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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業農戶住宅

發布時間: 2021-10-27 13:01:26

1. 政府對家庭農場的房屋建設有何規定

規定如下:

一、引導承包土地向家庭農場流轉

1、健全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價格評估、合同簽訂指導等便捷服務。

2、引導和鼓勵家庭農場經營者通過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土地經營權入股保底分紅等利益分配方式,穩定土地流轉關系,形成適度的土地經營規模。

二、落實對家庭農場的相關扶持政策

1、積極引導銀農對接,落實流轉土地經營權貸款政策。要積極創新開展授信貸款、互保貸款試點工作,在資金借貸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同時,財政資金應盡可能地加大對家庭農場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2、進一步提高投保保費和賠付標准,加大財政農保補貼額度,縮短理賠周期,同時要盡可能增加農業保險品種,針對不同規模和類型的家庭農場,設計多種類型、具有個性化的險種,增強農保針對性。

3、整合各類涉農資金支持家庭農場發展。有關部門要重點傾斜支持家庭農場農田水利建設,幫助其健全和完善水利設施配套;國土、農業部門應聯合制定家庭農場倉儲、曬場、機庫等設施用地量化標准。通過制定和落實扶持政策,不斷提高家庭農場發展現代農業的能力和後勁。

三、強化面向家庭農場的社會化服務

1、從事糧食生產經營面積200畝以上或者生豬養殖存欄300頭以上者,有資格申請認定家庭農場了。經認定的家庭農場,可享受各級政府的相關優惠政策。

2、鄉(鎮)農村經營管理站負責對家庭農場申報材料初審,初審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報縣(市、區)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復核,符合條件的,縣(市、區)農村經營管理機構予以備案,並頒發家庭農場資格證。

四、完善家庭農場人才支撐政策

1、強化產業引導,引導返鄉下鄉人員創業,主動對接新一輪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建設,主動對接農業新產業新業態,主動對接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2、強化主體培育,鼓勵返鄉下鄉人員領辦創辦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組建股份合作制、合作制和股份制企業等,發揮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創業創新的有利平台。

3、推介農村創業創新優秀帶頭人典型案例,組織開展全國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發揮典型和榜樣的示範帶動作用。

五、引導家庭農場加強聯合與合作

1、引導從事同類農產品生產的家庭農場通過組建協會等方式,加強相互交流與聯合。

2、強化公共服務,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聚集資源、資源服務創業的思路,盡快建成一批服務創業創新的平台。

(1)兼業農戶住宅擴展閱讀:

近年來各地順應形勢發展需要,積極培育和發展家庭農場,取得了初步成效,積累了一定經驗。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中央1號文件要求,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現就促進家庭農場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1、充分認識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重要意義。當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進入新階段,要應對農業兼業化、農村空心化、農民老齡化,解決誰來種地、怎樣種好地的問題,亟需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家庭農場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以農民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經營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

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轉土地,從事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農業生產,保留了農戶家庭經營的內核,堅持了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適合我國基本國情,符合農業生產特點,契合經濟社會發展階段,是農戶家庭承包經營的升級版,已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

各級農業部門要充分認識發展家庭農場的重要意義,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導。

2、把握家庭農場基本特徵。現階段,家庭農場經營者主要是農民或其他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主要依靠家庭成員而不是依靠僱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家庭農場專門從事農業,主要進行種養業專業化生產,經營者大都接受過農業教育或技能培訓,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示範帶動能力較強,具有商品農產品生產能力。

家庭農場經營規模適度,種養規模與家庭成員的勞動生產能力和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符合當地確定的規模經營標准,收入水平能與當地城鎮居民相當,實現較高的土地產出率、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各地要正確把握家庭農場特徵,從實際出發,根據產業特點和家庭農場發展進程,引導其健康發展。

3、明確工作指導要求。在我國,家庭農場作為新生事物,還處在發展的起步階段。當前主要是鼓勵發展、支持發展,並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逐步規范。發展家庭農場要緊緊圍繞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促進糧食生產、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來開展,要重點鼓勵和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要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的基礎上,結合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通過政策扶持、示範引導、完善服務,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

