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哪些建築屬於住宅建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85號公告發布的《住宅建築規范》,住宅建築是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築(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於同一建築中的住宅部分),簡稱住宅。
2、住宅建築按高度可分為低層、多層、小高層和高層住宅。
低層建築高度10米以下(含10米),低層住宅建築為一層至三層。
多層建築高度超過10米、24米以下(含24米),多層住宅建築為四層至六層。
小高層住宅指7-11層(含11躍12層)的住宅。
高層建築指建築高度超過24米的非住宅建築、12層以上(含12層)的住宅建築。其中建築高度超過100米的為超高層建築。
3、住宅建築按房屋型主要分為普通單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復式住宅、躍層式住宅、花園洋房式住宅、小戶型住宅(超小戶型)等。
4、建築物按使用用途分類分為民用建築和工業建築兩大類。住宅建築屬於民用建築中的居住建築類。
(1)民用建築:供人們生活、居住、從事各種文化福利活動的房屋。包括居住建築(供人們生活起居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賓館、招待所)和公共建築(供人們從事社會性公共活動的建築和各種福利設施的建築物如學校、圖書館、影劇院等)。
(2)工業建築:供人們從事各類工業生產活動的各種建築物、構築物的總稱。通常將這些生產用的建築物稱為工業廠房。包括車間、變電站、鍋爐房、倉庫等。
㈡ 農村住宅風水建築物住宅有什麼講究
農村平房風水
1院內要陽光充足,不要樹木籠罩。入門要見木中木,必定其家有涕哭院中樹一片,妻兒不相見。
2院內有深坑必定傷兒丁。住宅後有大坑,主凶不發家。住宅不可缺角,西南缺損母,西北缺損父,東北缺損子。
3大門兩旁不能有兩棵樹。不能有萬年青樹,其家年年生災,月月破財。門旁若有兩棵樹,定有二人來同居。
4大房窗口下不可建小房接連大屋,這叫滴淚屋,傷人口,建在右邊三月出災。
5院內中間不可蓋一間小屋,不連前不連後,這叫停屍房,三年內家主必死,或中年男子死亡。
6如在小房的山牆開門凶上加凶,滿堂受害,死妻子兒女。
7院內不可無配房,名為口袋房,家財不聚,兒女難管,多出不可教育之子。西邊房高東邊房低,白虎抬頭克男的有車禍。
8大房兩頭不可建連接大屋的小房,叫插翅房。房屋要建插翅房,必然家中損兒郎。
9大房後邊不可建一間小房,名叫暗箭房。院內若有暗箭房,家中缺少當家郎。
10大房後不可依靠房屋牆壁建一間灶房,這叫懸屍房,家中出弔死之人。
11平民的房子不可放獅子坐大門樓,叫獅子大開口吃人,大門樓高要超過主房五年,家主必死,妻子外逃。為民要建大門樓,兒兒孫孫日夜愁(也為官司門樓)。
12院內不可立大木樁,這叫沖天木,四鄰頭痛。
13院內西南角不可有高壓線桿,名叫殺母柱,其家婦女多有災難,一年頭痛,二年以上婦女有病。[破解用硃砂五帝錢]。 。
14院內不可建養魚塘,一年內家裡損財,三五年家中出肺病、食道癌,家財盪盡,這叫水破天心。只要見水破天心,家中老少淚淋淋。
15院外五十米之內不可挖方塘。家有方塘在門前,代代勞苦不堪言。一塘便作一人葬。
16院外西南角不可有高房,這叫白虎含笑煞(10米-40米之內)。要見白虎含笑煞,其家棺材不離家。
17院外左右兩旁不可有高大房屋距10米之內,這叫兩屋夾。為屋要見兩屋夾,其家暗藏埋兒煞。三年便有兩人死,還有兒孫帶鎖枷。
18、自己家的主房不能低於左右的主房,低於左右的主房名為雙欺主,房屋若見雙欺主,財產盪盡又主哭,二年內家有病人,五年內家中會傷人口。
19自己家的主房不能高於左右的主房,這叫棺蓋屋損夫克主,沒有家主損妻兒,還會出橫禍。
20自己家的院牆不可太高,院牆的高度不能超過配房的檐口,如果院牆超過配房,家中出勞改之人,叫牢獄房或其家貧窮。官運不通,功名不濟,這叫過頭院。
㈢ 什麼叫建築物
什麼叫建築物
建築是建築物與構築物的總稱。是人們為了滿足社會生活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質技術手段,並運用一定的科學規律、風水理念和美學法則創造的人工環境。有些分類為了明確表達使用性,會將建築物與人們不長期佔用的非建築結構物區別,另外有些建築學者也為了避免混淆,而刻意在其中把外型經過人們具有意識創作出來的建築物細分為"建築"(Architecture)。需注意的是,有時建築物也可能會被擴展到包涵"非建築構築物",諸如橋梁、電塔、隧道等。建築物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含義。廣義的建築物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的所有東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構築物。狹義的建築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構築物。房屋是指有基礎、牆、頂、門、窗,能夠遮風避雨,供人在內居住、工作、學習、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築物,人們一般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如煙囪、水塔、橋梁、水壩等。
