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溫州市有關第二套住宅房出售時增值稅要交多少
浙江省溫州市第二套住宅房出售時,增值稅要交20%。
2. 溫州出台商品房銷售六大措施
8月24日,浙江省溫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宅銷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自8月23日起施行,暫行一年。
《通知》涉及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嚴格控制房價漲幅、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統一公證搖號標准等六方面。
第三方研究機構億翰智庫研究總監於小雨認為,此番調控仍在於對二手房漲價的打擊。於小雨表示,本次調控可以概括為:具體、靈活、跟進三個關鍵詞。「具體」:不同於多個城市對於「捂盤、惜盤」的粗略表述,本次調控針對該違規行為提出了具體的實施措施與懲罰條例(如巡查監督,未及時開盤預售的半年內暫緩受理下一批次);「靈活」:此番限房價主要從兩個方面著手,一個是土拍政策(限房價、競地價或限房價、限溢價、競地價、競配建),將限房價前置以穩土地市場預期、穩購房者預期;另一個便是備案價指導,首推的會充分考慮樓面地價、合理成本、產品品質、區域均價等,加推的會在此基礎上再結合上一批次去化率,以及年、季、月等價格指數進行指導;「跟進」:在各項政策制度設定上不斷向杭州、寧波看齊,如「定品質」、「公證搖號」,預計後續浙江省其他城市也會持續跟進。
對於市場影響,於小雨則表示,調控細則體現了政府平穩房價的決心,但隨著6-7月溫州新房房價增速趨緩(連續兩月不足1%),故新政對於熱點區域房價影響更大;而不同於新房市場的趨穩,溫州市區二手房價連續4個月同比漲幅超7%,本次調控最大的亮點就莫過於對於二手房市場「抱團漲價」,落實交易參考價格等政策的加碼。
堅持目標導向,建立房價地價聯動機制
溫州市提出,按照房地產市場重點監測城市的標准要求,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科學研判市場動態,根據區域房價水平、市場供需、價格指數等情況,指導企業合理確定銷售價格,保持房價平穩。
具體舉措,通過「限房價、競地價」、「限房價、限溢價、競地價」等房價地價聯動措施,合理確定土地起拍價,嚴格控制溢價率和樓面地價,引導市場主體理性拿地,防止地價過快上漲,保持土地市場平穩健康。
加強新出讓地塊居住建築品質管理,建築品質要求相關內容需納入地塊項目管理合同。嚴格執行《溫州地區高層居住建築結構設計細則(試行)》要求。工程造價按現行有關工程預算定額為計價依據進行計算,且分項工程造價標准不低於《溫州市重點區域項目建設品質提升導則》(試行版)相關要求。
堅持會商指導,引導房開企業合理定價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市區已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首次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應根據樓面地價、合理成本、產品品質、區域均價等因素,合理制定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並在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前向市區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會商指導小組申請價格指導。經會商指導確認的新建商品住房指導價格,作為該項目申請辦理預(現)售批次的最高平均價格。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市區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限房價」類型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首次申請辦理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其銷售價格必須嚴格遵守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約定的該地塊商品住房限價等要求,並經市區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會商指導小組確認。
堅持剛性量化,嚴格控制房價漲幅
《通知》稱,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市區已辦理過預(現)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後續批次住宅按以下辦法申報銷售價格:
(一)該項目前一批次預售的房源去化率已達到30%的,方可向市區商品住房銷售價格會商指導小組申請後續批次住宅預售價格指導。續開批次申請預售時與前一批次開盤的間隔時間,根據市場情況嚴格把控。
(二)續開批次價格定價,以項目前一批次分面積段指導價格、去化情況、價格指數等為參考因素,原則上不得漲價。企業申請的續開批次定價,高於前一批次分面積段指導價格的,前一批次去化率已達到60%及以上的,在價格指數空間范圍內可給予適當調整,必須按年、季、月等指數進行嚴格把關、綜合監測。
堅持嚴查嚴督,預售穩定預期
《通知》顯示,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開發項目達到預售許可條件後,應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
各地要加強對轄區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的巡查監督,如發現已達到預售條件不及時申請辦理預售的,應發出提示函,督促開發企業盡快申請辦理預售,並同時抄報市住建局。
已申請價格會商並確認指導價格的項目,應在一個月內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對未及時開盤預售的,屬地主管部門要責成房地產開發企業限期公開銷售,且半年內暫緩受理下一批次價格會商指導。
對限期內拒不整改的項目,必須達到現房銷售條件後按已會商指導價申請辦理現售手續。
堅持公開公正,統一公證搖號標准
溫州市要求,對項目當期參加搖號的人數和開盤房源套數比例達到2:1及以上的樓盤,必須採取公證機構主持的公開搖號方式;對項目當期參加搖號的人數和開盤房源套數比例在2:1以下的樓盤,視情採取公證搖號等方式,具體由各地自行確定。採取公證方式銷售商品住房的,必須嚴格落實《浙江省公證協會關於辦理商品住房公開銷售搖號公證業務的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從公證搖號到公證選房,全流程均由公證處實施,並邀請相關代表現場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干涉。
加強市場監管,規范交易市場秩序
《通知》提出,實行新建商品住房「一房一價」「明碼實價」銷售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使用虛假或者不規范的價格標示誤導購房者,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建立二手住房交易參考價格發布機制,重點對熱點住宅小區二手住房交易價格進行監測,落實交易參考價格在金融信貸等應用。加強二手房價格信息公開,提高二手住宅價格透明度,引導市場理性交易,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操縱市場價格、掛牌價虛高、抱團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及市場亂象,切實規范二手房市場交易秩序。
3. 溫州普通住宅與非普通住宅如何區分
(1)住宅小區建設容積率在1.0以上
(2)單套建築面積暫定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
(3)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平均地價的1.2倍以下
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標準的為普通住宅,反之為非普通住宅!
