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類住宅和二類住宅有什麼區別
區別:
1、國標不同
一類住宅:國標為R1。
二類住宅:回國標為R2。
2、范圍不同
一類答住宅: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環境良好、以低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二類住宅:市政公用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環境較好、以多、中高層住宅為主的用地。
3、建築面積不同
一類住宅:每戶平均建築面積42至45平方米,適用於新建廠礦企業的職工對在邊遠地區和偏僻地區的職工住宅,每戶平均建築面積可高於此數,但不得超過50平方米。
二類住宅:多層或小高層,一般12層以下。該類用地在全市分布廣泛,在居住用地中佔主導地位。
4、環境布局不同
一類住宅:是高端的低密度居住用地,包括別墅區、獨立式花園住宅、四合院等,公用設施、交通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齊全、布局完整、環境良好。
二類住宅:是中、高密度居住用地,公用設施、交通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比較齊全、布局相對完整、環境良好。
2. 南京的公寓項目和住宅項目有什麼區別
第一,公寓項目是40年產權的,住宅項目是70年產權;
第二,公寓在南京市不限購不限貸的,住宅是限購限貸的;
第三,公寓一般是商水商電不通燃氣,住宅是民水民電通燃氣的。
3. 南京最嚴「限墅令」:疊墅、假雙拼等「擦邊球」也被禁
別墅,是大多數人心目中的夢想居所,一座獨棟低層建築,有天有地有院子,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財富和身心的雙重自由。過去,人們對它的第一印象是「沒錢,買不起」,但近期,南京人面臨的情況卻可能是「有錢,買不到。」
5月25日,《南京市規劃資源局低多層居住建築項目規劃管理規則》(下稱「《規則》」)正式出台,明確自5月17日起,禁止審批獨棟、雙拼和聯排戶型,且低多層居住建築核准圖中不得出現「別墅」、「疊墅」以及「空中別墅」等標注。
根據《規則》要求,新編或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原則上不再新增一類城鎮住宅用地,一類城鎮住宅用地主要為低層、低密度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老年公寓用地容積率大於1.0,建築高度不得低於12米。
《規則》將開發商將低多層住宅變相設計成「別墅」,或利用「類別墅」來打擦邊球以提高項目利潤的做法全面禁止。《規則》發布當天,不僅引發了房地產業內人士的熱議,相關話題更是登上社交平台熱門搜索榜第一名,被市場廣泛關注。
「高低配」產品模式受限
為了節約土地利用,國土資源部早在1994年開始限制低密度別墅用地的供應。之後每過一段時間,「限墅令」就會繼續加碼。2003年,國土資源部明確表示,將對別墅項目、高爾夫項目進行限制。2012年,國土資源部、發改委聯合發文,嚴格限制別墅用地審批;同年,南京響應國家號召,規定禁止出讓容積率1.0以下的土地。
2016年,國土資源部出台最嚴「限墅令」,全國各地將停止審批別墅類供地和辦理相關手續,對聯排別墅、低密度花園等類別墅項目的審批也將進一步控制。
2019年4月,住建部發文,要求各省立即暫停辦理有關別墅項目建設審批手續,同時對已建、在建、在批、特批的別墅項目進行梳理。隨著土地資源的日漸減少,「限墅令」的政策日益嚴格,政策高壓之下,別墅類產品難再動土。
此次南京時隔兩年再次出台新版「限墅令」,除了限制獨棟別墅的土地審批外,更是直接限制了以往被忽略的「類別墅」產品的供應,打擊力度可謂空前。
5月26日,鯨平台智庫專家、上海春之聲投資集團董事長朱大鳴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指出,過去房企拿地,特別是大型綜合性項目,往往會在綜合容積率上做文章。例如:高層區容積率特別高,而省下的容積率就攤薄到低密度別墅上。不僅如此,一些開發商為了迴避規劃審批,假雙拼別墅等產品花樣百出。
「這次南京規定細則出台後,房企要在房型上做文章就不可行了。按規矩辦事,否則就不要拿地。」 朱大鳴進一步表示。
5月27日,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院長陳晟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此次南京「限墅令」還體現了供給側方面對房屋供給的產品的態度——以剛需改善性需求為主,嚴格控制高端、奢華型佔地過度的物業形態供給的控制。
他進一步指出,目前比較常見的「高低配」產品搭配的模式可能會受到限制,對一些追求高價格、高利潤的產品會比較有難度,拿地的原則也會朝著高質量、高溢價的高層產品方面去下功夫。
潛在購房者或加速入市
