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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出租半年

發布時間: 2021-11-03 09:03:51

⑴ 房屋出租給別人簽了兩年的合同可是租了半年就不租了房東可以提出補償嗎

這個房東當然可以要求補償的,如果簽了兩年的合同。一般是要租客賠償一個月的房租的。但是簽了合同的時候,一般不會指出甲方和乙方違約承擔什麼責任。這個如果在合同上有指明了甲方違約和乙方違約需要承擔什麼責任?賠償多少錢,這個就比較好辦了,一般房客租房的話,如果是正規的都會壓房租在房東手裡。房東可以把壓的房租給沒收了。

⑵ 簽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是租半年不想租了,請問這樣違約了嗎

是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2)房子出租半年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的相關要求規定:

1、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出租人應當依照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租人應當愛護並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

⑶ 租房為什麼要租半年

現在,現在的租房子的租戶一般都得是半年的,要不她往出租房子一個月兩個月的,他不幹,因為誰都想租出去,省事省心

⑷ 房子出租到期欠租半年多了找不到人,鎖著門 屋內的東西沒搬走怎麼辦有沒有快速解決的辦法

回答者:法易行 稱謂:法律專家 (2005-07-01 10:41:31) 如果在合同中約定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既不續租又拒不搬出,出租人可以自行搬出承租人的物品騰出房間的條款,是可以的,但是必須是在雙方同意簽字的情況下,方可產生約束雙方的法律效力。 如果承租方不同意該條款,並且沒有在租賃合同上簽字的話,該條款就不產生法律效力,出租人就不可以自行搬出承租人的物品騰出房間。 ------------------------------------------------------ 法易行專家的回答是錯誤的. 租賃合同中,租賃期滿後,租賃合同已經終止.依據我國合同法第235條的規定,此時如果合同雙方不續約,承租方應當返還租賃物,即房屋.因此,問題中的條款有沒有,都不影響承租人自行搬出房間內的物品.此時如果出租人給予了承租人合同的時間後承租人還不藤出房間,承租人已經侵害了出租人的合法權益,已經屬於侵權行為,出租人有權自行搬出承租人的物品.

⑸ 我現在租房房租費1750元/月,我給房東簽的半年付。請問的交多少房屋租賃個人所得稅

沒聽說過要交這個稅 啊。我在中原地產租過很多次房子了,都沒聽過還要交這個。一般租房你只需要交房租,半年付就是六個月,加上一個月的押金。像我找中介再多一個月中介費,當然中介費只交一次啊。別的就沒什麼費了,水電燃氣用多少交多少,物業取暖業主交。暫時沒聽過要交你說的這個稅。

⑹ 租房都是以年租的嗎有沒有可以租半年的家裡房屋需要裝修,有半年的過度期,怎麼辦沒地方住!

現在大多數房租一般一開始就是付三押一的

⑺ 家裡有一套房子租給了別人住,房租半年交一次,有必要買一份出租房屋租金損失險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出租房屋租金損失險是針對把房子出租出去的房東的保障需求而言的,您家有幾套房子出租,想要轉嫁您租房收入方面的風險,及時投保是十分必要的。

⑻ 租房子半年起租是什麼意思

半年起租是租房期限最少半年,租房時候押一付一半年起租的意思是租房時需要先繳納兩個月房租的錢,其中只算一個月的租金,另一個月的租金作為押金抵押給房東。

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賃合同;

(二)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8)房子出租半年擴展閱讀

合同解除

一、自然終止

1、租房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終止,承租人需繼續租用的,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前三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2、符合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合同條款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因上述原因終止租房合同的,使一方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二、人為終止

人為終止主要是指由於租賃雙方人為的因素而使租房合同終止。一般包括無效合同的終止和由於租賃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人為因素而使合同終止。對於無效合同的終止,《合同法》中有明確規定,不再表述。

⑼ 半年付的,租房子只住4個月可否退餘下的租金

按照合同是不可能退的,但是如果房東不計較的話,是可以的,反過來思維,你是房東,你會退錢給別人嗎?你退了錢你就會損失兩個月,不是嗎?既然簽的是六個月,那麼四個月退房就是違約,房東是不會退錢的!好好跟房東協商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