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爸想給我全款買房,我姐卻想讓父母給我付首付。啥情況
你爸爸想要給你全款買房。而你的姐姐卻只想讓父母給你付首付,這是因為你的父母親。更偏愛你所以想要買房子的時候,不讓你需要交房貸的壓力,所以他們打算把房子一次性付清,讓你直接享受就可以。那麼你作為還父母的孩子應該要懂得父母對你的關心和體貼。他們不想讓你在未來工作中有一大堆的壓力所以才打算全款給你買房。而你的姐姐想讓父母給你付首付,意味著他不想讓父母壓力,那麼大。同時也希望你能夠有能力自己賺錢,有壓力才有動力,能夠通過要還房貸,這么一件事情讓你好好珍惜現在的工作和生活。做一個誠實穩重,有上進心的人。我覺得站在你自己作為父母,孩子的角度來講,也應該盡量體諒父母,如果家裡挺經濟條件不是很好的情況下,讓他們幫你付個首付,後面的自己去努力,這樣父母才會感到很欣慰,說明你長大,懂事了,而不是一味的榨取父母,剩餘價值。。
㈡ 年輕人到底該不該要父母幫忙付首付買房子
如果不談實際,復只從道德或個人成長層制面來說,我認為不該,工作了就該獨立,就該為自己的生活負責,父母掙的錢是讓他們用的,不是讓孩子用的。
但是如果考慮實際的話,這就不是該不該的問題了,問題在於不管該不該,你都得讓父母幫忙,因為現在的房價絕大部分年輕人靠自己根本就買不起,但是結婚這點必須要有房吧,不買沒法結婚(這裡面有人會說結婚也可以不要房,但事實上很多人婚後都覺得,還是有的好,結婚是一起過日子,正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當然如果你是不婚主義者,那麼房子對你來說不過是自己安身立命的地方,那就不用找父母了,自己慢慢打拚自己攢就行了,畢竟不結婚的你只需對自己負責
㈢ 買房父母付的首付,父母有權收回嗎
需要認定父母的首付是贈予還是借貸。
第一若認定為借款,自然可以收回收付款,但不可以收回房子。
第二若認定為贈予,則父母未有法定情形下不享有撤銷權,除非被贈予者不履行附帶義務或者嚴重影響了贈與人的生活。
第三,若父母與子女之間有委託協議,即委託子女買房,則父母還可以享有房屋增值服務的收益。
(3)給父母付首付擴展閱讀:
挑選房源:
如何在能夠承受的價格範圍內做出一個最合理的投資,需要考慮月收入、預期還貸能力、貸款方式、銀行利率、地段升值潛力等諸多因素。當然,最好還是聽聽專家建議。
交通狀況:衣食住行、人生四事,交通是買方考慮的重要因素,四通八達、進出方便,有停車位物業才算物盡其用。
社區環境:在人口越來越密集的大城市,社區環境已經成為購房者投資前越來越重視的因素,小區內的綠化程度、人文環境、安全性、配套設施都可能對入住後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戶型結構:戶型的選擇主要考慮家庭人員的構成及主人房屋功能的要求,如樓層高低的選擇、房屋的朝向、視野、採光、私密性等。
㈣ 父母幫忙付首付,丟人嗎
首先這得看你的首付是多少,還得看你工作多少年,這才好判定父母幫忙付首付是否丟人。
如果你剛工作個三年而你的首付不管多或者少,讓父母幫忙出一些首付其實這樣是不丟人的,因為工作三年的你,也就是一個剛在職場上站穩腳的人而已,工資其實也是剛剛有些起色,這時候買房子父母肯定不可能自己付的起首付,這時候父母支持一下,一點都不丟人,最起碼你三年裡沒有每月都是月光,自己還存一些錢可以用來買房,這就值得表揚了。
