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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區消防管理條例

發布時間: 2021-11-03 06:24:21

① 小區住宅的消防驗收標準是什麼

選擇消防驗收,需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如分類。分類是消防。丙、丁級為特小工程,報審以乙級資質單位為主,能滿足大部分工程報審,費用比甲級單位有一段差距。

氣體滅火系統消防電氣檢測內容有六大項:變壓器室。消防驗收是指消防部門對企事業單位竣工運營時進行消防檢測的合格調查,施工單位進行消防驗收時需要進行安全檢測排查,同時需要出具電氣防火檢查合格證明文件,電氣消防檢測已被列入消防驗收強制檢查的項目。

(1)住宅小區消防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規范消防監督管理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本規定不適用住宅室內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其他臨時性建築的建設活動。

第三條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准,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負責。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

第四條除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承擔轄區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具體分工由省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定,並報公安部消防局備案。

② 住建部對住宅小區的消防通道的建設有什麼規定

小區消防通道要求:

1、為給火災撲救工作創造方便條件,保障建築物的安全,應在小區高層建築周圍設置環行消防車道,當環形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2、當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合位置設置穿過建築的消防車道,為防止火災時建築構件塌落影響消防車道正常作業,消防車道距外牆宜為5m,至少達到3.5m寬,消防車道寬度不應小於4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並保持24小時暢通。

3、穿過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道,其凈寬和凈高均不宜小於4m。消防車道與小區高層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

(2)住宅小區消防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小區佔用、堵塞消防通道的危害性

1、私人車輛佔用。私人車輛佔用消防車輛是小區消防車道阻塞的最主要因素,由於小區停車場不夠或者收費昂貴,很多業主都將車停在小區消防通道,這樣往往延遲消防救援黃金時間,給發生火災的業主造成重大損失。

2、樓道放置障礙物。小區樓道也是消防通道,是發生火災時最主要的逃生通道,很多居民平常會在樓道內放置花盆、鞋櫃及其他廢舊物品,一旦發生火災會阻礙人員疏散,延長疏散時間,甚至出現踩踏事故,提升疏散人員傷亡機率。

3、小區疏散出口被鎖閉。一些物業為規范小區車輛管理或降低管理成本,會鎖閉除主大門以外的小區其他疏散出口,給居民疏散及消防車通行帶來了極大不便。

4、小區大門設置門禁。很多小區主大門會設置人車分流設施或門禁系統,從規范車輛管理上來講無可厚非,但往往忽視了消防車道寬度的要求,出現小區進出口兩側寬度不足4米的現象,導致消防車輛不能進入小區救火。

③ 住建部對住宅小區的消防通道的建設有什麼規定

一、小區消防通道規定

1、為給火災撲救工作創造方便條件,保障建築物的安全,應在小區高層建築周圍設置環行消防車道,當環形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2、當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合位置設置穿過建築的消防車道,為防止火災時建築構件塌落影響消防車道正常作業,消防車道距外牆宜為5m,至少達到3.5m寬,消防車道寬度不應小於4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並保持24小時暢通

3、穿過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道,其凈寬和凈高均不宜小於4m。消防車道與小區高層建築之間,不應設置妨礙登高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

(3)住宅小區消防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撲救火災、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減少火災損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隨便佔用,必須時刻保持暢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將給小區業主生命財產帶來重大隱患。

一、消防通道重要性

《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若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小區消防通道被佔用情況

1、私人車輛佔用

私人車輛佔用消防車輛是小區消防車道阻塞的最主要因素,由於小區停車場不夠或者收費昂貴,很多業主都將車停在小區消防通道,這樣往往延遲消防救援黃金時間,給發生火災的業主造成重大損失

2、商鋪佔用

有些公司為了自身利益在小區消防通道上自建商鋪,影響消防員進行滅火救援活動。焦作市解放區貿易大廈北門的消防通道前建起兩排簡易房,房內地面鋪有白色地板磚,中間用藍鐵皮隔斷,一排隔有6間,共計12間,總面積100多平方米

