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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有房出租

發布時間: 2021-11-02 13:26:15

⑴ 國家對個人住房出租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章有明文規定。
第十三章租賃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商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六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向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在租賃期間因佔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上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向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扭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擔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賣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⑵ 個人房屋出租要注意什麼事項

個人房屋出租要注意事項:

1、選擇正規中介所

選擇正規的中介所發布消息,這樣能比較好的保證自己房子出租時候的安全及保障。因為一般中介所替房主出租會有嚴格的合同標准,並且如果出租房屋以後有問題我們可以隨時找到中介所。

2、出租合同要標准化

不論是通過中介還是自己出租,房屋出租以後一定要跟租客之間簽訂一紙合同,並且合同最好標准一點,規定好彼此的權利和義務等。合同一定要標准,註明房屋裡面的各個設備,使用注意事項和設備維修情況等等。

3、設施設備要安全

出租房內的水電要注意安全,尤其是電線、電器一定要注意檢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老化電線、家電最好統一檢修,一定要注意用電安全。

(2)個人有房出租擴展閱讀:

法律效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⑶ 個人發布房屋出租信息可以在哪些平台發布

全國性的平台,常見的有58同,趕集網,百姓網等等!

其他還有地區或者本地的論壇和貼吧等!

還有一些中介或者個人組建的本地租房信息群組等等!

⑷ 在哪裡能找到個人租房

尋找個人租房房源的具體方式,共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1、網路渠道:
找房網,58,趕集,當地論壇等網路尋找(優勢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勢是虛假房源多,良莠不齊);
2、中介機構:
當地品牌中介機構或直接委託一家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優勢是房源真實有效,隨時看房,還免費;劣勢是需要花錢);
3、個人人脈資源:
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紹(優勢是對房源絕對了解,劣勢是砍價難)。

⑸ 個人房屋出租信息怎樣發布

個人免費發布,直接注冊58同城,或者趕集,安居客,要是有覆蓋的話也可以發不到第一時間房源網。都有發布渠道的

⑹ 本人有房子出租

到我愛我家掛盤吧!

⑺ 怎麼發布個人出租房屋信息啊

個人微信朋友圈,或者去你所在地的小廣告公司,那個需要出錢,可以貼廣告欄里。

⑻ 本人有房出租

去中介公司登記,他們的客源多 ,你也可以自己到網上去發帖子。主要的網站有:58同城,趕集網,搜房,焦點,新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