4. 溫州2021年上半年土地出讓面積、出讓金等數據是怎麼樣的
2021年1-6月份,溫州市土地出讓的熱潮一浪高過一浪,對於越來越高的地價和房價,大家好像都已麻木。根據浙江土地交易網的數據,上半年溫州市總計出讓了287宗土地,面積達11263畝,收取出讓金695.09億元。
工業用地出讓量較大的地方有:甌江口出讓16宗1030.64畝,樂清市出讓48宗941畝,平陽縣出讓25宗687.51畝。
除生態園外,泰順縣、文成縣和永嘉縣的供應量較小。
協議出讓的項目往往是拆遷企業自行推動政府供地。因而在供應方式中,公開出讓的數據更加能夠反映地方政府對於工業用地供應的保障力度。
根據供應數據,除了泰順縣和文成縣原本的土地資源稟賦就較為貧瘠之外,鹿城、龍灣、甌海等城區的工業用地資源已經逐漸萎縮。
一方面是因為經過多年供應,自然減少;另一方面是前十年受到發展第三產業,輕視工業實業的思潮下,騰籠換鳥,退二進三等政策下,大量的土地拆除後,規劃功能調整為非工業的住宅和商業用地,工業用地後備資源驟減。
甌江口、經開區、樂清市、瑞安市、平陽縣等地區工業用地供應量依舊充足的背後,需要感謝溫州的圍墾造地工程。
正是樂清灣、甌飛工程、西灣等圍墾造地項目新造了一個「新溫州」,才緩解溫州的用地緊張狀況,為城市轉型發展提供了寶貴的土地空間。
目前以及可預見的未來十年,圍墾出來的土地依舊將是溫州市工業用地的主要來源。
此時,不得不佩服陳德榮書記當初的高瞻遠矚。
5. 一二線城市住宅土地供應加速是真的嗎
10月以來,土地市場進入最後一季度的沖刺階段,供地節奏普遍加快。
中原地產研究中心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0月15日,一線城市住宅土地供應明顯加速,年內供應的住宅用地已經達到了204宗,合計供應住宅土地規劃建築面積達到了2433.33萬平方米,同比2016年全年上漲了40%。成交面積達到了1770.35萬平方米,同比2016年全年上漲了19%,預計最後兩個多月還有大量土地簽約。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分析表示,受調控影響,北京樓市交易量大幅萎縮,而且住宅地塊均有較為苛刻的競買條件,因此宅地競爭的激烈程度明顯下降,溢價率和平均樓面地價均有所回落。「但是,由於北京土地資源越來越稀缺,一些優質宅地地塊,一經推出,即使競買條件較為苛刻,依然受到了知名開發企業的強烈關注,隨著9月供應量的增加,可以預計,四季度北京宅地成交量將有所增加。」胡景暉說。
除了北京市,不少二線城市也開始增加土地供應。10月10日,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以現場掛牌和網上掛牌的方式出讓四宗地塊,起拍總價57863萬元。同日,天津迎來「銀十」首次土拍,四宗地塊總出讓面積約為65萬平方米,總成交金額68.24億元。11日,山東濟南出讓九宗地塊,地塊共計273畝,總成交價33.64億元。
6. 溫州市住宅建設公司怎麼樣
簡介:溫州市住宅建設公司成立於1981年06月1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一般經營項目: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等。
法定代表人:王克
成立時間:1981-06-19
注冊資本:2676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30300000056438
企業類型:集體所有制
公司地址:浙江省溫州市滄河巷100號
7. 住宅用地供應「五類」是哪五類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土資源部聯合發布《關於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要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強化住宅用地供應「五類」(顯著增加、增加、持平、適當減少、減少直至暫停)調控目標管理。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別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規模,去庫存任務重的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從五分法的角度看,顯著增加和增加這兩種表述,主要是針對近期市場過熱、購房需求過於強勁的城市;持平則是對於近期市場相對穩定,後續預計也波動不大的城市;而對於住宅用地供應適當減少、減少直至暫停的城市而言,則說明這類城市去庫存壓力依然較大,土地市場以盤活庫存資源為主,預計後續在新增供地方面會面臨相關政策被「卡」的可能。
《通知》強調,各地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對消化周期在36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36-18個月的,要減少供地;12-6個月的,要增加供地;6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同時,要結合本地實際和出讓土地的具體情況,靈活確定競價方式,包括「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超過溢價率一定比例後現房銷售或競自持面積等,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此次政策提到的土地供應分類調控目標,是最近土地政策中的首創。」嚴躍進,通過和各地的去庫存周期、房價等指標進行掛鉤,有利於使供地計劃更具有合理性。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4-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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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溫州普通住宅可以注冊公司嗎
可以
根據相關政策文件對從事計算機系統服務、數據處理、軟體開發、電子商務、廣告策劃、工程回管理服務、裝飾設計業務、無實體店鋪的網路交易服務、咨詢策劃、工業設計、股權投資、商務秘書、咨詢代理等無污染、無安全隱患行業的市場主體,可以依法將住宅作為市場主體的住所(經營場所)登記。
一、注冊公司需要准備的資料
1、公司名稱(公司多想幾個名字備用,因常見的字型大小基本上都已被使用)
2、股東身份證信息以及股東持股比例
3、注冊資金(現在注冊資金沒有要求一定要到資,可以根答據自己意向多少)
4、注冊地址(租賃合同或無償使用說明)
5、經營范圍
二、注冊公司流程:
1.工商辦理營業執照(名稱核准+網上設立+領取營業執照)
2.公安局刻章(公章、財務章、發票章)
