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接手一個別人轉讓的店具體需要什麼手續
商鋪轉讓費就是商業活動中有關店面轉手時上家附加給下家的一個由上家額外收取的費用,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損失的補償。而其實際情況是,有些地方、地段及店面無理要錢或漫天要價,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
因此,第一,估算轉讓費時要充分考慮店面轉讓時都有哪些有形價值和無形價值。有形價值可物化為商品、櫃台、貨架等,而無形價值則是指店鋪的地理環境、購買力、客戶群等。
第二,依照法律手續辦理轉讓合同。合同越細致越好,可加一些彈性條款,以保護自己的權益。簽協議的過程中最好有中間人在場,如果轉讓金額很大就需要特別小心,謹慎一點還可以申請公證。
第三,注意查詢房東有沒有店面租賃許可證及轉讓手續。
第四,注意非人為因素。除了拆遷,還要考慮遭遇到台風、雷電、水災、火災等風險後該怎麼處理。這些對房東財產造成危害或損失的情況,都要在合同里有所反映,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要明確轉讓的是權利和義務的全部轉讓,還是部分轉讓。按照法律規定,只要不是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的;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的;3、按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的。就可以轉讓。轉讓方的配合變更義務。
上次跟大家分析了關於開電玩店投資分析之選址篇,這次再接著跟大家一起來交流一下關於選址時轉讓店鋪注意事項。(電玩店投資分析-選址篇見陽光巴士創業網)
店鋪轉讓或轉租可以節省投資、時間及精力等,但也存在較大的風險,因此一定慎重。店鋪轉讓大致分以下幾個步驟:
一、確定轉讓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產權所有者,如果店鋪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鋪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二、若有意接手,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鋪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鋪的權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三、雙方鑒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
四、合同簽署完畢,按合同約定方式結付轉讓費用。
五、轉讓方有義務協助接手方進行過戶變更手續,因此,接手方要及時憑鑒定合同及其他所需證件到工商部門辦理好更名登記手續,以確定經營的合法性。
六、如果店鋪經營者也是承租人,則必須查看其與房屋產權人所鑒定的原始合同,並檢查其是否有轉讓(轉租)權;鑒定合同時要三方同時在場並鑒字證明。(即產權人、經營者、接手者)
七、務必考察店鋪轉讓的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井。
八、還有重要一點:務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鋪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從而避免上當受騙。
Ⅱ 接手轉讓店鋪,老闆說轉讓經營權是什麼意思
商鋪出租只是單純的房屋出租,房屋裡面的東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裡面的,而房屋轉讓則是要把房屋裡面商品附帶轉讓,當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轉讓費的。舉個例子說明: 出租:一般是房東租房給租戶,房東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但房東不一定經營鋪面,房東只按時收租金就行了。轉讓:一般是某人XX找房東租房,用於經營自己的鋪面,有一天XX不想再續租了,這時候房東再將鋪面轉讓給租戶,這個鋪面口岸非常好,那麼轉給租戶得收取費用(轉讓內容包含不限於裝修、鋪面內所有物品、鋪面租金),某人XX是沒有該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只有經營權。注意:租戶在承接鋪面時需要注意該店鋪是否交納租金、物管費用、口岸好壞、如果經營者擁有房屋所有權那麼房屋是否作為抵押!.
Ⅲ 接手轉讓店鋪要注意什麼
接手轉讓店鋪需要注意以下相關問題:
一、確定轉手者是房東還是租賃者。如果是房東,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築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
二、檢查是否曾經存在違法違紀記錄。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
三、是否與前員工有經濟糾紛。
四、確定合同的法律主體及合同類別。
五、簽訂合同,務必請權利人到場。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Ⅳ 想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該怎樣進行專業的了解與談判呢
跟轉租人談的主要應當是轉讓費的問題,正確的做法是,把店面業主請來三方一起協商、談判。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注意事項:
1、商鋪安全性
商鋪有無租約及租約到期日。例如,有租約的商鋪必須明確原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劃撥土地上的商鋪在購買後還必須補地價等。
2、租金調幅
以5年租期的租約為例,前2-3年租金不增,從第4年開始逐步遞增。租金增長的方式一般選擇以下兩種:累計遞增,即每年租金按照遞增比例遞增,但是遞增基數以前一年租金價格為准;環比遞增,即每過一段時期(一般3年左右)租金上調。
3、租金價格
商鋪租金除了要符合自己的購買承受力外,還要與周邊商鋪和同類產品作比較。
Ⅳ 怎樣接手一家轉讓的店面流程是怎樣的
要簽好協議和合同,看看是不是存在什麼風險,房產證身份證建議提供保存好。還要看是不是原店面是不是注冊有營業執照,若有是不是個體戶,現在很多個體戶執照都是一址一照,看看他是不是連執照一起轉,還是說執照要進行變更或者注銷。執照這塊一定要注意,若他原先有執照還是個體戶你接手店面後也是沒法辦理執照的。處理好這些問題後您可以自己申請辦理執照。
個體戶注冊的流程有:
1、確定5-8個個體戶店鋪名稱、注冊地址、經營范圍;
2、准備注冊地址證明材料,提供個體戶負責人聯系電話、郵箱等;
3、到注冊地址所在轄區工商局辦理核名;
4、核名通過後到工商局申請注冊個體戶,辦理營業執照;
5、領取營業執照,注意核對執照上的信息有無列印錯誤;
6、到所在轄區稅務機關登記備案;
7、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是否刻章、是否開立基本戶。
若果您的經營行業涉及想要的行政許可的話,還需要辦理相應的行政許可申請。
Ⅵ 如何接手轉讓店鋪
接手之前檢查好店面具體情況,財務,門鎖,店內設備,有無其他債務,房東是一房東還是二房東,以後的租金會不會在變動等等,鋪專家提醒你注意簽合同要仔細,其他的也沒啥了,有啥的話,你可以追問我
Ⅶ 請教商業行家,如何接手轉讓商鋪,應該注意哪些方面,請賜教具體一些,謝謝!!!
