靈活性。同時,融資租賃模式已超出傳統三方當事人范疇,銀行、信託公司、投資企業等均得以參與其中:①租賃公司作為中介和交易安排人,與其他主體形成良好的合作與互補關系;②整個模式的安排降低了交易風險,銀行藉以尋求到理想的客戶對象;③投資者藉以找到理想的投資機會;④靈活的交易安排使承租人更加易於接受。
⑥ 只要成立融資租賃公司就可以擁有做飛機租賃業務的資質嗎還是必須要在保稅區成立項目子公司
飛機融資租賃業務屬於融資租賃之中的杠桿融資租賃業務。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業向銀監會(商務部)提出融資租賃申請,填寫項目申請表
第二步,銀監會(商務部)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對其資信、資產及負債狀況、經營狀況、償債能力、項目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調查。
第三步,銀監會(商務部)調查認為具備可行性的,其項目資料報送金融租賃公司審查。
第四步,金融租賃公司要求項目提供抵押、質押或履約擔保的,企業應提供抵押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或有處分權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並與擔保方就履約保函的出具達成合作協議。
第五步,經金融租賃公司初步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企業應根據金融租賃公司要求及時補充相關資料。補充資料後仍不能滿足金融租賃公司要求的,該項目撤銷,項目資料退回企業。
第六步,融資租賃項目經金融租賃公司審批通過的,相關各方應簽訂合同
第七步,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凍結、止付等手續。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證金、服務費、保函費及設備發票後,金融租賃公司開始投放資金。
第九步,銀監會(商務部)監管項目運行情況,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結束時,承租方以低價回購。
國內飛機融資祖賃業務投資分析
航空租賃的運作方面一般有兩種形式,分別為經營性租賃和融資性租賃。
經營性租賃:出租人擁有飛機,租用人在一定的財務或保證金保證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換取對飛機的使用權。這種租賃的租金比較高,租期比較短,通常不超過幾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飛機的日常運行、維護費和保險費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賃到期時退還飛機。
這種租賃主要用於臨時性的滿足運輸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經驗不足時來獲得對某型飛機或設備的使用經驗,並不是航空公司租賃飛機基本方式。如我國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運輸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獨聯體國家的飛機來緩解運輸緊張的狀況。
融資性租賃: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機方式。它的特點是承租人和供貨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資金,簽定長期租賃合同,以長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資。承租人選定機型和供應廠商,談判確定使用的飛機,由出租人出資來購買飛機,具有所有權。飛機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對飛機的檢驗、交付及以後維護、使用以及經營中的風險不負責任。飛機的租賃期一般為10-15年,接近飛機的使用壽命。到期後,承租人可以購買飛機或把飛機退給出租人,融資租賃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簽定兩個以上的合同。兩個基本合同是出租方與供貨方簽定的購機合同,另一個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賃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貨商有相應的交貨和供貨協議。
租賃經營對於承租人的好處是:不必籌集大筆資金就可以獲得設備的長期使用權,由此可以採用先進的機型,提高市場競爭力。在整個租賃期內租金按簽約的規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動的風險。租賃期限比貸款購機的融資期限長。此外,也避免保留過時的設備。
