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建設土地入市能否建住宅?對土地市場沖擊大不大?會不會影響房價?
還有幾天,新版《土地管理法》就要正式實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終將全國推廣。在建廠房及商場等用途之外,集體建設用地上是否還允許建造住宅,供外界租賃甚至買賣,成為一些城市民眾關心之處。
此處所謂集體建設用地建造住宅,與農民在宅基地建自用房產無關,而是指建設可供集體組織之外成員或租或買的住宅。
土地供應格局改變
2019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這是該法自1987年正式實施以來的第四次修訂,並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這次修法破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刪除了原法第43條中任何單位或個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的規定。
這看似意義重大,但實為世事輪回。允許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並非初創的新政,實為政策上的又一波解禁。
按照1987年版《土地管理法》,當時城鎮居民就可以用集體土地蓋住宅,不過前提是必須經過政府批准,支付相關補償費用,且不得超標。
正是2004年8月修訂通過的上一版《土地管理法》規定,從事非農業建設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者征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至此,除興辦鄉鎮企業等少數情形外,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通道基本被封堵完畢,利用集體建設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行為更是在嚴禁之列。
這十五年間,國有土地供應被地方政府管控,土地價格漲多跌少,尤其是住宅用地價格,隨著房價的波動而水漲船高,多年來為地方政府貢獻了不菲的土地出讓收入。
2004年全國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尚在5800億元左右,到了2018年,這一數據已經上漲至65096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在房地產市場較為平穩的情況下,2019年前11個月土地出讓收入也高達57684億元,全年有望逼近7萬億元,再攀歷史高峰。
國有土地已實現極大保值增值的背景下,集體建設用地如今再度回歸土地市場,改變了原先建設用地只能用國有土地的格局,這對下一步的土地供應格局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會不會對國有住宅用地市場形成很大的沖擊?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表示,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包括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目的就是為了改變、完善現有的建設用地土地供應的格局。原來只有國有建設用地才能進入市場,以進行各項建設,現在是允許集體建設用地直接由集體出讓、出租用於建設,這是土地供應格局的改變。
不會對土地市場造成沖擊
說易行難。在細究《土地管理法》法律條文後,我們可以發現此番農地入市依然頭戴若干「緊箍」,其范圍、體量、用途均有諸多限制,這可能會造成其實際影響低於外界原有的預期。
楊合慶也表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首先入市的土地要符合規劃,規劃必須是工業或者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必須要經過依法登記,每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要作出安排。另外,即使獲得了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之後的土地權利人,也要按原來規劃的用途來使用土地。從這幾個方面來講,它不會對我們的土地市場造成沖擊。
具體來看《土地管理法》的法律條文,第23條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加強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實行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應當對本法第63條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作出合理安排。
這就是說,每年可以入市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最高數量要由各級政府確定,一般不可超過。不要期望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一旦開閘就會大量進入土地市場,地方政府為了穩定土地市場,一般會根據當時土地市場狀況,把握集體土地入市的時機和尺度。
再來看范圍,也就是哪些地塊可以入市。《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這裡面,「符合兩個規劃」「並依法登記」都容易理解,且界定會較為清楚。但「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的描述還是留有解釋的空間。
何為「經營性用途」?如何理解這個「等」?原來鄉鎮企業里的宿舍用地在不在其中?
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12月6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經營性建設用地是一個人為造出來的概念,並沒有法律依據,「說農村的宅基地不是經營性的,但它搞一個農家樂是不是經營性的」?