1.首先要原業主,轉讓人,和你.三方一起簽約.
2.要了解除了租金外的其它費用,交鋪前一定要結清.
3.轉讓金包不包押金.以及合同上所約定的條款要看清楚,達成共識.
4.一定要原業主出具產權證明,並參與合同.
Ⅷ 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要注意些什麼
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要注意以下情況
1.年限:所接手店面有效使用年限(合同文本上是否真實體現、有效)。
2.地段:是否與你做從事的商品或商業行為相適應。
3.費用:店租、轉讓費及押金是否合理。
4.接洽方:與您交接洽談的人或單位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是您所接店面的合法擁有人(原店家或二房東都無所謂,重要的是一定要具備合法身份及所簽合同協議都要真實有效)。
如果是房東出租場地,那麼,要請房東拿出有效的產權證,根據產權證,對房屋的建築面積、結構等情況進行檢查,避免張冠李戴,以假亂真。
如果是租賃者轉讓餐飲,必須請房東出面共同商議,分清楚哪些東西是房東的,哪些東西是租賃者的,三方當面清點,出具文字憑據,簽字畫押,方可深談。
5.交接手續:店租交付及相關費用明細(水、電、管理費、工商稅務等等)一定要了解清楚、與前業主要有一個清楚規范的交接手續。
6.轉讓原因:適當了解前業主轉讓的真實原因。
7.票據:所有交接及費用產生一定要擁有相關票據及當事人簽名。
8.環境因素:要用足夠的時間了解你所經營區域的商業份圍及相關環境。
9.換鎖:接手當日,馬上換鎖。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為保險起見,換鎖是第一要務。要不然遭遇偷盜難有好的處理結果
(8)接轉讓商鋪擴展閱讀:
接洽轉讓店鋪要做哪些具體准備:
確定身份
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產權所有者,如果店鋪經營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鋪的產權證明、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其他相關證件是否齊全,並初步咨詢轉讓價格及房屋的租金情況。
2.預付定金
若有意接手,雙方可洽談房屋租金及店鋪經營設備、裝修等轉讓項目的具體價格。若談定則可預付一定數量的定金,以保證優先接手店鋪的權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條,收條要寫清時間、金額、定金的用途等具體內容。
3.簽定合同
雙方鑒定《店鋪轉讓協議》及《房屋租賃合同》,從而約定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簽合同時可以咨詢專業律師,或找幾本關於《合同法》內容的書籍了解清楚。
合同是和房東簽約還是和轉讓人簽約;合同類別是承包合同還是租賃合同。這是非常重要的兩個選擇,選擇不同,後果截然不同。
在這些地方多花一點錢,以後的經營就少了許多麻煩。
6.三方約定
如果店鋪經營者也是承租人,則必須查看其與房屋產權人所鑒定的原始合同,並檢查其是否有轉讓(轉租)權;鑒定合同時要三方同時在場並鑒字證明。(即產權人、經營者、接手者)
7.明確債權債務
務必考察店鋪轉讓的真實原因及之前的債權、債務情況,並在合同中明確註明,以免跌入轉讓合同的陷井。
8.確認歸屬
必事先調查清楚您所看中的店鋪地段在短期內是否有市政方面的拆遷規劃,從而避免上當受騙。
9.消除違法違紀
親自到工商管理部門、稅務部門了解工商管理費、應繳納稅款是否繳納完畢,有否罰款。
如有罰款,請轉讓方到相關部門繳納完畢,並將相關票據復印留存,妥善保管。工商管理費、應繳稅款屬國家強制徵收的項目,如未交齊,有可能面臨營業執照作廢、停辦營業執照、罰款等相應處罰。
參考資料:
網路——租賃相關法律法規
Ⅸ 接手轉讓的門面注意什麼
接手別人轉讓的店鋪要注意以下情況:
1、年限:
所接手店面有效使用年限(合同文本上是否真實體現、有效)。
2、地段:
是否與你做從事的商品或商業行為相適應。
3、費用:
店租、轉讓費及押金是否合理。
4、接洽方:
與租用者交接洽談的人或單位是否真實、有效,是否是租用者所接店面的合法擁有人(原店家或二房東都無所謂,重要的是一定要具備合法身份及所簽合同協議都要真實有效)。
(9)接轉讓商鋪擴展閱讀: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後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