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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賃深圳

發布時間: 2021-11-02 05:35:36

A. 辦理深圳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些什麼資料

辦理深圳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以下材料

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資料:

1、首先憑房屋資料到轄區街道房屋租賃管理所領取《房屋租賃合同書》,並按要求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好,不得塗改。

2、有效房屋產權證明書(如《房地產權證》、《建築許可證》、《規劃許可證》、《峻工驗收書》或《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等)復印一份(驗原件)

3、與轄區計劃生育部門簽訂的計劃生育責任書一份(原件);

4、出租方為個人還需要提供業主身份證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5、出租方為單位或公司的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6、共有房屋出租還需提交共有人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和共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二、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資料:

1、當承租方為個人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2)辦理住宅合同時,承租方為育齡婦女(年齡在20-49歲)的,需提交計劃生育部門查驗的計劃生育有關證件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2、當承租方為單位或公司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驗原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一份;

(3)法人代表身份證證明復印件一份。

(4)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三、深圳房屋租賃合同不予登記的情況

主管機關對當事人提交文件進行審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登記:

(1)房屋出租人不是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的;

(2)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

(3)租賃合同期限超過規定期限的;

(4)租賃合同期限超過土地使用年限的;

(5)租賃合同內容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

(6)未取得產權或者經營管理權的;

(7)產權有爭議或者產權受到限制的;

(8)不可分割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9)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1)住房租賃深圳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一般為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由房屋的所有者或經營者將其所有或經營的房屋交給房屋的消費者使用,房屋消費者通過定期交付一定數額的租金,取得房屋的佔有和使用權利的行為。房屋租賃是房屋使用價值零星出售的一種商品流通方式。

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房屋租賃合同中應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條款:出租房屋的范圍、面積;房屋租賃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數額及交付時間;房屋修繕的責任、轉租以及違約責任等等。在此基礎上,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租賃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B. 深圳擬發租房新政 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新華社深圳7月4日電(記者趙瑞希)針對住房租賃市場存在租金上漲較快、租賃關系不穩定等問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4日出台《關於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穩定住房租賃價格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擬從多個方面規范住房租賃市場。
徵求意見稿提出,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力爭到2022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60萬套,其中租賃住房不少於30萬套。
為規范住房租賃市場行為,徵求意見稿提出建立住房租賃行業主體備案制度;全面實施住房租賃合同信息採集、登記或備案制度,推行租賃合同網簽;建立住房租賃指導價格發布制度,提高租金透明度,引導企業出租住房的租金不高於租金指導價格,加快推進「控漲幅、穩租期」為特徵的商品房租賃試點工作;加快完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的功能,實現租賃房源全覆蓋、租賃環節全打通、公共服務全納入。
根據徵求意見稿,深圳將制定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租賃雙方應當在合同期限內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實行「黑名單」制度,被相關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租賃住房不得出租;出租人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不得巧立名目收費。
為了加快住房租賃行為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上備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在租金不高於租金指導價格的情況下,住房租賃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可適當降低增值稅徵收率,個人出租住房在2023年底前綜合徵收率為0%。2019年9月30日起,個人和企業不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台上辦理新簽、續簽住房租賃合同信息採集、登記或備案,或租金高於租金指導價格的,按現行規定收稅,並依法追溯以往應繳稅款。
此外,徵求意見稿提出,在用地供應方式、稅收、金融等方面加大住房租賃政策支持力度。
在完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方式方面,可以採取「限地價、競地價、競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面積」「限地價、競地價、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等出讓方式;完善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方式,可以採取招標、拍賣、掛牌等方式出讓,可將住房租賃價格作為出讓前置條件,租賃住房用地出讓價款可按規定分期或分年收取。
在進一步完善住房租賃稅收政策方面,將現行企業向個人出租住房減按4%徵收房產稅政策,擴大到企業向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提高辦稅效率,全面落實與住房租賃、房屋租賃經營有關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在加大住房租賃市場金融支持方面,支持向新建租賃住房發放開發建設貸款;支持向自持物業的住房租賃企業發放經營性貸款;支持企業發行租賃住房專項債券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於租賃住房建設和自持經營;支持保險資金參與租賃住房建設;支持商業銀行、金融租賃公司發行住房租賃專項金融債券。
此外,徵求意見稿提出,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整頓,嚴禁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