對於承租人,融資租賃也承擔著一定的風險。首先是當事人違約的風險,由於融資租賃的參與者多,環節多,某一方違約和有漏洞就會造成一定的糾紛和問題;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國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風險和事件都會使承租人承擔風險。從金融上說一個航空公司租賃的飛機多,就會使資產負債率過多,使企業信譽下降。
權衡以上的優缺點,一個航空公司應該適當考慮自己的資本狀況,根據經營條件都決定採用多大的租機比率。過高的租機比率,反映企業自有資金少,償債能力低,將會降低企業信譽,抗風險能力弱。而過高的自有飛機比率,反映企業把大量資金投入該備,資金周轉的周期長,不利於企業的經營。
雖然說融資性是國際上航空租賃的主要方式,但對於我國市場來說,國內的航空租賃公司沒有國際上優秀租賃公司那樣好的金融資本和相關產業資本支持,所以在資金運作方面要更加靈活。
中銀航空租賃公司是國內一家比較成功的航空租賃公司,公司從1993年成立至今已連續16年保持盈利紀錄,而他們成功的秘訣正是靈活的資金運作以及良好的經營模式。
國內融資租賃機構的重點是國內市場,而且這項業務也僅僅是銀行主營業務的補充,因此國內金融租賃的重點並不僅在飛機這一種資產上,諸如船舶和其他機器設備也是他們關注的重點。而從市場容量來看,兩種不同的租賃公司稱得上各有所長。從金融租賃的市場來看,競爭最關鍵的是誰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資金。從經營性租賃來看,除了資金以外,還要有成本好的資產,所以國內銀行的從業者對於融資租賃非常熟悉,但是對於飛機的采購、銷售則會提出一個更高的要求,而中銀航空租賃有一個管理經驗豐富的團隊,除了能提供飛機租賃相關服務外,還可以提供全面的飛機轉租、結構融資和技術管理服務,而這並不是一般的融資租賃公司能做到的。
中銀航空租賃一直認為,自己很強的一個優勢就是售後回租。所謂售後回租又稱購機回租,指的是租賃公司從航空公司購進飛機後立即以長期租賃的方式回租給該航空公司,從而為航空公司提供長期的融資,同時也使得航空公司的運營更加靈活。市場形勢不景氣的時候,租賃公司就多做售後回租,在市場好的時候,就出售飛機,正因為在這兩大業務門類之間進行動態的調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無論市場是怎樣變化,中銀航空租賃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穩增長。
融資性的金融租賃公司主要是和傳統銀行業務開展競爭,是增加銀行業務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而作為經營性租賃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機隊經營和飛機買賣的業務中來,思維出發點和行為方式都是從投資者的角度考慮的。作為經營性租賃公司,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在飛機價格有利時購入。如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時期,許多航空公司會急於出售多餘的運力,但又苦於找不到買家,利用自身龐大的資金優勢,中銀航空租賃在此時購入飛機,待經濟好轉,飛機價格上升時將飛機賣出,可賺取相當不菲的差價。
綜合以上情況分析,對於國內仍處在發展期的航空租賃業來說,有一個好的定位以及靈活的資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價購入,高價售出的簡單道理,在市場景氣與否時採用一些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國內租賃公司的一個不錯的選擇。
⑦ 融資租賃和普通飛機的對比優勢有哪些
根據租賃方式的不同,飛機經營性租賃與融資租賃的盈利模式也有一定的區別:
一、飛機經營性租賃的盈利模式
就經營性租賃而言,租金收益是飛機租賃公司的主要經常性收入來源。 此外,飛機殘值處理和節稅收入,尤其是飛機殘值處理,能給租賃公司帶來較大收益。
租金收益:租金收益是經營租賃的主要收益來源之一。與融資性租賃不同,經營性租賃的出租人的收益更多的是依賴於同一架飛機向不同公司依次出租所收取的總租金回報。因此,經營租賃的租金水平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租賃市場飛機的供求狀況。租金可以是固定租金或是浮動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或按季度支付。一般而言,全新飛機每月租金一般相當於其價值的0.75%-1.5%。
殘值處理收益:由於飛機的可用壽命至少是20年,而經營租賃的交易期限往往是3-7年,因此,出租人不可能在單筆交易中憑借租金收益回收全部投資。飛機在經營租賃結束後余值的比重大小將會直接影響到出租人的盈利程度。在租賃期間或是租期結束時出租人可以將飛機轉賣而獲得更大的收益。一般來說,轉賣價格相當於當初購買價格的50%~85%。提高租賃物的余值處置收益,不僅是經營性租賃風險控制的重要措施,同時也是融資租賃公司(特別廠商所屬的專業融資租賃公司)重要的盈利模式之一。租賃物經過維修、再製造後通過租賃公司再銷售、再租賃可以獲取更好的收益。
