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二手房買房稅費怎麼算
二手房若是正常過戶的話,按相關規定則需要繳納以下費用:
(1)增值稅:稅率5.55%,由賣方繳納,同時規定: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額徵收增值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轉讓出售購買時間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兩次交易差價徵收增值稅;
若是轉讓出售購買時間超過2年的普通住宅,則免徵增值稅;
如果所售房產是非住宅類如商鋪、寫字間或廠房等,則不論證是否過2年都需要全額徵收增值稅。
(1)南京二手住宅擴展閱讀:
購房稅費
房屋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1000元,120平方米以上3000元,買賣雙方各負擔一半。
契稅: 契稅是按照購房交易交割的3%~5%計算繳納。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大於1,且單價低於當地普通住房界定標准),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按照1.5%徵收契稅。
個人購買144平方米(不含144)以上的普通住房,或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稅按照3%徵收。個人購買非普通住房的按照5%徵收。
很多地方都需要建房子,但是有人會搶佔二手房。因為新房子對於我們每個人來說是意義不一樣,但是為什麼?南京會出現對二手房特別受青睞呢?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習俗和風景,也會發生不同的事情。南京對二手房,有各種各樣的看法。為什麼大家偏偏要熱衷於二手房呢?新房倒掛。這可能是與南京的社會環境有關。
在現實生活中,新的東西不一定比舊的東西賣的好。你在賣東西的時候往往會考慮其他因素,如果一味的新舊對比,可能會得出讓人後悔的結果。就事論事南京的房子二手的比一手的要好賣,主要是因為與當地的環境和不同的地理位置和人們的心理有關。
㈢ 南京二手公寓過戶稅費
1、契稅(買方支付)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1%-3%交納契稅,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
非住宅類房屋按計稅參考價的3%交納。自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的契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少有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一般情況下,一次購房90平米以下按1%稅率徵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購房都是3%,不分面積。
2、營業稅(買方支付)此項營業稅由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銷售營業稅組成,徵收稅率為5.6%。個人購買超過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3、個稅(買方支付)核定徵收方式:應納個人所得稅=計稅價格×1%(或1.5%、3%),我市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率標准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類房產為1.5%,拍賣房產為3%。對於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徵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買賣雙方各0.05%)印花稅是針對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所收的一類稅費。
對於購房者而言,印花稅的稅率是0.05%,即購房者應納稅額為計稅價格×0.05%的數值,印花稅採取由納稅人自行繳納完稅的方式。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印花稅。二級轉移登記只收取買方0.05%的印花稅。
5、土地增值稅:個人轉讓非住宅類房產的」核定徵收方式「由登記核心代征,其他均由納稅人自行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或辦理核實手續後由登記核心代征。
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方式:應納土地增值稅額=計稅價格×核定徵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稅核定徵收標准:商鋪、寫字樓、酒店為10%,其他非住宅類房產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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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公寓過戶:
二手房過戶流程
1、對交易房屋產權進行調查
2、買賣雙方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3、評估房產
4、辦理貸款
5、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過戶申請
6、房地產管理部門核查。
7、繳納契稅等二手房交易稅費
8、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新的房屋產權證
二手公寓過戶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
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㈣ 現在南京的二手房多久可以再賣
您好,2017年5月14日後再買新房或者二手房的,從取得不動產證算,三年內不予轉讓
㈤ 想在南京買二手房,如何買賣呢
我是在鼓樓這邊買的二手房,每平在1W左右,
是找的中介買的。
在華僑路房產公司21樓上。
你可以先去看下的,
港廈房產公司蠻大的。
看房子反正也不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