「此次南京的政策對於新房市場影響很大,因為這次嚴禁的產品不但包括獨棟,而且雙拼、聯排及多層疊墅也被禁止。5月20日集中土拍成交的地塊,從政策印發時間來看,早於5月20日,新成交的低密地塊將有可能成為絕唱,但也有可能直接面臨沖擊。」5月26日,鯨平台智庫專家、北京房地產業商會會長、北京匯江亨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黎乃超向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預計未來南京別墅產品潛在斷供,對於一些觀望的客戶來說,將一定加速其購買的決策時間。」黎乃超表示。
同日,長期關注南京房地產市場的行業人士李玥(化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目前南京已開發或是在售的別墅,大多有幾個共同點:面積大、總價高、流通性相對低、多臨山近湖且環境一流,但大多數周邊生活配套相對較弱,因此常常只是作為第二居所來使用。
「江北區內的獨棟別墅,總價門檻過高,加上裝修成本不菲,對買房人的資金要求也更高,如果只是從成交周期、成交量上看,遠遠不如普通住宅,但『類別墅』的總價相對較低,同時也可以享受到院子、露台等附贈空間,從流通性上來說比獨棟流通性好很多,因此過去幾年中也就更容易受到改善類購房者的喜愛。」 李玥表示。
李玥進一步表示,不管是新房市場,還是二手房市場,此次「限墅令」短期內都不會帶來特別大的沖擊,一方面南京執行限墅令已經很久,另一方面所涉及到的購房人群來說較為有限。
朱大鳴也向時代周報記者表達了類似的看法,「南京限墅令是南京地方政府根據南京的用地總量制定的一項地方行業規則,對整體新房市場不會太大沖擊,因為這僅是針對改善型客戶需求。」
此外,據李玥透露,目前該《規則》已經從5月17日起施行,之前已取得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意見的項目,可以不執行本《規則》,但需要在2021年12月1日前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後的都將按照本次《規則》來實施,有利於進一步促進南京土地集約、節約利用,並維護生態環境和景觀不受破壞。
4. 南京目前有小戶型住宅嗎
目前江畔國際目前在售住宅房源,屬於小戶型70年產權,戶型建築面積47、68、74㎡,銷許均價25130元/㎡,帶裝修交付。
5. 南京有哪些別墅區
京港水灣
6. 什麼是一類和二類住宅,什麼是三類和四類住宅
普通住宅套型分為一至四類,其居住空間個數和使用面積不宜小於下面表中的規定。
7. 南京人才落戶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哪些類房屋
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哪些類房屋?
《人才落戶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可以作為落戶地點的合法穩定住所,包括南京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申請人與他人共同共有產權住房都可作為合法穩定住所辦理落戶。
8. 南京民國建築的公館別墅類
達官貴人、政要名流的官邸別墅和各國駐華大使館,也是南京民國建築特色之一,其中以山西路、頤和路一帶尤為集中,共建房1700處,以及中山陵園附近等。這些洋房千姿百態,宛如萬國建築博物館。 南京民國時期主要公館別墅國民政府主席官邸舊址(現為美齡宮)美國大使館舊址(現為江蘇省省級機關招待所)法國大使館舊址(現高雲嶺56-1號、高樓門56號、金銀街17號以及寧夏路4號等處)英國大使館舊址(現為南京雙門樓賓館)荷蘭大使館舊址(現為772廠18分廠辦公室)菲律賓公使館舊址(現為南京軍區司令部幹部住宅)陳果夫、陳立夫公館舊址(現為常府街30號)蔣緯國公館舊址(現為普陀路15號,上海路11號後永慶巷13之1號)薛岳公館舊址(現為江蘇路23號)鄒魯公館舊址(現為頤和路18號)鄭介民公館舊址(現為天目路18號,桃源新村13號)鈕永建公館舊址(現為赤壁路3號)閻錫山公館舊址(現上乘庵16號、高樓門51號均因近年擴路動遷,蹤跡全無,現僅存頤和路8號) 葡萄牙公使館舊址(現為童家裡14號為玄武飯店拆建使用,北平路20號為江蘇省電電力局使用)八路軍駐京辦事處舊址(現為八路軍駐京辦事處舊址紀念館)蘇聯大使館舊址(現為頤和路29號、大方巷56號、揚州路18號)馬歇爾公館舊址(現為寧海路5號)埃及大使館舊址(現為北京西路9號)岡村寧次寓所舊址(現為南京大學教職工宿舍)陳誠公館舊址(現為普陀路10號)加拿大大使館舊址(現為天竺路3號)墨西哥大使館舊址(現為天竺路15號)多米尼加公使館舊址(現為赤壁路5號)宋子文公館舊址(現為北極閣1號)巴基斯坦公使館舊址(現為珞珈路50號)巴西大使館舊址(現為海路14號)義大利大使館舊址(現為武夷路13號)徐悲鴻故居舊址(現為傅後崗4號)拉貝故居舊址(現為小粉橋1號)挪威大使館舊址(現為五條巷15號)桂林石屋遺址(現為日軍炸毀遺址)梅園中共代表團辦公舊址(現為中共代表團梅園新村紀念館)澳大利亞大使館舊址(現為京頤和路32號)秘魯大使館舊址(現為上海路陶谷新村3號)瑞士公使館舊址(現為寧海路15號和珞珈路46號)白崇禧公館舊址(現為雍園1號)
9. 南京有沒有70年的住宅式公寓
很少有70年產權的,40年的商辦不能碰。
10. 南京人氣最好的普通居民住宅小區
1.金陵王府、金鷹花園、君臨國際、朗詩熙園應該是市中心一帶最好的住宅區。
2.鍾山花園城 銀城東苑.月牙湖,周邊有鄭和外國語學校 中山小學,還有現南京城區內最大的完全中學--南京行知實驗中學新校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