C. 深圳規范住房租賃企業: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據深圳市住建局網站消息,深圳市住建局17日發布關於切實規范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的緊急通知,通知指出,住房租賃企業與承租人應當嚴格履行住房租賃合同約定,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不得巧立名目收費,不得通過合同欺詐、格式條款等方式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違法強制單方解除合同。
以下為原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於切實規范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的緊急通知
各住房租賃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市場監管總局 銀保監會 國家網信辦關於整頓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的意見》(建房規〔2019〕10號,以下簡稱「建房規〔2019〕10號文」)、《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穩定住房租賃價格的意見》(深府規〔2019〕7號)等文件要求,凈化我市住房租賃市場環境,現對住房租賃企業經營行為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住房租賃行業監督管理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根據建房規〔2019〕10號文第一條規定,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取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明確註明「住房租賃」,不得超范圍經營。自然人轉租住房10套(間)以上的,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後,對於頻繁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股東及經營地等商事主體登記、備案信息的,市住房建設部門將會同市場監管部門予以重點監管,並向社會發出預警信息。
二、嚴格落實信息公示制度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及企業網路平台公示企業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營業執照、機構備案和從業人員基本信息,租賃資金監管賬戶信息、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服務內容和流程、收費項目和計費標准、租賃信息查驗等內部管理制度建立情況、投訴方式和途徑等。
三、切實規范從業人員管理
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及行業標准,加強從業人員准入招錄管理,規范從業人員行為,依法與本企業所有從業人員等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協議。嚴禁從業人員以個人名義自行承接住房租賃業務。
四、確保房源信息發布真實
住房租賃企業及其從業人員應當根據建房規〔2019〕10號文第二條規定,加強對房源信息的發布管理,對房源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所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實名並註明所在機構及門店信息,並應當包含房源位置、用途、面積、圖片、價格等內容,滿足真實委託、真實狀況、真實價格的要求。同一機構的同一房源在同一網路信息平台限發布一次,在不同渠道發布的房源信息應當一致,已成交或撤銷委託的房源信息應在5個工作日內從所有發布渠道上撤銷。
五、依法從嚴處罰違法租賃行為
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不得通過欺詐、脅迫、格式條款等方式哄抬租金,不得違法誘騙承租人簽訂長周期租賃合同,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承租人合法權益或者加重承租人義務,不得違背承租人意願搭售其他商品或服務,不得實施價格串通、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價格違法行為。
住房租賃企業與承租人應當嚴格履行住房租賃合同約定,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不得巧立名目收費,不得通過合同欺詐、格式條款等方式謀取不當利益,不得違法強制單方解除合同。
鼓勵住房租賃企業採用主管部門發布的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並通過深圳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進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
對於存在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房屋租賃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慎重選擇租金收取模式
部分長租公寓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造成「爆雷」「跑路」的問題,已經引起政府部門高度重視和社會密切關注。住房租賃企業不得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方式,哄抬租賃價格、加大企業資金斷裂風險、侵害房屋權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住房租賃企業應充分意識到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方式進行市場擴張從而引發資金鏈斷鏈的經營風險、法律風險。根據行業監管需要,行業主管部門將發布相關行業風險提示。
同時,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
七、建立健全糾紛調處機制
壓實住房租賃糾紛處理主體責任,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建立租賃糾紛處理機制,及時受理房屋租賃投訴,妥善化解與相關當事人的糾紛。住房租賃企業與房屋權利人或者承租人的房屋租賃糾紛無法協商解決的,應當通過人民調解、訴訟、仲裁等法律途徑解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恐嚇、斷水斷電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
住房租賃企業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的,由住房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採取約談告誡、暫停房源發布、暫停網簽備案、發布風險提示、實行信用扣分等措施,並抄送市場監管、公安、網信、稅務等部門,作為不良行為記錄,納入行業誠信系統、公共信用信息系統等信用評價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D. 在深圳辦理房屋租賃合同需要什麼證件

租賃管理

房屋租賃關系的設立、變更,當事人應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十日內到區主管機關登記或者備案。

第七條

租賃登記,由當事人向區主管機關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證明其產權的其他有效證件;

(二)房屋租賃合同;

(三)出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四)承租人身份證明或者法律資格證明。

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本條例規定登記的,當事人應當持出租房屋的有關資料及當事人身份證明到區主管機關辦理備案。

拓展資料

《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屋租賃管理條例》,共八章、六十一條(含附則),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這是為維護深圳經濟特區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特區實際而制定的,過去在特區內實施的有關規定與該條例相抵觸的,以該條例為准。

房屋租賃當事人建立租賃關系應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遵守國家法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是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是區房屋租賃的行政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區主管機關),區主管機關可以在街道辦事處(鎮)設立派出機構。市主管機關對房屋租賃市場實行統一管理。

