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區哪些項目可以申請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用於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維修、更新、改造的資金。住宅共用部位包括承重牆體、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共用設施設備包括電梯、綠地、道路、路燈、非經營性車場車庫等。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利於小區共用部分及時得到維修和更新,保障住宅小區業主的利益與安全。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三條(1)本辦法所稱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本辦法所稱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由於各地政策可能稍有不同,以下以北京為例:
根據《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包括:
(一)屋面防水層破損,頂層房間滲漏的;
(二)樓房外牆出現雨水滲漏,引起外牆內表面浸濕;
(三)地下室出現滲漏、積水的;
(四)樓房外牆外裝飾層出現裂縫、脫落或空鼓率超過國家相應標准、規范的規定值;
(五)增加保溫層、建築保溫層出現破損或脫落,或建築保溫不良引起外牆內表面出現潮濕、結露、結霜或霉變;
(六)外牆及樓梯間、公共走廊塗飾層出現開裂、銹漬、起泡、翹皮、脫落、污染的;
(七)公共區域窗檯、門廊挑檐、樓梯踏步及扶手、維護牆、院門等出現破損的;
(八)公共區域門窗或窗紗普遍破損的;
(九)其它情況。
第二十二條 住宅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范圍包括:
(一)電梯主要部件需要進行維修或更換的;
(二)二次供水系統設備部件磨損、銹蝕嚴重的;
(三)避雷設施不滿足安全要求的;
(四)配電設備部分電纜、電線、配電箱(櫃)內元件損壞的;
(五)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或部分設備、部件損壞嚴重的;
(六)樓內排水(排污)設備出現故障,給、排水管道漏水、銹蝕嚴重、排污泵銹蝕或其他設備損壞的;
(七)其他情況。
三、哪些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1.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2.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3.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4.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屬於物業服務內容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和養護費用。
四、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准
根據:《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准》2.基本規定(3)
1.本標准中質量保修期限執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令第80號)、《商品住宅工程質量保修規程》(DB11/641-2009)的相關規定。
《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承諾的質量保修期限高於上述規章、標準的,以《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期限為准。
2.住宅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現本標准規定的情形的,經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可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3.發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情況之一的,不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可以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
①屋面、外牆防水局部損壞、滲漏嚴重,經多次補漏後仍難以解決的;
②電梯發生沖頂、蹲底或意外災害危及人身安全的,定期檢驗時被責令停梯整改的;
③高層住宅發生供水主管道嚴重漏水,水泵(包括生活泵、消防泵、噴淋泵、穩壓泵、中水泵等)發生泵體漏水、泵電機燒毀等情況,導致供水中斷的;
④樓體單側外牆飾面五分之一以上面積有脫落危險的;
⑤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
⑥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維修及更新、改造的。
4.建築結構、電梯和對修繕范圍有爭議的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應經相關專業部門鑒定並出具鑒定報告。
引用資料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三條.
《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
《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准》2.基本規定.
Ⅱ 商住房究竟該不該交「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業內人士表示,商住兩用項目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繳納實際上處於灰色地帶。
今年以來,北京市場上的商住項目加速入市,成交也異常火熱。面對市場的升溫,商住房背後隱藏的一些問題也在顯現。最近,位於大興區的一商住項目在交房時發生了業主與開發商的糾紛事件。糾紛的核心是商住項目是否應該繳納住宅維修專項基金。
伴隨著商住項目成為剛需人群置業過渡區的重要選擇,購房前做好准備顯得更為重要。
疑惑 買商住房,要交「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不久前,位於大興區的一商住項目收房現場,由於部分業主不肯在「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承諾書」上簽字,無法從物業處得到房屋鑰匙。
「我們買的是50年的商住項目,並不是70年產權的住宅,為什麼要交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一開始有業主看到承諾書上寫的是『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便質疑項目方。項目方工作人員稱是失誤,可以把「住宅」兩字抹去。」該項目一業主表示。
記者了解到,在該項目方提供的「承諾書」上,要求業主在2017年1月之前交納200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款項。
商住房這一類產品,由於土地性質為非住宅用地,一般不強制性要求設計配套設施,在貸款期限、稅費優惠、水電費、落戶等方面都有一定限制。那麼,面對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市面上的商住項目是否都需交納?
政策 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非住宅需交
與上述業主情況不同的是,孫女士3年前在台湖購買了一套商住房,她表示在交房時並未交納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同時,該項目開發商旗下已收房的商住項目均沒有收取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同樣是購買商住房,為何有的需要繳納住宅專項維修基金,有的則不需繳納?