建築物是人造的、相對於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麼為了其形象、要麼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築」。它往往都具備人能居住和活動的穩定空間,是人造自然的主體。一般情況下,建築的建造目的既側重於得到人可以活動的空間——建築物內部的空間(現代主義建築非常強調這點)或/和建築物之間圍合而成的空間(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廣場);也側重於獲得建築形象——建築物的外部形象(如紀念碑)或/和建築物的內部形象(如教堂)。
建築物是人造的、相對於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麼為了其形象、要麼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築」。
它往往都具備人能居住和活動的穩定空間,是人造自然的主體。一般情況下,建築的建造目的既側重於得到人可以活動的空間——建築物內部的空間(現代主義建築非常強調這點)或/和建築物之間圍合而成的空間(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廣場);也側重於獲得建築形象——建築物的外部形象或和建築物的內部形象。
主要構成
建築物的構成,按系統工程分,主要有:
地基、基礎和牆體:
1. 基礎:基礎是建築物的組成部分,是建築物地面以下的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其上部建築物的全部荷載,並將這些荷載及基礎自重傳給下面的地基。基礎必須堅固,穩定而可靠。
2. 地基:地基不是建築物的組成部分,是承受由基礎傳下來的荷載的土體或岩體,建築物必須建造在堅實可靠的地基上,為保證地基的堅固,穩定和防止發生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地基應滿足以下要求:1)有足夠的承載力;2)有均勻的壓縮量,以保證有均勻的下沉;3)有防止產生滑坡,傾斜方面的能力。
3. 牆體:牆體和柱均是豎向承重構件,它支撐著屋頂,樓板等,並將這些荷載及自重傳給基礎。牆的作用:1)承重作用;2)維護作用;3)分隔作用;4)裝飾作用。對牆體的要求:1)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2)滿足熱工方面(保溫,隔熱,防止產生凝結水)的性能;3)具有一定的隔聲性能;4)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折疊建築物的承載區域
結構系統:建築物的骨加,承載建築物內外荷載;
建築系統:包括建築物的屋面、內外圍護牆體、地面、門窗等等;
裝飾系統:指與人接觸的室內空間環境面。包括天花、牆面、地面、燈光、音響、傢具、藝術品、植物等等;
通風空調系統:指改善室內空氣環境的設備及管道。包括採暖、空調、排氣、排煙等;
消防系統:指保證人員防火安全的系統。包括報警、噴灑、防火栓、滅火器、防火門、防火樓梯、防火牆、防火卷簾、消防廣播、消防照明等;
給排水系統:指保證人員及大樓用水系統。包括進戶管、水箱、管網、水泵、用水器具、冷水、熱水、飲用水、中水、廢水、污水、雨水、空調水、消防水管網等;
強電系統:指保證大樓電力及分配的管線系統。包括進戶線、變電室、配電室、變壓器、動力配電管網、照明管網、用電器具等;
弱電系統:指滿足人員對信息的要求的管網系統。包括電話、電視、廣播、寬頻、衛星、無線信號等管網;
氣系統:指大樓所需氣體管網系統。包括天燃氣、蒸汽等系統。
㈣ 建築物的建築物的分類