節稅收益:在融資租賃公司有一定的稅前利潤的前提下,融資租賃公司採用經營租賃的方式承租自身所需的辦公用房、車輛、信息設備。租金在稅前列支,可以獲取節稅的好處。超過法定年限的飛機可以在最短12個月達到100%的折舊,提取折舊使得租賃公司的所得稅稅基減少,會帶來不小的節稅收益。
其他收益:飛機經營性租賃除卻單純的租賃環節,租賃公司也會涉及到飛機采購、融資結構安排、租賃資產管理和物流等一系列環節,租賃公司將會憑借其專業能力取得市場優勢及附加值。另外,飛機經營性租賃合同經常包含飛機租賃保證金的條款,航空公司一般需要繳納2-3個月的飛機租金,作為飛機保證金。另外,航空公司需要提供一定的維修儲備金交由出租方保管,在飛機大修時提供必要的資金儲備。
二、飛機融資性租賃的盈利模式
飛機融資性租賃相對於經營性租賃程序更為復雜。如在融資期間,承租人一方面要對租賃飛機進行必要的保險,另一方面還需要尋找對該飛機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因此,融資性租賃的盈利來源也更加多元化。
利差收益:飛機租賃公司開展全額償付的融資租賃業務,獲取利差和租息收益理所當然是
金融租賃公司的最主要的盈利來源。利差收益視風險的高低,一般在1-5%。出租人採用融資租賃的方式配置信貸資金,對中小企業銀行可以通過提高利率或租賃費率控制風險,對優質客戶也可不必降低利率。因為租賃的會計和稅務處理與貸款不同,客戶的實際融資費用並不會比貸款高。
余值收益:盡管融資租賃承租方經常是以最終獲得租賃資產(飛機)的所有權為目的,具體的飛機殘值歸屬也因不同的合同約定而異。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交易條件和履約情況以及設備回收後再租賃、再銷售的實際收益扣除應收未收的租金、維修等相關費用之後,余值的收益一般在5-25%左右,有些大型通用設備如飛機、輪船等收益會更高一些。
服務收益:飛機融資性租賃的服務收益包括租賃手續費,財務咨詢費,貿易傭金等。租賃服務手續費是所有融資租賃公司的合同管理服務收費,根據合同金額的大小、難易程度、項目初期的投入的多少、風險的高低以及不同公司運作模式的差異,手續費收取的標准也不相同,一般在0.5-3%。其次,融資租賃公司在一些大型項目或設備融資中,會為客戶提供全面的融資解決方案並按融資金額收取一定比例的財務咨詢費。另外,由於融資租賃公司作為設備的購買和投資方,使生產廠家和供應商擴大了市場規模,實現了銷售款的直接迴流。收取貿易環節的各種類型的傭金往往是廠商設立的專業化的融資租賃公司、或是與廠商簽訂融資租賃外包服務的大型機構等財務投資人設立的獨立機構類型的融資租賃公司主要的盈利模式。
運營收益:融資租賃公司營運資金的來源可以是多渠道的,自有資金在運作時,可以獲取一個高於同期貸款利率的收益。如果一個項目運用部分自有資金,再向銀行借款一部分,租賃公司通過財務杠桿效應,自有資金可以獲取略高於同期貸款的租息收益,借款部分也可以獲取一個息差收益。
風險收益:對出租人來說,融資租賃公司更多地介入了承租人的租賃物使用效果的風險,參與使用效果的收益分配。融資租賃公司風險加大,可能獲取的收益也比較大。另外,對高風險的投資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可以約定在某種條件下,出租人可以將未實現的融資租賃債權按約定的價格實現債轉股。
⑧ 民航購買飛機融資租賃的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租賃公司安排客戶體驗飛行,以顧問身份協助客戶選定飛機。
第二步:租賃公司取得購買權,和製造商簽訂購買協議,和客戶租賃協議。
第三步:租賃公司根據承租人的情況,向他提供相應數額的購機資金,通常為購機款的60%~70%。
第四步:飛機製造商將飛機交付給租賃公司。
第五步:客戶向租賃公司租用這架飛機,並由客戶負責該飛機的維護保養及保險事宜。
第六步:租期結束後,客戶以名義價格取得飛機所有權。
⑨ 合同的行式和種類
1、口頭形式。是指當事人只用語言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達協議內容的訂立合同的一種形式。它的優點是直接、簡便、快速、易行,因此,口頭形式在日常生活中被廣泛採用,如消費者到集貿市場上購買蔬菜,到商店、百貨公司購買生活用品等。但是,採用口頭形式訂立合同也不無缺點,主要是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舉證困難,法院也難以取證、查明事實,難以分清責任。所以,對於標的數額大而復雜的合同以及不能即時清結的合同,最好採用書面形式。
2、書面形式。即要式形式。《合同法》第11條對合同的書面形式作了明確規定,即「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合同採用書面形式,雖然手續比較復雜,不夠便捷,但它的優勢在於權利義務記載清楚,便於履行,發生糾紛時也容易舉證和分清責任,因此,書面形式大量應用於法人之間從事經濟活動的各個領域。