最後來看看上述地塊入市後可以做什麼,即用途。《土地管理法》第64條規定,集體建設用地的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簡單理解,獲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單位或者個人,要按照兩個規劃確定的用途來使用土地,而這兩個規劃是由各級地方政府來編制的。換言之,地方政府有許可權決定一宗集體建設用地最終是用來建設廠房、商場抑或住宅。
地方屢有創新之舉
當今,在集體土地上建住宅且供集體外成員居住的做法,尚屬政策監管較嚴地帶,但地方在「試點」的名義之下,也屢有創新之舉。
今年8月1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下稱「北京規自委」)發布通知稱,大興區瀛海鎮3宗集體建設用地區級統籌地塊公開掛牌出讓,宗地內將建設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均價為每平方米2.9萬元,含全裝修費用。
這是北京第一次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共有產權房,為政策性住房開辟了土地供應新渠道。北京規自委表示,該項目入市有效改善了住房結構,同時豐富了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案例,探索改革經驗。
此前,包括北京在內的18個城市獲批可以利用集體土地建租賃住房,以緩解當地住房供應緊張局面。
從上述地方實踐來看,當前利用集體建設用地是可以用來建設住宅的,一方面是租賃住房,對外只租不售,產權不分割。另一方面,北京第一次利用集體土地建設共有產權房,可以對外銷售,且產權可分割,與國有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房並無二致。
《北京日報》8月2日曾援引業內專家表示,對於購房者來說,集體建設用地的共有產權房和原來國有土地的共有產權房沒有任何區別,同樣是70年產權,個人持有部分產權,且執行5年內不得買賣等規定。
集體土地的共有產權房和過去的小產權房有何關系?結合上述《土地管理法》新規來看,區別主要在於兩點,一是土地是否屬於可以入市的范圍,是否被依法登記;二是用途是否符合政府的規劃。
換個角度說,未來集體建設用地是否可以建造住宅,也將主要依據上述兩點,如果符合入市資格,且政府將其規劃為住宅,那一切就順理成章了。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與法律教研部教授宋志紅表示,《土地管理法》規定集體經營性土地入市之後可以開展商業、經營用途。國有的建設用地可以用來房地產開發,集體的建設用地如果不可以,怎麼體現同權同價?
她認為,集體土地上建設租賃住房,其本質特徵就是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之後用來做住宅的開發,住宅的用途顯然是在裡面的,這樣開發的住房只可以租不可以賣。而未來在鄉村振興和鄉村產業發展過程中,配套住宅用地的供應是必不可少的,從土地開發利用來看,土地上綜合復合型的利用也成為一個趨勢,所以住宅用途的供應是必不可少的。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這樣一種途徑的放開必然是一個因地制宜的、有管控的、逐步的放開。」宋志紅稱。
『貳』 公租房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一、公租房的好處
1、公共租賃住房為居民提供可租賃適當房源,這不僅可以引導鼓勵居民租房,減輕中低收入群體購買住房的經濟壓力,而且可以減少「被買房」群體的數量,對抑制過高房價起到積極作用。
2、公共租賃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體出租,在保障范圍上實現了與商品房的對接。
3、公共租賃住房有益於彌補個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二、公租房的壞處
1、房屋面積有限,不利於人口較多的家庭居住。
2、限制條件較多,不利於申請。
『叄』 上海首個租賃式住宅8月開放,什麼是租賃式住宅
上海是我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城市,也是我國的經濟中心。因為上海的經濟發展非常的快速,而且經濟發展的水平也非常高,所以上海的房價是非常的昂貴的。一個普通的打工人,僅僅依靠自己是很難在上海購買自己的房產的。為了能夠讓更多的人擁有自己的住房,也能夠讓更多的人安居樂業。上海開放了首個租賃式住宅,為沒有自己房產的打工人提供了一個舒適安全的住所。那麼關於上海首個租賃式住宅8月開放,什麼是租賃式住宅?以下是我的看法:
三、希望租賃式住宅能夠在全國推廣
租賃式住宅一個利國利民的好工程,這個工程能夠讓更多的民眾有一個舒適的居住環境。所以希望全國各個城市都能夠推廣租賃式住宅。也希望全國各個城市的人民都能夠有一個安全,舒適的居住環境。
關於上海首個租賃式住宅8月開放,什麼是租賃式住宅?以上是我的看法。你對什麼是租賃式住宅有了解嗎?歡迎留言交流。
『肆』 公租房與廉租房哪個好些。。。區別在於什麼
公租房與廉租房對比,公租房會好一些。區別在於它們的含義:
一、公租房全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資主體,通過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標准,面向無房的大學畢業生、引進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難群體出租的住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租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伍』 公租房一個月租金大約多少錢