④ 消防法相關規定

樓道堆積雜物可能觸及的法律法規
《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三款 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
《物權法》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樓梯通道,所有權屬於全體業主。個別業主私自將樓梯通道用於自己堆放雜物,明顯是化共有為私有,也是對其他業主共有權的侵害。
關於清理住宅小區樓道內堆放雜物的通告
廣大居民、各物業服務機構:
為切實加強住宅小區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救援通道暢通,防止火災隱患,營造安全、干凈、整潔的居住環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1、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廣大居民要主動及時清理樓道內堆放的紙箱、菜缸等雜物,保證安全救援通道暢通。
2、各位業主嚴禁在樓道內停放摩托車、自行車,嚴禁在樓道內私拉電線給電動車充電,由此引發火災,車主將按相關規定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物業服務機構作為小區公共部位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加強宣傳,加強巡查,做好與居民的溝通協調,及時督促業主清理各類雜物,對限期不清理的,物業服務機構要進行集中清理;業委會作為小區物業管理第一責任主體,要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做好清理工作。
4、對拒不整改、阻攔清理,物業公司報告住建局房地產監察大隊和消防大隊予以配合;對暴力抗據的,物業公司可向公安機關舉報。
5、各物業服務機構要認清形勢,嚴格落實。對思想上不重視、行動上不積極的物業企業,房地產監察大隊將其行為記入企業誠信系統,並扣除相應物業履約保證金。

⑤ 小區設置消防設施的要求

要有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火栓等。

⑥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具體內容:

一、高層公共建築的業主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建立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確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三)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四)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五)對建築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

(六)組織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七)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組織;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者明確統一管理人實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業主單位、使用單位應當督促並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統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二、高層公共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三)組織實施對建築共用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四)管理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組織;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六)組織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綜合預案並開展演練。

三、高層住宅建築的業主、使用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遵守住宅小區防火安全公約和管理規約約定的消防安全事項;

(二)按照不動產權屬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建築;

(三)配合消防服務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消防服務費用以及建築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的相關費用;

(五)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成年人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接受委託的高層住宅建築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組織保障方案;

(二)明確具體部門或者人員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標志定期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四)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對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等違規行為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消防救援機構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六)督促業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

(七)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通報消防安全情況,提示消防安全風險;

(八)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宣傳教育;

(九)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十)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處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在高層民用建築內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未履行動火審批手續、進行公告,或者未落實消防現場監護措施的;

二、高層民用建築設置的戶外廣告牌、外裝飾妨礙防煙排煙、逃生和滅火救援,或者改變、破壞建築立面防火結構的;

三、未設置外牆外保溫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標識,或者未及時修復破損、開裂和脫落的外牆外保溫系統的;

四、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

五、未按照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等消防組織的;

六、因維修等需要停用建築消防設施未進行公告、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落實防範措施的;

七、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拒不改正的。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⑦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答:您好。高層住宅建築消防安全涉及千家萬戶,與居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每個業主、使用人承擔著維護消防安全、參與消防安全管理的義務。《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此進行了細化和明確,主要有:遵守住宅小區防火安全公約和管理規約約定的消防安全事項;按照不動產權屬證書載明的用途使用建築;配合消防服務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法律規定承擔消防服務費用以及消防設施維修、更新和改造的相關費用;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成年人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消防安全管理人具體負責整棟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職責有: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和火災隱患整改;組織實施建築共用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管理消防組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組織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綜合預案並開展演練。
考慮到高層公共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專業性、技術性較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具備與其職責相適應的消防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同時,對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公共建築,鼓勵聘用相應級別的注冊消防工程師或者相關工程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法律依據: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一條 為了加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已經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層民用建築(包括高層住宅建築和高層公共建築)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 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高層民用建築應當實行更加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⑧ 小區消防通道的規定

1、高層住宅的周圍應設有環形車道,其轉彎半徑不應小於12m(有些地方是9米)。當設環形車道有困難時,可沿高層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當高層建築的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在適中位置設置穿過高層建築的消防車道。高層建築應設有連通街道和內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間的距離不宜超過80m。

2、高層建築的內院或天井,當其短邊長度超過24m時,宜設有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道。

3、供消防車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應設消防車道。

4、消防車道的寬度不應小於4m。消防車道距高層建築外牆宜大於5m,消防車道上空4m以下范圍內不應有障礙物。

5、盡頭式消防車道應設有回車道或回車場,回車場不宜小於15m×15m。大型消防車的回車場不宜小於18m×18m。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消防車輛的壓力。

(8)住宅小區消防管理條例擴展閱讀: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撲救火災、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減少火災損失的重要前提,不能隨便佔用,必須時刻保持暢通。如果消防通道被占,將給小區業主生命財產帶來重大隱患。

我國《新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新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