耐久年限等級適用范圍耐久年限一級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100年以上二級一般性建築50~100年三級次要建築25—50年四級臨時性建築15年以下(一)按使用性質分類1.居住建築:是指供家庭或個人較長時期居住使用的建築,又可分為住宅和集體宿舍兩類(住宅分為普通住宅、高檔公寓和別墅;集體宿舍分為單身職工宿舍和學生宿舍)。2.公共建築:是指供人們購物、辦公、學習、醫療、旅行、體育等使用的非生產性建築,如辦公樓、商店、旅館、影劇院、體育館、展覽館、醫院等。3.工業建築:是指供工業生產使用或直接為工業生產服務的建築,如廠房、倉庫等。4.農業建築:是指供農業生產使用或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建築,如料倉、養殖場等。(二)按層數或總高度分類房屋層數是指房屋的自然層數,一般按室內地坪±0以上計算;採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內層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計算自然層數。假層、附層(夾層)、插層、閣樓、裝飾性塔樓以及突出屋面的樓梯間、水箱間,不計層數。房屋總層數為房屋地上層數與地下層數之和。住宅按層數分為低層住宅(1~3層),多層住宅(4~6層),中高層住宅(7~9層),高層住宅(10層及以上)。公共建築及綜合性建築,總高度超過24m為高層,但不包括總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建築。建築總高度超過lOOm的,不論是住宅還是公共建築、綜合性建築均稱為超高層建築.(三)按建築結構分類建築結構是指建築物中由承重構件(基礎、牆體、柱、梁、樓板、屋架等)組成的體系。1.磚木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是用磚木做成的,其中豎向承重構件的牆體和柱採用磚砌,水平承重構件的樓板、屋架採用木材。這類建築物的層數一般較低,通常在3層以下。古代建築和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建築多為此種結構。2.磚混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豎向承重構件採用磚牆或磚柱,水平承重構件採用鋼筋混凝土樓板、屋頂板,其中也包括少量的屋頂採用木屋架。這類建築物的層數一般在6層以下,造價低、抗震性差,開間、進深及層高都受限制。3.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承重構件如梁、板、柱、牆、屋架等,是由鋼筋和混凝土兩大材料構成。其圍護構件如牆、隔牆等是由輕質磚或其他砌體做成的。特點是結構適應性強、抗震性好、經久耐用。鋼筋混凝土結構房屋的種類有框架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剪力牆結構、簡體結構、框架筒體結構和筒中筒結構。4.鋼結構建築:這類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用鋼材構成,其建築成本高,多用於多層公共建築或跨度大的建築。(四)按建築物的施工方法分類施工方法是指建造建築物時所採用的方法。1.現澆現砌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均是在施工現場澆築和砌築而成。2.預制、裝配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主要承重構件是在加工廠製成預制構件,在施工現場進行裝配而成。3.部分現澆現砌,部分裝配式建築:這種建築物的一部分構件(如牆體)是在施工現場澆築或砌築而成,一部分構件(如樓板、樓梯)則採用在加工廠製成的預制構件。(五)按建築耐久年限分類按建築耐久年限分類表: 耐久年限等級 / 耐久年限 / 適用范圍 一級 / 100年以上 / 重要的建築和高層建築 二級 / 50-100年 / 一般性建築 三級 / 25-50年 / 次要的建築 四級 / 15年以下 / 臨時性建築
㈤ 常見住宅房屋建築類型有哪些
1、磚木結構(住宅):指建築物中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柱等採用磚或砌塊砌築,樓板、屋架等用木結構。2、磚混結構(住宅):建築中豎向承重結構的牆、柱等採用磚或砌塊砌築,柱、梁、樓板、屋面板等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通俗地講,磚混結構是以小部分鋼筋混凝土和大部分磚牆承重。3、鋼筋混凝土(住宅):指建築物中主要承重結構如牆、柱、梁、樓板、樓體、屋面板等用鋼筋混凝土製成,非承重牆用磚或其它材料填充。這種結構抗震性能好,整體性強,耐火性、耐久性、抗腐蝕性強。4、鋼結構(住宅):指建築物中主要承重結構以鋼製成。適用於超高層建築。自重最輕。從結構上分上面四類就可以了,其中鋼筋混凝土結構裡面,還可以再細分:1、框架結構,由梁、板、柱組成建築承重結構,牆體僅作為分隔和保溫用途。2、剪力牆結構,由梁、板、牆體組成建築承重結構,部分牆體承在結構中受力。將上面兩個小類組合起來,就衍生了:框架剪力牆結構、框支剪力牆結構等。
㈥ 建築物的種類有哪些