市、區主管機關行使下列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房屋租賃的法律、法規和本條例;根據本條例規定擬定各項管理辦法,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發布實施;

(二)根據本條例的規定對房屋租賃合同進行登記和管理;

(三)根據本條例的規定查處非法房屋租賃行為;

(四)根據房屋租賃當事人的申請調解處理房屋租賃糾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區主管機關行使本條例規定的職責和市主管機關授予的其他職責。市主管機關應加強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區主管機關的指導。

參考資料

深圳政府在線--住房領域--政策法規

E. 深圳發布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新政

6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等部門發布《關於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通知》規定,深圳市轄區內從事住房租賃經營的企業,應當在商業銀行開立唯一的住房租賃資金專用賬戶,用於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通知》指出,已辦理企業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應當在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兩個月內確立專戶;住房租賃企業開立專戶時,應當與銀行簽訂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協議,明確專戶內資金監管范圍、資金釋放條件及程序等。監管銀行根據深圳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的住房租賃交易信息,按照監管協議對資金實施監管,並按規定推送監管資金收支等相關信息。住房租賃企業未按規定辦理企業備案的,依法停止其房源發布。租賃企業的專戶信息應當在租賃平台公示,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住房租賃合同以及通過自有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發布的房源信息中予以明示。《通知》要求,通過受託經營、轉租方式開展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單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過3個月,或者單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過1個月的,對於超過部分的資金,由專戶開立銀行進行監管,或者由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相應的銀行保函進行擔保。按照本通知規定應當實施資金監管的住房租賃交易,在與承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前,應當向承租人書面告知有關資金監管、銀行保函等規定,以及押金、租金預付風險等,並由承租人簽字確認。
深圳市住房建設部門將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住房租賃企業被監管的資金不得隨意使用,自租賃合同生效後次月起,監管銀行將租金按月釋放給住房租賃企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監管資金可以用於退還承租人押金、預付租金等:1.住房租賃企業與承租人協商一致提前解除住房租賃合同;2.住房租賃企業、承租人依法或者按照租賃合同約定主張單方解除合同;3.人民法院、仲裁機構生效的法律文書導致租賃關系提前終止;4.住房租賃企業停止開展住房租賃業務;5.住房租賃企業經營不善,無法按照租賃合同約定向承租人退回押金和預付租金。《通知》還規范了住房租金貸款,金融機構為承租人提供個人住房租金貸款業務的,應當與承租人單獨簽訂貸款協議,並將貸款撥付至承租人個人賬戶。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以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貸款,不得在住房租賃合同中包含住房租金貸款相關內容;金融機構發放住房租金貸款,應當以按照有關規定備案或者信息申報的住房租賃合同為依據,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發放貸款的頻率應與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頻率匹配。

F. 深圳人看過來,這些住房租賃項目或可獲中央財政獎補

12月18日,《深圳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面向社會徵求意見。「管理辦法」中提出了具體獎補的范圍、條件、標准等。
2019年7月,財政部、住建部在北京召開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城市專家評審會,深圳市通過競爭性評選入圍第一批獎補試點城市。深圳市在2019-2021年每年可獲得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用於深圳市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
為加強租賃市場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制定了這部「管理辦法」,以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本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遵循「公開、公正、高效、安全、合理」的原則和「專家評審、政府決策、社會公示、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
專項資金具體獎補范圍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租賃住房籌集建設項目,包括盤活存量房源、改建類項目、新建類項目和「穩租金」商品房項目。
租賃住房日常運營與貸款貼息。
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相關功能的開發與完善。
完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體制機制,開展相關的住房租賃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住房租賃相關技術服務,包括採集信息、建立存量房源基礎資料庫、建立住房租賃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料庫、住房租金動態監測、住房租金指導價格評估、住房租賃市場相關領域的基礎性和應用性研究。
管理辦法對各類專項資金申報主體設置了相應的獎補條件。申報企業需滿足工商注冊地、稅務登記地均在深圳行政轄區內;已辦理住房租賃企業登記備案;按照深圳市網格辦「一房一碼」統一標准,完成本單位的房屋租賃管理信息系統改造,並與「深圳智慧租房」平台完成對接;在「深圳智慧租房」平台已辦理注冊,且獲獎補的房源納入平台管理;房源首次出租後,每年租金漲幅不超過5%等條件。
具體獎補標准則如下:
(1)建設籌集租賃住房的企業中,盤活存量房源的,按照不超過一百五十元/平方米的標准予以獎補;改建類項目,按照不超過三百元/平方米的標准予以獎補;新建類項目,按照不超過八百元/平方米的標准予以獎補;「穩租金」商品房項目,根據企業承諾的連續租賃年限,分別按照不超過一千二百元/平方米或不超過一千五百元/平方米的標准予以獎補。
(2)運營管理租賃住房的企業可根據運營房源的建築面積,按照一元/平方米 /月的標准予以獎補。
(3)新建自持租賃住房項目使用開發建設貸款或運營租賃住房項目使用經營性貸款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的百分之三十進行補貼。