要充分認識到,在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是農業生產經營的基礎,在發展家庭農場的同時,不能忽視普通農戶的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認識到,不斷發展起來的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

各具特色、各有優勢,家庭農場與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農業企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多種經營主體,都有各自的適應性和發展空間。

發展家庭農場不排斥其它農業經營形式和經營主體,不只追求一種模式、一個標准。要充分認識到,家庭農場發展是一個漸進過程,要靠農民自主選擇,防止脫離當地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人為歸大堆、壘大戶。

4、探索建立家庭農場管理服務制度。為增強扶持政策的精準性、指向性,縣級農業部門要建立家庭農場檔案,縣以上農業部門可從當地實際出發,明確家庭農場認定標准,對經營者資格、勞動力結構、收入構成、經營規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應要求。

各地要積極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建立和發布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引導和促進家庭農場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依照自願原則,家庭農場可自主決定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以取得相應市場主體資格。

2. 鄉村城市

鄉村和城市其實是兩種概念,
那鄉村城市我的理解就是城市和農村的結合處,處於兩者之間
即有便利的交通和豐富的商品、齊全的基礎設施、清新的空氣、舒適的環境
同時擁有城市和鄉村的優點,跟陶淵明描繪的意境有點貼切。
這也是未來城市發展的一個方向,就如今年的世博口號一樣,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就是把城市建設的更宜居,環境更優美,城市不應該只有高樓大廈,長長的車流,
污濁的空氣,刺耳的雜訊,也可以有大片的綠地,茂密的樹林,清新的空氣等等
總之,更好的城市,更好的生活!

3. 日本主要的農業分布

日本農業發展的特點
1、 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農業生產處於停滯或下降狀態。
1994年,日本的耕地面積為508.3萬公頃,占國土面積的13.5%。其中,水田佔54.3%,旱地佔45.7%,灌溉面積24.3萬公頃。耕地利用率從1983年的104.8%下降到1993年的100%。1999年日本的耕地為487萬公頃,都府縣每家農戶平均擁有的耕地面積不足1.2公頃,北海道每家農戶平均擁有的耕地面積也僅為16.2公頃,和歐美的大規模經營相差甚遠,是典型的人多地少國家。1984年日本大米豐收,農業總產值創歷史最高紀錄,達11.7萬億日元,後來產值連年下降,1989年以後,因蔬菜、水果、牛肉等價格上升,產值下降有所扭轉。1993年因大米嚴重歉收,農業總產值降到10.56萬億日元。

2、規模經營小且兼業農戶比重增大。日本的農戶中,專業農戶只佔16%,其餘84%為兼業農戶。在兼業農戶中,以農業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第一兼業農戶」佔14%,以非農收人為主的「第二兼業農戶」占壓倒多數,達70%。日本農業以小規模經營為主,但是經營3公頃以上的農戶在增加,耕地向較大農戶集中的趨勢也日益明顯,骨幹農戶的旱地大規模化尤為顯著。此外,以銷售為目的的協業(合作)經營體的水田規模的擴大也很顯著,平均每個經營體的耕地是農戶的19倍。通過農地的流動使土地集中和擴大規模,是日本政府1992年制定的農業「新政策」的核心內容之一。

