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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產權商鋪

發布時間: 2021-11-03 11:26:57

商鋪的產權是40年的還是70年的

商鋪一般是商業用地年限是40年的 你說的70年產權應該是小區底商有的商鋪拿地的時候是一住宅用地拿的所以是70年的 工廠的工業用地是50年的有的商鋪是工業用地 但是上海目前70年的產權商鋪很少

㈡ 70年產權商鋪是怎麼回事

商鋪產權一般為40年,住宅為70年,但是當一個商鋪位於住宅底下時(一般稱底商),內

這個建築由於是容不可分割的整體(當然,各個單位的產權是分開的),所以此底商的產權年限

和其上面的住宅一樣是70年。至於此底商產權證上所標示的用途,當然是商業而不是住宅。 在

申請營業執照方面不會有障礙。

㈢ 商鋪有70年產權的房子嗎

所有的商鋪,只要能出產證的,都是40年產權的
我說的正規的開發商開發的
你不要和我說鎮上建的那種

㈣ 商鋪有沒有70年的產權

有,商住項目中的商鋪一般都有70產權,純商業用地一般50年。

㈤ 商鋪的產權一般是多少年

您好!

純商鋪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是40年,商住綜合的是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用地五十年;

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商鋪用地五十年。

㈥ 有70年產權的商業門面房嗎

沒有

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版確定的(商業用地權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實際上,商品房的土地實際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

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況且住宅樓的設計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須對你的房屋進行補償。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享有土地使用權。

(6)70年產權商鋪擴展閱讀: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因徵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向被徵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㈦ 為什麼有些商鋪是70年產權

所謂產權年限是根據土地性質來決定的,比如商鋪土地性質屬於住宅的話就是70年,土專地性質屬於辦公屬或商業的就是50年,至於土地性質在產證上都是能看出來的,記住是土地性質而不是房屋性質,這是有區別的,商鋪適合做什麼跟年限沒有關系,也不會有任何限制,

㈧ 商鋪的產權是多少年

純商鋪的土地使用來權期限是40年,源商住綜合的是5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 居住用地七十年;

  2. 工業用地五十年;

  3. 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4.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5. 綜合或者其他商鋪用地五十年。

(8)70年產權商鋪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㈨ 上面是住房,下面是商鋪,住房產權是70年嗎

40年產權的商鋪主要針對純商業地塊,我們地塊的用地性質是兼容專住宅和商用的,屬但商鋪產權都是70年,因此可以放心。這種在住宅底下的商鋪,可以按照普通商品住宅的產權算。

房子40年(商鋪)或70年(住宅)到期後自動續約。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我們只是有使用權,商鋪的40年就是指的土地的使用權年限,到期的只是土地租用時間,不是房產,到時候可以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權。

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優先向國家申請延續土地使用權的權利,如果國家沒有拆遷計劃,則該土地可以由原所有人按照現行(到期日)的土地價格,交納土地出讓金以繼續使用土地。

(9)70年產權商鋪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商鋪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商鋪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