為此,記者查閱了2009年發布的《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發現,其第二章第六條里明確規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需要按照該管理辦法交存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
同時,該管理辦法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為:獨立式住宅、非住宅為50元/平方米;多層住宅、非住宅為100元/平方米;高層住宅、非住宅為200元/平方米。
記者在北京市住建委官網查閱到的項目建設方案顯示,上述大興區該辦公商業樓與住宅樓、商業樓等為一個物業服務區。
但該項目業主也表示,項目的3棟商住樓與住宅項目獨立分隔,這種情況下是否也需要交存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對此,北京市住建委物業服務指導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根據規定,70年的住宅必須繳納,但50年商業立項的商住房,需要根據項目所在的地塊規劃具體界定是否需要繳納專項維修基金。如果符合規定里的描述,是需要繳納維修基金的。而對於該項目的情況,她未給予明確答復。
提醒 購買商住前要做好功課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包括林肯公園、國風美唐等項目的商住產品均曾被業主質疑是否應該交存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對於交存標准、錢款的去向和用途,業主也十分關注。
業內人士表示,商住兩用項目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的繳納實際上處於灰色地帶。並沒有明確規定表示,商住樓不需要交存專項維修基金。一些開發商便要求業主繳納,將其用於樓棟後期維護。
今年以來,商住公寓的市場熱度遠高其他住宅產品。據亞豪機構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1-10月,北京商住公寓的成交總金額為290.17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大漲94%,幾近翻倍。然而,同期住宅成交金額的同比漲幅為34%。
隨著北京土地供應結構的改變,未來商住樓將成為市場供應的主流之一。在這種情況下,選擇商住兩用樓作為過渡的購房者也將增多。這些購房者在選擇商住項目時一定要做好功課。
「商住樓由於屬性較為特殊,但由於多數也是用來居住的,因此也需要提供與住宅相同的維護維修工作。但公共維修基金怎麼交、交多少,應在購房合同中就有明確約定,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應多加註意,以免後期交房時帶來不必要的糾紛。」中消協律師邱寶昌表示。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2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Ⅲ 北京市買新房,住宅/商辦類項目都要交哪些稅/費
新房需要繳納的稅/費種類為契稅、印花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住宅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商辦類項目需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印花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北京新房住宅契稅徵收標准
舉例:
購買首套93㎡的住宅,網簽價300萬,需要交多少契稅?
90㎡以上,契稅需要繳納網簽價的1.5%,即需要300萬×1.5%=4.5萬。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根據《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准為:獨立式住宅、非住宅為50元/平方米;多層住宅、非住宅為100元/平方米;高層住宅、非住宅為200元/平方米。”
多層住宅、非住宅指的是地上結構最高層數為6層(含)以下的建築,高層住宅、非住宅指地上結構最高層數為7層(含)以上的建築。
需要注意的是,地上結構最高層數的界定,是按照最高層數界定的。比如一棟有4個單元的高樓,1單元6層,2單元7層,則此樓的業主,按照7層,即高層住宅的指標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舉例:80㎡,8層的住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需要交多少?
8層住宅為高層住宅,200元/㎡,則那麼需要交200元/㎡×80㎡=1.6萬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商辦類項目要交哪些稅/費?