各地有各地的關於公租房的政策,一般租金在十元一平米。
1、公租房租金由各地縣級政府房產局公租房管理部門報物價部門核定。地區不同、房源不同,租金價格都不同。各地廉租房的價格大都是1元/平米/月,公租房租金一般高於廉租房而又低於商品房的出租。
2、公租房是不賣的,在我國公租房只租不售,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費1元/平方/月左右。
3、租滿五年後可以購買,價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築成本加上利息(大約3500左右),前5年的租金可以沖抵購房款,但是此房以後只能由政府回購(購買價格加上利息回購),不能自行出售給其他第三方。
4、本文通過對購買公租房價格,公租房一個月多少錢。相關知識的講解,讓我們了解到,承租人在租賃公租房滿5年後可以購買公租房。2018年公租房一個月多少錢?租金標準是多少。
5、購買價格,可以按成本價+利息購買自住。公租房的租金在10元/平方/月,物管費1元/平方/月左右。具體的價格按照本地的價格來定。
拓展資料:
公共租賃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各種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殘疾人。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017年12月,公租房入選2017年民生熱詞榜。
截至2018年6月底,北京市已啟動公租房分配(含市場租房補貼)1.26萬套(戶),其中實物房源約1萬套,新增市場租房補貼發放2600戶。完成全年政府實事任務分配公租房1.5萬套(戶)的84%。
『陸』 中山民眾鎮哪裡有廠房出租
中山區就明確有那個廠房出租個人覺得你主要是由於附近有一家腸粉,你去打聽打聽就可以。
『柒』 如何在網上申請公租房。
1.可以在當地的公租房信息,在當地的公租房信息網可以查詢,查到查詢入口。
2.輸入您的身份證號和公租房受理號即可查詢出您申請的審核進度。
如果申請通過,一般會有電話通知,或者是會通過掛號信方式先後向公租房申請表上所留通訊地址寄送配租、入住通知書。
3.網上申請或者政府設定的申請點申請
對登記為輪候對象的申請人,應當在輪候期內安排公共租賃住房。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公共租賃住房需求,合理確定公共租賃住房輪候期,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輪候期一般不超過5年。
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配租方案並向社會公布。
配租方案應當包括房源的位置、數量、戶型、面積,租金標准,供應對象范圍,意向登記時限等內容。
(7)民眾租賃房擴展閱讀:
近幾年,為有效穩控房價攀升態勢,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住房政策,公租房、共有產權房等政策房由此應運而生、紛至沓來,
不少存在購房困難的民眾紛紛加入了租賃公租房、申購共有產權房的行列,但是,在申請、申購環節乃至租賃、使用過程中,申購人、出租方、承租方、物業管理公司等不同主體之間發生矛盾後如若處理不善,可能會涉及諸多法律問題,
公租房避糾紛 了解三件事
1、及時查看申請進度依法維權莫失「良機」
2、公租房承租權也可「繼承」
3、物業租戶簽協議對外經營獲支持
現實生活中,一些事情常因自身力所不及而「委託」他人代辦,但是,一旦「委託」產生糾紛,就需要釐清各方責任。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簽訂委託合同時,雙方應盡量約定清楚各自責任義務、時間、方式、地點以及合同解除條件、違約責任等條款。
參考資料:中國青年網-公租房避糾紛 了解三件事
『捌』 發達國家民眾的租房積極性為何那麼高
租房,
這樣工作,生活壓力就小得多了啊。
生活質量會更高。
『玖』 公租房有什麼好處和壞處
國家之所以將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作為解決當前住房困難問題的政策回選擇,是因為公共租賃答住房相較個人購買、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個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較優勢。
(9)民眾租賃房擴展閱讀
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並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和供應對象的收入線標准、住房困難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實物配租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賃住房。
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水平,由市、縣人民政府統籌考慮住房市場租金水平和供應對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並按年度實行動態調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公共租賃住房出租人與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