4. 用日語翻譯哦 謝謝各位 有懸賞

2、バランスの取れた社會に焦點を當て
し、日本社會についての日本語會話は、たいてい1つの単語:で始まる億半ばストリーム。日本人はまた、中國の4文字です。 Yiyi里私は意味の経済狀況については、"中で自分自身を検討- stream"のレベル(日本の人口は、128000000)、広い意味での統計結果に沿っている。日本の國土、バランスのとれた経済発展には、次の配布上のさまざまな手段を通じて重點をもっと注意を払う、大きな違いは生成されませんさまざまな地域とは、業界のさまざまな所得水準と生活の質の人々を結びつける小さい。
私が田舎暮らしの1年間の日本では、海外に東京で勉強し訓練を午前9時、1年間の生活は、日本の小、深く感じるの都市部と農村部との間のギャップを埋めます。日本は今、農村世帯の大半はされている長產業、農民たちは、獨自の乾燥地農業に加えて、同社はまだ、総収入は確かに低くはない。とはいえ、農民の平均現金収入の高されていない専門家が、都市での生活に比べて、ないですいくつかのユニークな利點を、生活の実際の標準的な低されていません。 6年前、私は5農民の訓練を受け、3つはプロの農民は、2人の農民や業界、私は生活の質よりもいくつかの東京での作業のクラスの高い感じです。まず第一に、日本政府に感謝の農業政策のシリーズをサポートする。農協前、農家に提供し、後のシリアル化サービスを、州および地方政府の農業支援の資金を大量に提供するためには、インフラ建設、農業機械の購入の農民は、新品種の導入の補助金を申請することができます。第二に、農村部の交通、通信、およびその他のインフラストラクチャは非常には完了です。たとえば、多くの大規模都市に比べて、地理的遠隔性の欠如を補填が高いほど、家族の車の所有者です。農村地域の衛生狀態も非常に、住宅改修のための別荘のような農民の多くはいいが、家では豚や鶏を高めるための農民は、唯一のペットを飼っています。第三に、農村地域の様々な社會事業の発展を完全にカバーされています。場合は、地元住民の數だけ小さな國で村の端のサイズに等しい測定私は、小さいですが、わずか30より多くの學生が、ある教員10人、學校の建物が背が高くては、屋內競技場、プールされている小學校の場所をトレーニング午前。その哲學に関系なく、子供のころに遠隔地の農村で生まれ、右は、同じ條件を受け入れ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と東京の教育です。として公立學校に限り、條件は同じです。第四に、都市と農村地域における健全な社會保障制度の確立など。農家も安全保障、醫療保険、年金保険、社會を受け取る

5. 家庭農場的概念及特徵

我覺得家庭農場應該就是家庭承包的,而且是特別寬廣。特別大的這種意思吧

6. 什麼是家庭農場

因為在具有風向標意義的一號文件中出現,「家庭農場」很快成為熱詞。 家庭農場是指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具有家庭經營、適度規模、市場化經營、企業化管理等四個顯著特徵,農場主是所有者、勞動者和經營者的統一體。 家庭農場區別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的根本特徵,就是以市場交換為目的,進行專業化的商品生產,而非滿足自身需求。家庭農場與合作社的區別在於家庭農場可以成為合作社的成員,合作社是農業家庭經營者(可以是家庭農場主、專業大戶,也可以兼業農戶)的聯合。 據統計,農業部確定的33個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已有家庭農場6670多個。

7. 簡述農戶兼業化的利弊得失

利:農民可得工、農兩業發展之利,使農民收入數量增加,穩定性增強;為了有更多的時間到非農業部門工作,農民會積極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加快農業的技術改造;農民流動於農村和城鎮之間,可以使他們提高技藝、擴大眼界、增長才幹,

有利於縮小城鄉差別,促進農村城市化和農業工業化;農戶兼業是調節工農業勞力供需矛盾的「蓄水池」,有利於減輕農民大量流入城市可能帶來的不良後果,有利於社會安定。

弊:兼業農戶的大量存在也會產生一些消極的後果,如引起農業資源利用率和土地生產率一定程度的下降,出現農業勞動力進一步老齡化和婦女化現象等等。



(7)兼業農戶住宅擴展閱讀

農業兼業化一般用農業生產中兼業農戶投入、產出佔全部農業投入、產出的比例及其變化表示。由於一兼農戶和二兼農戶農業生產行為不同,二兼農戶以農為副,不關心農業的投入和產出。

因此,有些學者把農業兼業化泛指為農業二兼化,進而指責其使整個農業淪為其它產業的附庸,即農業副業化,從而阻礙了農業規模經營和現代化的實現。

8. 農村和諧穩定都包括什麼

加強社會治理制度建設,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加強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建設,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在新的時代條件下有效維護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創新農村社會矛盾化解機制。