在司法實踐中,根據《合同法》第10條第2款的規定,下列兩種情形,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即合同的要式可以分為:
(1)法定的要式。即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類合同主要包括三種:第一種是不動產合同,我國法律要求採用書面形式,並進行登記,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鎮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合同未經登記的,一律不發生法律效力;第二種是有關特殊動產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特殊管理的動產,如汽車、飛機等,它們雖然屬於動產的范疇,但又通常作為不動產來對待,因此涉及這些財產的轉讓、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三種是有關標的額較大、又不能即時清結的涉外合同,依據我國三個涉外企業法的規定,訂立涉外企業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此外,我國法人、公民與國外的法人、公民訂立的各種合同,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一般也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2)約定的要式。即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這里所說的「約定」,是指當事人特別就某種合同的訂立作出約定,至於當事人徑直訂立書面合同的,當然就不需要再作書面約定了。
3、其他形式。是指採用除書面形式、口頭形式之外的方式來表現合同內容的形式,也就是除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以外的其他合同形式,如推定形式、默示形式。這種合同形式不是根據當事人採用書面或口頭方式進行意思表示來確定合同成立,而是根據當事人實施某種作為或者不作為的行為來推定合同成立。例如,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租賃合同期滿後,承租人和出租人都沒有明確表示是否續訂合同,而是維持現狀,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出租人繼續接受租金,由此,從雙方當事人的行為可以推定出承租人願意繼續租賃房屋,出租人同意延長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合同繼續有效。
⑩ 融資租賃公司要坐飛機融資租賃業務。具體流程是怎樣比如公司本身需要多少資金飛機需要什麼審批
飛機融資租賃業務屬於融資租賃之中的杠桿融資租賃業務。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幹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餘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餘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於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於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具體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業向銀監會(商務部)提出融資租賃申請,填寫項目申請表
第二步,銀監會(商務部)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對其資信、資產及負債狀況、經營狀況、償債能力、項目可行性等方面進行調查。
第三步,銀監會(商務部)調查認為具備可行性的,其項目資料報送金融租賃公司審查。
第四步,金融租賃公司要求項目提供抵押、質押或履約擔保的,企業應提供抵押或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或有處分權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並與擔保方就履約保函的出具達成合作協議。
第五步,經金融租賃公司初步審查未通過的項目,企業應根據金融租賃公司要求及時補充相關資料。補充資料後仍不能滿足金融租賃公司要求的,該項目撤銷,項目資料退回企業。
第六步,融資租賃項目經金融租賃公司審批通過的,相關各方應簽訂合同
第七步,辦理抵押、質押登記、凍結、止付等手續。
第八步,承租方在交付保證金、服務費、保函費及設備發票後,金融租賃公司開始投放資金。
