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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改單間

發布時間: 2021-11-02 02:41:50

1. 想要把2廳4戶的房子改成4個單間出租,4個單間的水電怎麼樣單獨算

我不知道你的房子是私房還是公房,私房水表和電表可在進房門口掛電表可4塊電專表並排,水表屬也可以從總表處安裝三通並排裝水表,一般水電工都可做。如果是小區房,一樓還好,二樓或其它樓層,因你私自改裝成小戶型,如果都住滿,你要考慮電線承受能力,小心失🔥,賺錢是好事,火災不是鬧著玩的,水建議不要引到卧室,只要在廚房和衛生間就好,因為這兩房做了防水,凡是用水的地方,建議做防水,另外提醒一下,政府禁止膠蘘房!

2. 80平米的房子可以改成幾個單間,想改成單間出租

根據床,房間結構來改。單人床寬度1.2米,加上一張桌子,10平米足夠了。

3. 民用住宅自己改建若干單間出租違反消防法嗎

是的。民用住宅私自改造變成公寓,賓館客房的這個屬於違法消防法的。

4. 居民樓改成多間出租房合法嗎

肯定是違法的,這樣屬於私自違法改造房屋。安全性很成問題,現在國家也在嚴厲打擊這種行為

5. 小區住宅改成單身公寓出租違法嗎

這位網友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小區住宅改成單身公寓出租,這個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是否違法!最多違反小區自治規定!

6. 法律上允許商品住宅樓隔成單間出租嗎將三房兩廳隔成五單間出租!這樣違法嗎

  1. 業主可以把商品房分割為若干間,這是業主作為產權人所擁有的絕對權力;

  2. 如將單間出租的話,目前我們對此尚無法律界定,但有些地方發布了一些規章。如上海市房地局頒布的《關於加強居住房屋租賃管理的若干規定》,「居住房屋應當以原規劃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分門進出的客廳、廚房間、衛生間等均不得單獨出租;一間房間只能出租給一個家庭或一個自然人,出租給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

  3. 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的,應為違法行為。

7. 一套房子可以分割成5個單間出租合法嗎

住建部近日出台《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違反該條規定,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或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人民幣以下罰款。一般是人均不得低於5平米且每間房屋不能超過兩個人。。

8. 請問私人住宅房改小單間旅館是否犯法,這種行為是否能夠注冊營業執照

中央於去年2008年10月底下發了《關於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這一條款是規定住宅業主享有基本物權的內容,也是一個原則性和一般性的規定。就是說,在一般情況下,住宅業主對享有所有權的住宅可以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其中包括將住宅改作商用。《物權法》也同時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這就是說「住改商」並不是無條件的,住宅業主在改變住宅用途時不能隨意而為,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相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沒有相應的禁止性規定。這一條件還隱含著一個命題,那就是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有權規定「住宅禁商」。其次,「住宅商用」必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利害關系的業主不僅指「同幢樓房裡其他的業主」,也包括「其他樓房裡受到影響的業主」。這是妥善處理相鄰關系、充分尊重相鄰權的具體表現。如果相關的業主不同意,即使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沒有禁止,也不能將住宅改作商用。上述兩個條件必須是同時具備的,缺一不可。

住改商產生的問題。將住宅改變為歌廳、餐廳等經營的房屋,住宅的性質、用途由居住變為商用。這一改變帶來許多弊端,危害性大,主要表現有:(1)干擾業主的正常生活,造成鄰里不和,引發社會矛盾,這是當前物業小區主要矛盾之一;(2)造成小區車位、電梯、水、電等公共設施使用的緊張;(3)容易產生安全隱患,例如,來往小區人員過多,造成樓板的承重力過大,外來人員流動快且雜,增加了小區不安全、不安定的因素,防火防盜壓力大,隱患多;(4)使城市規劃目標難以實現。本來某個地區的住宅原規劃是用來居住的,但由於將住宅大量改為經營性用房,用於商業目的,結果造成該地區交通擁堵、人滿為患;(5)造成國家稅費的大量流失。因此,物權法頒布前已有法規、規章對業主是否可以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做了規定,例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不得改變用途。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有關手續後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共用設施用途的,應當提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同意後,由業主依法辦理有關手續。隨著這方面實踐經驗的不斷積累和完善,國家有關部門還將對這一問題做出具體的規定。另外,作為業主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的建築區劃內有關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也可以依法對此問題做出規定。