健全權益保障和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優化政策結構,以全面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為契機,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確保政府政策切實體現農民利益。

規范行政行為,科學設定行政程序,優化公務員隊伍,杜絕不良行政現象,提升縱向層級政府、橫向政府部門間的統一行動能力和政策執行力,提高基層政府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轉變行政方式,實現由管理為主向提供服務為主轉變,由政府給予式服務向在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基礎上的互動式服務轉變。

在完善行政職能的基礎上,創新矛盾處理模式,建立由政府發揮主導作用,充分整合市場、社會以及其他主體力量的網路體系,建立覆蓋農村各領域的矛盾監測體系,構建涵蓋矛盾風險產生、發展全過程的矛盾排查機制、現場調解機制、利益受損者救濟救助機制,形成多方位、廣領域、全過程、良性運行的社會矛盾化解體系。

形成自主化解機制。農村社會的許多矛盾與廣大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化解這些矛盾有賴於加強和創新農村社會治理。

應加強農村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的「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要求,積極整合農村社會內部資源,引導自治組織健康成長,使農民能夠有序參與鄉村治理,自主化解利益矛盾。

同時,根據不同地區農村的資源情況,探索多樣化的村民自治模式,明確村民自治組織與政府之間的關系,引導新鄉賢積極參與治理,充分發揮其在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功能,使矛盾及時化解在農村基層,不擴大、不上移。

優化法治保障機制。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的根本保障。優化解決農村社會矛盾的法治保障機制,首先要不斷完善立法。

當前,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和農業農村發展,在土地流轉、土地征遷與人口流動、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風險。應完善立法,進一步規范相關主體行為,使相關矛盾的化解有法可依。

其次,在法律執行上,應創新法律適用機制。建立矛盾分類處置制度,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最後,引導廣大農民群眾自覺信法守法。建立農村長效普法教育機制,提升農民法律意識和用法能力。

完善農村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法律援助制度,引導優質法律資源流入農村,提高農村法律服務的專業性與便民性。

(8)兼業農戶住宅擴展閱讀

鄉村社會治理要注重四個方面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黨國英。

從廣義上來講,我國鄉村社會治理要注意四點:效率、平等、穩定、可持續發展。

講效率,要做到以下三點:處理好財產權配置,提高支農財政效率,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如何實現呢,第一,要做到政經分開;第二,財政要積極支持家庭農場、支持大宗農產品生產和生態安全;第三,小型兼業農戶與合作社不匹配,專業家庭農場要通過專業合作社面對市場;第四,合作社必須規模大。

講平等,既要提高城鄉收入均等水平,又要提高鄉村內部收入平等程度,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

講穩定,一要合理設置公權機構;二要扶持鄉村民間組織;三要建立民主協商機制和村規民約。

新形勢下如何制定和維護村規民約呢?我認為,制定村規民約要遵守上位法律;要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的效率、平等(扶困濟危)和可持續發展;要有組織、實施、訴訟等違約懲罰機制;要體現公共性,不幹預私人生活;一些地方應將村規民約轉變為市民社區公約;要改革物業管理辦法。

講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人本主義的人居環境;必須解決大宗農產品安全生產問題;必須建立合理的城鄉關系。

9. 鄉村城市化的介紹

鄉村城市化一般指農業人口轉化為非農業人口並向城鎮性質的居民點集聚,鄉村地區轉變為城市地區或在鄉村地域中城市要素逐漸增長的過程。鄉村城市化是一種人口、經濟、社會甚至文化現象,主要表現為:城市人口增加,鄉村人口減少;城市發展,城市地域擴大,農業用地轉用作工廠、商店及住宅等非農業用地;農民由專業農戶轉化為兼業農戶;進一步成為脫離土地的非農戶;城鄉居民經濟收入和文化教育差別不斷縮小,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等趨同。鄉村城市化的實質是鄉村與城市居民共同繼承、創造和平等分享人類共有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逐步縮小並消滅城鄉差別,達到城市和鄉村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