第九步,銀監會(商務部)監管項目運行情況,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第十步,租期結束時,承租方以低價回購。
國內飛機融資祖賃業務投資分析
航空租賃的運作方面一般有兩種形式,分別為經營性租賃和融資性租賃。
經營性租賃:出租人擁有飛機,租用人在一定的財務或保證金保證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換取對飛機的使用權。這種租賃的租金比較高,租期比較短,通常不超過幾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飛機的日常運行、維護費和保險費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賃到期時退還飛機。
這種租賃主要用於臨時性的滿足運輸需要,或是航空公司在經驗不足時來獲得對某型飛機或設備的使用經驗,並不是航空公司租賃飛機基本方式。如我國的新疆航空公司在旺季(夏秋季)的運輸量增加很多,因此在旺季租用獨聯體國家的飛機來緩解運輸緊張的狀況。
融資性租賃:這是航空公司使用的基本租機方式。它的特點是承租人和供貨共同向出租人融通資金,簽定長期租賃合同,以長期的融物方式代替融資。承租人選定機型和供應廠商,談判確定使用的飛機,由出租人出資來購買飛機,具有所有權。飛機由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對飛機的檢驗、交付及以後維護、使用以及經營中的風險不負責任。飛機的租賃期一般為10-15年,接近飛機的使用壽命。到期後,承租人可以購買飛機或把飛機退給出租人,融資租賃的交易至少涉及三方,簽定兩個以上的合同。兩個基本合同是出租方與供貨方簽定的購機合同,另一個是出租方和承租方的租賃合同,此外承租人要和供貨商有相應的交貨和供貨協議。
租賃經營對於承租人的好處是:不必籌集大筆資金就可以獲得設備的長期使用權,由此可以採用先進的機型,提高市場競爭力。在整個租賃期內租金按簽約的規定交付,避免了金融波動的風險。租賃期限比貸款購機的融資期限長。此外,也避免保留過時的設備。
對於承租人,融資租賃也承擔著一定的風險。首先是當事人違約的風險,由於融資租賃的參與者多,環節多,某一方違約和有漏洞就會造成一定的糾紛和問題;其次,出租人和承租人在不同的國家,政治上和外交上的風險和事件都會使承租人承擔風險。從金融上說一個航空公司租賃的飛機多,就會使資產負債率過多,使企業信譽下降。
權衡以上的優缺點,一個航空公司應該適當考慮自己的資本狀況,根據經營條件都決定採用多大的租機比率。過高的租機比率,反映企業自有資金少,償債能力低,將會降低企業信譽,抗風險能力弱。而過高的自有飛機比率,反映企業把大量資金投入該備,資金周轉的周期長,不利於企業的經營。
雖然說融資性是國際上航空租賃的主要方式,但對於我國市場來說,國內的航空租賃公司沒有國際上優秀租賃公司那樣好的金融資本和相關產業資本支持,所以在資金運作方面要更加靈活。
中銀航空租賃公司是國內一家比較成功的航空租賃公司,公司從1993年成立至今已連續16年保持盈利紀錄,而他們成功的秘訣正是靈活的資金運作以及良好的經營模式。
國內融資租賃機構的重點是國內市場,而且這項業務也僅僅是銀行主營業務的補充,因此國內金融租賃的重點並不僅在飛機這一種資產上,諸如船舶和其他機器設備也是他們關注的重點。而從市場容量來看,兩種不同的租賃公司稱得上各有所長。從金融租賃的市場來看,競爭最關鍵的是誰能拿到成本最好的資金。從經營性租賃來看,除了資金以外,還要有成本好的資產,所以國內銀行的從業者對於融資租賃非常熟悉,但是對於飛機的采購、銷售則會提出一個更高的要求,而中銀航空租賃有一個管理經驗豐富的團隊,除了能提供飛機租賃相關服務外,還可以提供全面的飛機轉租、結構融資和技術管理服務,而這並不是一般的融資租賃公司能做到的。
中銀航空租賃一直認為,自己很強的一個優勢就是售後回租。所謂售後回租又稱購機回租,指的是租賃公司從航空公司購進飛機後立即以長期租賃的方式回租給該航空公司,從而為航空公司提供長期的融資,同時也使得航空公司的運營更加靈活。市場形勢不景氣的時候,租賃公司就多做售後回租,在市場好的時候,就出售飛機,正因為在這兩大業務門類之間進行動態的調整和反周期操作,所以,無論市場是怎樣變化,中銀航空租賃基本上可以保持公司盈利的平穩增長。
融資性的金融租賃公司主要是和傳統銀行業務開展競爭,是增加銀行業務收入的一個主要來源。而作為經營性租賃公司,本身就要完全融入機隊經營和飛機買賣的業務中來,思維出發點和行為方式都是從投資者的角度考慮的。作為經營性租賃公司,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在飛機價格有利時購入。如在經濟形勢不好的時期,許多航空公司會急於出售多餘的運力,但又苦於找不到買家,利用自身龐大的資金優勢,中銀航空租賃在此時購入飛機,待經濟好轉,飛機價格上升時將飛機賣出,可賺取相當不菲的差價。
綜合以上情況分析,對於國內仍處在發展期的航空租賃業來說,有一個好的定位以及靈活的資金操作是重要的,利用低價購入,高價售出的簡單道理,在市場景氣與否時採用一些諸如反周期操作的手段,是目前國內租賃公司的一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