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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租賃房屋

發布時間: 2021-11-05 01:37:05

A. 什麼是公租房什麼是廉租房什麼是公有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

(1)公有租賃房屋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中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廣較好的上海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認定標准由人均居住面積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

所謂公產房,是中國特殊體制下遺留下來的產物,它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對於所有權屬於個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個人只有承租權而沒有所有權。公房使用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公有房屋享有的佔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制處分的權利。

B. 物業能辦理公有住房租賃證嗎

公共租賃住房(簡稱公租房)應由政府住建部門辦理,並享有比較低廉的租金待遇,申報手續在居住地社區辦理。物業只是住宅區的服務機構,無權辦理公有住房租貨手續。

C. 婚前公有租賃住房屬於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
1 所謂公有住房即該住房的所有權歸公(一方的集體或單位所有),是集體產權,並不是一方私人財產,一方只有承租權而無所有權,所以這套房不屬於一方私人財產;
2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結合以上,首先那套公有住房並不是女方私人財產,也就不存在婚前財產的說法。

D. 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證

上面會蓋公房管理單位的租賃專用章或公章。

E. 什麼叫年租房和公租房有什麼區別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行,並軌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2、公共租賃房(簡稱:公租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旨在為不屬於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

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它的特點為,在租賃5年期滿後,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後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

2014年2月,北京市擬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的並軌分配及運營管理。兩類住房將實現房源分配統一、租金標准統一和退出管理統一。

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通知提高公租房租金補貼標准。

F. 租住公租房有什麼好處

只出一點租房錢唄

G. 公有房屋租賃關系怎樣建立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
,租賃當事人應當使用市房地局制訂的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版,租賃合同的期限最權高不超過二十年。出租人應當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關調配文件後十五日內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賃,租賃當事人應當使用市房地局制訂的非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的期限最高不超過二十年。出租人應當在收到承租人提供的有關調配文件後十五日內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租賃,應當使用市房地局統一印製的《租用公房憑證》。對未發放《租用公房憑證》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補發。對已發放《租用公房憑證》的原承租人,由出租人分期分批換發。
公有居住房屋出租人應當在承租人要求辦理受配房屋或者承租權轉讓、交換、租賃戶名變更手續後十五日內發放《租用公房憑證》。《租用公房憑證》是公有居住房屋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建立租賃關系的合法憑證。

H. 公租房法律有包括哪些內容的呢

一、公租房政策是什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 [2010]10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關於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建保[2010]87號)精神,現對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建設和運營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1、對公租房建設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後佔地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2、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築面積占總建築面積的比例免徵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
3、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徵契稅、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4、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5、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捐贈住房作為公租房,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6、對經營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公租房租金收入與其他住房經營收入應單獨核算,未單獨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徵營業稅、房產稅優惠政策。
7、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納入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批準的公租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按照建保 [2010]87號文和市、縣人民政府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
8、上述政策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執行期限暫定三年,政策到期後將根據公租房建設和運營情況對有關內容加以完善。
二、公租房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