一、居住建築。居住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築物,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二、公共建築。公共建築主要是指提供人們進行各種社會活動的建築物,其中包括:
(1) 行政辦公建築 如機關、企業單位的辦公樓等。
(2) 文教建築如學校、圖書館、文化宮、文化中心等。
(3) 托教建築 如托兒所、幼兒園等。
(4) 科研建築 如研究所、科學實驗樓等。
(5) 醫療建築 如醫院、診所、療養院等。
(6) 商業建築 如商店、商場、購物中心、超級市場等。
(7) 觀覽建築 如電影院、劇院、音樂廳、影城、會展中心、展覽館、博物館等。
(8) 體育建築 如體育館、體育場、健身房等。
(9) 旅館建築 如旅館、賓館、度假村、招待所等。
(10)交通建築 如航空港、火車站、汽車站、地鐵站、水路客運站等。
(11)通信廣播建築 如電信樓、廣播電視台、郵電局等。
(12)園林建築 如公園、動物園、植物園、亭台樓榭等。
(13)紀念性建築 如紀念堂、紀念碑、陵園等。
三、工業建築。工業建築主要是指為工業生產服務的各類建築,如生產車間、輔助車間、動力用房、倉儲建築等。
四、農業建築。農業建築主要是指用於農業、牧業生產和加工的建築,如溫室、畜禽飼養場、糧食與飼料加工站、農機修理站等。
㈦ 有的建築物是住宅推出所有的住宅是建築物
1.房屋的定義為:上面有頂,四面有牆(或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以供人們生產、休息、娛樂、活動、倉儲等的場所。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區別於其他的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如圍牆、假山、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櫃、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廠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以上建築物均不屬於房產,不征房產稅。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是指暖氣、衛生、通風、照明、煤氣等設備,各種管線,如蒸氣、壓縮空氣、石油、給水排水等管道及電力、電訊、電纜導線,電梯、升降機、過道、曬台等等。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往往不僅僅為房產服務,稅法同時規定了其具體界限:「附屬設備的水管、下水道、暖氣管、煤氣管等從最近的探視井或三通管算起,電燈網、照明線從進線盒聯接管算起。」
2.廣義的建築物是指人工建築而成的所有東西,既包括房屋,又包括構築物。狹義的建築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構築物。房屋是指有基礎、牆、頂、門、窗,能夠遮風避雨,供人在內居住、工作、學習、娛樂、儲藏物品或進行其他活動的空間場所。構築物是指房屋以外的建築物,人們一般不直接在內進行生產和生活活動,如煙囪、水塔、橋梁、水壩等。
3.區別: 准確掌握房屋定義,稅法規定,獨立於房屋之外的建築物不征房產稅,但與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屬設施或者一般不單獨計價的配套設施需要並入原房屋原值計征房產稅。這就要求我們在核算房屋原值時,應當對房屋與非房屋建築物以及各種附屬設施、配套設施進行適當劃分。
㈧ 房屋建築物包括哪些資產
固定資產房屋及建築物分類
一、房屋
(一)鋼結構
1.生產用房
2.受腐蝕生產用房
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4.非生產用房
(二)鋼筋混凝土結構
1.生產用房
2.受離蝕生產用房
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4.非生產用房
(三)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
1.生產用房
2.受腐蝕生產用房
3.受強腐蝕生產用房
4.非生產用房 (四)磚木結構
1.生產用房2.非生產用房
(五)簡易結構 二、建築物
(一)管道
1.長輸油管道 2.長輸氣管道
3.其他管道
(二)露天庫
(三)露天框架
(四)冷藏庫
其中:簡易冷藏庫
(五)烘房
(六)冷卻塔(七)水塔
(八)蓄水地
(九)污水池
(十)儲油罐、池
(十一)水井
其中:深水井 (十二) 破碎場 (十三)船廠平台
(十五)修車槽(十六)加油站
(十七)水電站大壩
(十八)其他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