(4)獎補期限屆滿時,還設置了「深圳住房租賃服務企業評比」,將對名列前茅的企業給予差異化獎勵。
(5)針對健全住房租賃管理體制機制、開發維護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住房租賃行業信用管理工作、租賃住房信息採集工作、住房租賃市場專項研究工作等,都安排了相應的專項資金。
以上標准均為上限標准,具體標准將結合經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數量統籌確定,以不突破財政部門下達的資金數額為原則。

G. 深圳住房租賃市場亟待規范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17日發布「緊急通知」,提出住房租賃企業不得通過「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方式,加大企業資金斷裂風險,侵害房屋權利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優惠等名義誘導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將住房租金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
明眼人不難看出,幾個「不得」,針對的正是近期部分長租公寓採取「高進低出」「長收短付」造成的「爆雷」問題。所謂「高進低出」,說的是支付房東的租金高於收取租客的租金;所謂「長收短付」,指的是收取租客租金周期長於給付房東租金周期。兩種方式雖略有差別,但在實質上都是把租房做成了金融生意——住房租賃企業通過種種方式預收租金,獲取大量現金流,一旦「跑路」,就會給房東和租戶留下難以收拾的爛攤子。
好端端的租房,怎麼變成了金融生意?這或許反映了某種「創業模式」。以共享單車為例,個別企業倒閉以後,「押金難退」也曾引發社會關注。同樣,一些住房租賃企業通過「兩頭吃」,獲取了大量現金流。事實一再證明,缺乏監管的沉澱資金,很有可能變成企業的「搖錢樹」。此前,有城市要求企業將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貸」獲得的資金存入監管賬戶,就是為了約束挪用資金,防止資金鏈出現斷裂。
不得不承認,類似的「爆雷」「跑路」案例,很可能產生「劣幣效應」。表面上看,一些租賃企業一走了之,留下的是一地雞毛。但實際上,這些行為會戕害人們的租賃信心。現在,許多人都有重購輕租心理,就是因為租房套路太多、誠意太少。一些企業借機收割「韭菜」,無疑是在加劇人們的不安全感,這對於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並非好事。相關部門應該重拳出擊,堅決不容許「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租房市場有法可依、規范運行是民心所向。據統計,目前我國在城鎮租房居住人口約為1.6億,占城鎮常住人口的21%。如果租房少些波折,讓人們能過上高品質生活,那麼,願意租房的人就會越來越多,也有利於房價企穩。不久前,住建部出台《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就明確提到了「租金貸」問題。借著深圳的「緊急通知」,應該進一步認識到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的必要性,對租賃市場主體行為進行更多規范和約束。
除了「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金融風險,租戶還會遇到強勢房東、黑心中介以及各種屈辱條款,這都需要引起相關部門重視,早日建章立制,把住房租賃市場拉到正軌上來。

H. 深圳出台住房租賃資金監管新規,具體是怎麼規定的

6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關於開展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的通知,明確了開立銀行專戶、實行租賃資金監管、規范住房租金貸款等方面的規定。通知指出,深圳市住房建設部門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自有或者第三方交易平台進行住房租賃交易的,應當與租賃平台系統對接並實時提供住房租賃相關信息。通知自6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租房人在找房子的時候一定要簽好合同,千萬不能為了貪圖便宜而選擇妥協,在簽租賃合同的時候也要看清楚,一旦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而是及時向政府部門進行反映,現在確實有一些房東不講道理,仗著是自己的房子而隨意壓榨租客。我相信在政府有效的監管之下,房屋租賃市場將會變得更加透明。

I. 現在那麼多地方都在出台租房的政策,看到那個深圳的穩定住房租賃價格意見,以後是不是租房子會容易很多

也不是吧,現在租房子麻煩事也一大堆,我原來就直接租的朋友家裡人的房子,一開始關系不錯,圖省事,後來被漲價的事鬧的很不愉快,你要是想安心的租賃房子,一定要找讓你放心的大型中介公司,科威國際不動產就很好,他們會為你提供專業的服務,還有海外置業服務,我看你說你自己買不起房子,選海外置業這條路也很不錯的,你找他們試試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