利害居民的考量。住房是否能改成經營性用房其主要的作用的是考慮到相關居民的公共利益,當前經濟不景氣和提倡創業也並不是「住改商」放行的充分理由,在給創業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時,也不能犧牲鄰里安寧。盡管當前經濟狀況不佳,政策傾向於改善營商環境,促進居民創業的動機充沛,但以往「住改商」問題遺留的城市管理難題,種種利益沖突和矛盾,同樣是真實存在的社會問題,迄今仍然造成困擾。如果只看到放行「住改商」帶來的顯性營商成本下降,看不到就此帶來的矛盾沖突等隱性社會成本上升,同樣會造成難以消除的負面效果,這也不是中央政策的應有之意,我們在看到一些法律、法規、政策的具體條款是不能只看其表,而要結合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綜合考量,否則法律之間的打架或者相互抵觸是在所難免。把問題的焦點交給相關利益的居民是法律一個不壞的選擇,應為這本是一個公共利益問題,法律很難界定,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一些部門又把另一主體---居民自治組織居委會—拉入此利益博弈的網路和關系鏈中。

居民委員會的介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號)中規定「企業(公司)、個體工商戶在設立(開業)或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時,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證明外,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是《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二是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這條規定詳細規定了改為經營性用房的程序,使其具有可操作性,也將物權法賦予公民改變房屋性質的權利交由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具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既維護了想改變住宅性質的居民權利,又對周邊的居民賦予一定的同意權和否決權,起到了平衡具有利害關系雙方權利的作用。但是對於具有多大范圍的居民享有同意權和否決權那?這一問題在實際操作中沒有具體的規定,居委會明智的選擇是在出具相關證明之前在可能影響居民利益的范圍張貼證明或者聲明的告示,如果在規定的期限內沒有人提出反對的意見,視為同意。

權力的排序問題。就以上的討論而論,這是兩種權利的排序問題,是優先保障公民使用和處置物權的權利,還是優先尊重公民不受住宅性質改換造成生活困擾的權利。在不同的利害相權方式下,會輸出不同的結果。不過,作為對一項公共政策的評價來說,不得不承認,一刀切政策是最為粗枝大葉的管理模式。因為其對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缺乏考慮,除了便利政府管理,根本不能體現應有的利益權衡。這就使一刀切的「住改商」政策,有進一步商榷完善的必要。靈活有效的政策,當然是較為理想的。在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之下有條件地放行,也就成為「住改商」政策的上佳出路。然而,慮及種種現實,這種政策也有多重顧慮:行政管理是否有能力走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一刀切模式?所謂有條件放行,會不會給早已不受約束的行政權力再添尋租空間?《物權法》規定,「住改商」要業主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並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依目前基層自治組織的運作狀況,能否有效履行這種職責?「住改商」帶來的公共設施使用費用上升,又如何細化分攤而不至於構成公益侵犯?

最不壞的明智選擇。交給具有利害關系的居民來說是最明智也是最為妥帖的,因為權利只有在影響到自身利益的面前才可能珍惜自己的權利。考慮到以人為本,又考慮到「勞動生存權利」優先原則。據有關部門調查,居民能普遍接受居民區內開設煙酒店、復印店、廣告公司等,但不同意開寵物店、歌廳、酒吧、飯店、鋼琴培訓班等有氣味、有雜訊等的實體或公司。筆者建議「住改商」不搞一刀切,與其朝令夕改,不如謹慎行政。綜上所述,還是《物權法》把改與不改的問題交給當事人來處理的方式顯得更為高明,既體現了對當事人權利的尊重,也有利於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 但是同時業主在利用住宅進行經營時應注意以下幾點:一是裝修房屋時,不能隨意拆改承重牆,私改電線和燃氣線路等,要確保住宅樓的整體結構不被破壞,從而影響房屋安全;二是經營項目應有所選擇,避免亂扔垃圾、夜間營業,影響小區衛生環境;三是在住宅小區內從事經營活動,要避免聲、光、電、氣、電波等不可量物對小區的居住環境以及居民身體健康構成影響;四是在住宅小區經營盡量不佔用業主共有部分,以免影響到其他居民的公共利益,否則你就需要多付你佔用的公共部分物業費。

9. 我家房子140平米改成5個單間出租了,平時收水電費一定會多出個200多塊

電表每個月本身也會消耗一度電。

10. 法律允許商品住宅樓隔成單間出租嗎三房改五房而且每個房間都改了有廁所!租客每天晚上3點左右踩著高跟

您好,可以向居委、物業及當地房管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