需交契稅、印花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契稅
商辦類項目的契稅,交稅比例是固定的,與首套、二套,面積大小均無關系,即為網簽價的3%。
舉例:網簽價300萬的商辦類項目,契稅要交300萬×3%=9萬。
2.印花稅
印花稅需交網簽價的0.5‰,舉例:網簽價300萬的商辦類項目,印花稅要交300萬×0.5‰=1500元。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商辦類項目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繳納標准同住宅。
新房需要繳納的稅費種類為契稅、印花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二手房需要繳納的稅費種類為契稅、增值稅及附加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綜合地價款等。在購房前,購房者可以先把稅費算清楚,做好資金准備。
來源:《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Ⅳ 北京市住建委:對兩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開展專項檢查
中證網訊(記者 董添)1月1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微披露,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海淀區房屋管理局對海淀區金隅鳳棲家園和瑞澤家園兩個共有產權住房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分別約談了項目負責人,要求兩個開發建設單位嚴格貫徹落實《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必須將購房款直接存入專用賬戶;不得擅自更改搖號公告內已公示的《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預售合同》各項條款;要主動搭建平台,暢通溝通渠道,做好購房人關切問題的回應和解答工作。
Ⅳ 北京購買·新商品房要交多少專項維修資金
原來是成交價的2%,現在改革了,按每平米多少錢來收公共維修基金,好像是6層及以下的房子100元/平米,6層以上的房子200元/平米.。具體請問開發商。
Ⅵ 北京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卡有什麼用
住房專項維修基金,是一筆保證住房公共部份、公共設施維修、改造、更新的資金。
到光大銀行網點交納房屋維修資金的個人,可在繳納資金的同時免費辦理該卡,對於之前已繳納房屋維修資金的個人將陸續通知發放。持卡人使用該卡可在光大銀行各營業網點和全市
400多個社區、寫字樓、麥當勞餐廳內的「陽光e繳費自助繳費機」上查詢個人房屋維修資金金額、支取情況、歷次結息金額等。
Ⅶ 物業公司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需要准備哪些手續(房管局已批)
我市出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准
來源: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發布時間:2010-05-21
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印發了《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准》,該標准明確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范圍和使用條件,進一步規范了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審核行為,首次界定了建設單位、物業企業和業主對物業的保修、養護、修繕的責任邊界,使得物業修繕養護責任更明確,維修資金的使用更合理。本著房屋建築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房屋建築自投入使用起至停止使用的整個階段,需要不斷投入資金,進行持續養護、維修和改造,以便實現適用性、安全性和耐久性要求。目前,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資金投入按責任主體可分為三類:第一類為建設單位,承擔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發生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承擔。第二類為物業企業,承擔房屋建築日常養護責任,並從物業費中支付零星維修費用。第三類為物業的全體業主,負責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維修、更新和改造責任及資金投入。目前,由於維修資金來源不同,建設單位、物業企業和業主之間經常因資金使用界限不清而發生糾紛,各區縣承擔專項維修資金的審批部門,對於維修項目和資金的審批尺度把握也不統一,因此,三類資金的使用界限亟需釐清。本標准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和標准,明確提出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各分項工程質量保修最低標准,同時明確《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承諾的保修期限高於相關法規、規程的,以《住宅質量保證書》為准。在質量保修期內,嚴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維修。界定使用物業費進行房屋日常零維修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進行房屋維修、更新和改造兩者之間的界限,是本標准重點解決的問題。在標准編制過程中,充分參考了國家及本市關於房屋大、中、小修標准以及本市實際情況,以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方式確定了房屋各部分工程項目維修條件。本市住宅質量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現本標准所列情形時,可以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標準的出台,為區縣有關部門進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提供了依據,為正確引導物業企業和業主科學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發揮了積極作用,為確保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下一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還將出台物業服務企業對房屋建築維修養護的技術標准,與此審核、標准相配套,將為物業企業對房屋建築維修養護服務走向專業化、標准化、精細化道路打下基礎。
你也可以咨詢北京市建委物業科
Ⅷ 北京:房企不得代收、代繳購房人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4月7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發布《關於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收取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提出,在新建商品房交易過程中,應由購房人繳納的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購房人應自行繳納,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代收、代繳。
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代收購房人應繳契稅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商品房銷售和交付的前置條件。
而且購房人繳納契稅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確需要代辦的,可委託開發企業或第三方辦理,但相應款項不得轉入開發企業或其它第三方賬戶。另如購房人自行繳納契稅、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北京市有關規定辦理。
通知還提出,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排查轄內已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項目,已具備繳納條件的,責令開發企業立即向有關部門繳納。暫不具備繳納條件的,應退回購房人或轉存入屬地政府指定的代收資金監管賬戶,待具備繳納條件後及時通知購房人辦理繳納手續。
Ⅸ 北京:房企不得代收、代繳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新華社北京4月8日電(記者郭宇靖)記者8日從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了解到,為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北京市住建委日前發布《關於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收取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代收、代繳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北京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日常監管工作中,通過12345市民熱線、信訪、熱線咨詢等多種渠道收到群眾反映,部分開發企業在商品房銷售和交付時,會將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前置條件。但有的開發企業代收後未及時繳納,造成購房群眾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侵害了購房群眾利益。
通知規定,在新建商品房交易過程中,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代收、代繳應由購房人繳納的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將代收購房人應繳契稅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作為商品房銷售和交付的前置條件。
通知規定,購房人繳納契稅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確有代辦需要的,購房人可委託開發企業或第三方辦理,但相應款項不得轉入開發企業或其他第三方賬戶。
針對目前已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通知要求,北京市各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及時排查轄區內已代收契稅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項目情況,具備繳納條件的,責令開發企業立即向有關部門繳納;暫不具備繳納條件的,應退回購房人或轉存入屬地政府指定的代收資金監管賬戶,待具備繳納條件後,及時通知購房人辦理繳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