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村房屋拆遷時沒有宅基證怎麼賠償
北京拆遷律師賈啟華,你好,如果沒有證,可能會被認定成違法建築而不予賠償
② 沒有宅基地怎麼辦
1、如果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可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
依據土地管理法,結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宅基地管理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宅基地:
(1)無宅基地的;
如果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在集體沒有宅基地,那就可以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宅基地。需特別說明的是,如果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會批准。
(2)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而現有的宅基地低於分戶標準的;
特別提醒:並不是說只要分了戶就能申請到新的宅基地。像有些家庭,現佔用的宅基地是滿足分戶標準的,那就不能再申請新宅基地了。
2、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但宅基地批不下來,怎麼辦?
(1)當地已停止宅基地審批工作
宅基地是不可再生資源,有些地方由於人多地少,有些地方由於之前建房毫無規劃浪費了一些土地等等原因,就造成了宅基地不夠用的情況,因此當地就停止了宅基地的審批工作,如果是這種情況,那宅基地批不下來是正常的,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
根據《土地管理法》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在那些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可以通過建設農民公寓、農民住宅小區等方式,滿足農民居住需要。另外,目前部分地區在實行「宅基地有償退出」制度,騰退出的宅基地也會優先滿足村民的宅基地使用需求。
(2)申請宅基地被故意為難
宅基地申請是由村民向村裡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准。
如果村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成員作出的決定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權益,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可向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投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行政機關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根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③ 農村的房子沒有宅基證怎麼辦
農村房子沒有宅基地證需要當事人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明、城鄉規劃證明和其它必要材料提交該村規定的登記部門進行申請登記,還需要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和村民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
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依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一)土地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代為申請,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的,由村民委員會代為申請;
(二)土地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集體經濟組織代為申請,沒有集體經濟組織的,由村民小組代為申請;
(三)土地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為申請。
第三十條
申請集體土地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權屬來源材料;
(二)權籍調查表、宗地圖以及宗地界址點坐標;
(三)其他必要材料。
④ 現在農村的房子沒有宅基證以後怎麼半
你好,分兩種情況:
一、如果建好後要辦理房產證的話,就要辦理規劃許可證了,辦規劃許可證的前提是要有土地使用證。沒有這2個證,是辦不了房產證的。
二、如果不想辦房產證,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是可以不辦手續的。有土地證的話,辦個規劃許可證大概是半個月內能辦好。
需要去當地土地局/所、住建所辦理相關產權登記,並提交你重建的理由,經相關部門同意後才能進行房屋重建。
但是現階段一般農村宅基地屬於農村集體所以,只要在原有宅基地上建設,一般都不會有人去做審批手續的,但是我建議您還是按照正規流程去做,避免不必要的損失,畢竟這個程序不難。
農村房產證辦理流程主要是依據《房屋登記辦法》的如下規定:
第八十二條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房屋登記。
法律、法規對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三條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四條 辦理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受理登記申請後,應當將申請登記事項在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公告。經公告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記。
第八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
(一)房屋所有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變更的;
(二)房屋坐落變更的;
(三)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四)同一所有權人分割、合並房屋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六條 房屋所有權依法發生轉移,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證明材料。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第八十七條 申請農村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登記,受讓人不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不予辦理。
第八十八條 依法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設立抵押,申請抵押權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
(四)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五)主債權合同和抵押合同;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十九條 房屋登記機構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和房屋權屬證書上註明「集體土地」字樣。
第九十條 辦理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的地役權登記、預告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等房屋登記,可以參照適用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登記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