3.銀行開基本賬戶(開戶需要帶: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證原件,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4.國、地稅開通報稅功能(銀行簽訂三方扣款協議)
9. 多地宣布對住宅土地集中供應,每年供地不超過3次
多地發文明確今年將推行住宅用地「集中供地」模式,全年將分3批次統一發布住宅用地招拍掛公告。
2月24日,山東省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官網發布《堅決落實上級有關要求 部署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通知。
青島的《通知》顯示,2月24日,青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潘奇主持召開青島全市住宅用地調控工作部署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上級部門關於住宅用地供應工作的最新要求,並對2021年全市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了部署。其中提到,嚴格實行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
所謂「兩集中」,即集中發布出讓公告、集中組織出讓活動。按照青島市的計劃,全年將分3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招拍掛公告並實施招拍掛出讓活動,引導市場理性競爭。
鄭州:收回部分區的住宅用地出讓公告發布權
青島並非唯一一個將執行「集中供地」的城市,天津市、鄭州市也已內部發文推行「土地集中出讓」模式。
2月24日,河南省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確認,該局此前發布《關於統一組織住宅用地掛牌出讓公告發布的緊急通知》,收回部分區的住宅用地出讓公告發布權。
鄭州通知稱,根據部2021年住宅分類調控精神的要求,結合鄭州市實際情況,自本通知下發起(2月23日),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開區、高新區、上街區禁止發布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上述區域住宅用地出讓公告由市局統一組織發布實施。
2月24日,一份由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的《市規劃資源局關於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集中出讓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顯示,天津市確定於今年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除上述三個日期外,不得再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
上述《通知》的落款時間顯示為2021年2月23日。
目前,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官方網站上未能搜索到該文件。
不過,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確認了上述《通知》的真實性,「我們計劃這么做,《通知》屬於內部公文。」
天津《通知》顯示,為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做好2021年度住宅用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中實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讓的有關要求,對天津市2021年住宅用地供應有關工作做出緊急通知。
天津指出,2021年度住宅用地(包括含有住宅用地的混合用地)實行「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一是集中發布出讓公告。全市原則上全年不超過3次,時間間隔和地塊數量要相對均衡。二是集中組織出讓活動。同批次公告出讓的土地以掛牌方式交易的,應當確定共同的掛牌起止日期;以拍賣方式交易的,應當連續集中完成拍賣活動。
為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兩集中」同步公開出讓有關工作,天津市確定於3月、6月、9月中旬分三批次集中統一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除上述三個日期外,不得再發布住宅用地的出讓公告。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要求各區根據工作實際,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時序,提前做好土地出讓前期工作,嚴格按照上述要求落實住宅用地出讓工作。
「有助於減少土地哄搶」
另一份網傳文件顯示,按照住宅用地分類調控文件要求,22個重點城市實現「兩集中」,2021年發布住宅用地公告不能超過三次。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兩集中」成為當前政策的核心內容,包括集中發布出讓公告和集中組織出讓。青島也成為全國較早公開發布「兩集中」政策的城市。
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積極落實了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自然資源部住宅供地供應分類調控工作精神。實際上也是積極關注和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的重要保障,是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又一個新舉措。若是「兩集中」供地政策確定,那麼實際上就形成了長效機制三大利器,即三道紅線、房貸集中度和供地集中度政策。後續,實行「兩集中」的城市供地和土地交易等會形成明顯的變化,這要求房企積極主動研究此類政策和競爭策略。尤其是在集中供地前期,積極做好研究,積極分析潛在的土地投資機會和競爭類企業。此外,集中供地政策強調了22個城市的落實,也強調了住宅用地領域的改革,實際上有助於真正減少土地哄搶,促進各地土地交易市場平穩,本質上也是「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重要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