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房屋租賃的問題,希望得到專業人士的回答,小弟在此跪謝!
朋友你好,我是南京房產中介的高級經紀人,你的合同我已經看了幾點問題如下;
1,此合同根本不具備法律效應,你們承租方沒有簽字就不能生效;(合同問題)
2,你們簽訂的合同是半年的你屬於違約,按照相關租賃房規定是賠償最低一個月房租的。
3,通過法律你也還是要不回來錢的,下次一定要注意了,簽合同住多久就得住多久否則就算違約,此人合同你仔細看一下你就會明白,特別是第九條
4,不論找不找房東都和退錢無關,他們和房東簽的合同肯定是可以轉租的,因為此合同的人比較精明,他肯定還有一份和房東簽的合同把房東都給算計進去的。我們遇到這樣的人太多了,房東都不能在合同內解除,如果強制收回的話會付出沉重的金錢代價;法律都會站在他這邊,我們遇到過很多相關案列打官司,房東收房都沒有收回,或者付出不同價格的違約金
5,下次簽合同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簽訂時間及付款方式和押金的結算方式及違約責任等;就當花錢買個教訓吧,心裡肯定很憋屈但是合同你簽字了,錢肯定是要不回來了!
⑵ 房屋租賃啟事怎麼寫
本人附近某某小區什麼房型出租 價格,押一付三或者其他 然後聯系電話!
⑶ [求助]房屋租賃
買賣不破租賃。可以要去繼續履行
⑷ 房屋租賃,起訴,謝謝
房屋出租的合同里是否約定了租金交付期限??如果沒有約定租金交付期限的話,那內么承租人只要在容2007年1月*日至2010年12月*日之間交付租金即合法。你要主張利息的話,只能從合同到期後的第二天開始計算到現在的利息,利率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一、合同期內租金及利息
按合同約定,被告應支付本人2007年1月*日-2010年12月*日期間的房租,但被告未如期支付2009年12月*日-2010年12月*日這一年的租金,因此被告應支付本人12萬元租金及2009年12月*日至今的利息xx元(以銀行同期利率相當,你可以咨詢銀行),合計xx元;
二、2010年12月*日至今的延長期內租金
具體天數 X 12W/365天 = **元。
如果合同里沒有約定合同到期後承租人拒絕搬遷的違約責任,並且你實際上並未對承租人違約行為主張違約責任的話,視為你默認對方的續租行為,租金同以前的租金。
如果你能夠證明是承租人拒不搬遷的違約行為,你可以向法院要求按照如今的市場行情要求對方支付這一期間的租金。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⑸ 房屋租賃方案
房屋租賃協議中的條款包括以下:
第一,承租人與出租人的身份信息情況;
第二,租賃房屋的具體情況;
第三,租金的數額,以及給付方式;
第四,租賃期限(如果沒有約定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五,雙方簽字確認,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