而如果你是一個工作六年左右的社會中間力量者,而這時候自己要買房,房子不是一線城市,自己卻連首付都付不起,其實是挺丟人的。
小可與丈夫還有兩個孩子在二線城市居住,而這里的房價也是一萬多一點點,而小可今年打算買房,首付我們自己付,不想動用老人的養老錢,而首付小可是差個幾萬的,於是可能就會借一些錢。但是卻從來沒有想過用老人的錢。
小可丈夫的工資一年大概在十一二萬左右,我們租房子還要供孩子上學,還要吃喝拉撒,可是我們六年也存了個首付錢三十萬,日子雖然過的有些清貧,但是並不覺得苦,該花的地方也沒有省著。
我們結婚時他銀行卡里就剩下三千塊錢,結婚後到現在六年不到的時間,我們一家人花費還能夠存到三十萬,你一個人工作六年,如果連個在二線城市付首付的錢都存不到小可真的覺得你挺丟人的。
父母是有義務養我們,但是並沒有說他們要養我們一輩子,他們的錢真的就是血汗錢,你不能光顧著自己享受,把壓力都丟給老人,你可曾想過你拿過來的每一分錢,也許都是老人從牙縫里省下來的。
能不動老人的錢,就盡量還是不要用他們的吧。
㈤ 房子首付是父母付款h
具體問什麼?父母付的首付可以留證明。有糾紛時可以拿出來當證據。
㈥ 中國家庭父母強烈要為子女付首付的比例
父母幫孩子交首付還房貸,到底是誰逼子女如此的不孝?
雖然現在正在實行新農村建設,但是依舊有很多的農村人會選擇在城裡買房。但是大家心裡都很清楚,城市裡的房子要比農村的房子貴很多。又出現了一種很普遍的現象,農村的父母掏空了家中所有的積蓄,甚至借錢給自己的孩子交了房子的首付,然後再辛辛苦苦地出外打工,幫孩子還貸款。
收沒子女看著自己上了年紀的父母還在外面打工受苦。自己想要幫忙卻無能為力。心裡很著急也很難受。想孝順父母卻無能為力,這成了生為子女心中的痛。小編了解了一下小編家鄉的房價。一所小縣城繁房價的平均數值是在5000多一點。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就要50多萬。買了房子以後還要買停車位,還要交物業費,還要交水暖電氣費。加起來總共就要七八十萬。一個房子的首付是35萬。剩下的35萬就要貸款,貸款每個月還2500,要還十幾年。這對於許多的農村家庭來說是一筆天文數字,為人父母有多少個十幾年?
是很多的農村家庭就是為了這些房貸在苦苦的支撐。本來是應該享受生活的年紀卻在外拚命地打工賺錢。現在結婚的花費越來越高,沒有房子,孩子就結不了婚。為了自己孩子的終身幸福著想,這個房子不買也得買。城裡的學校教學條件好孩子上學也會方便很多,為了自己的孩子將來能有出息,還是在城裡買套房吧。父母為了自己的兒女不得不選擇在城裡買房。農村裡的很多人都出去打工了,為了掙更多的錢,但是,農村裡的很多人都是屬於學問比較低,知識水平比較落後的人群,出去找高薪的工作很困難。
身為父母奮斗一輩子就是為了給自己的孩子買一套房。辛苦半輩子,東拼西湊付了房子的首付,拿到了鑰匙,一家人搬到了新房子里。可是接下來要面對的就是每個月需要還房貸。孩子成家以後要負擔起家庭的責任,一個家庭裡面每個月的吃喝花銷要不少錢加上每個月的房貸,一個月四五千的工資免強強能夠過日子。自己的父母如果不出去工作的話,一個家裡面一個月四五千的工資壓根是出不來的。
自己的父母出去打工還房貸,在外人眼裡看來就是自己的子女在啃老。但是身為子女的無奈,卻很少有人能夠清楚。很多子女是不願意啃老的,也不願意去壓榨自己的父母,讓自己的父母一把年紀了,還要在外面辛苦的工作。但是沒有辦法,自己沒有文化,沒有技術,掙不了很多的錢,可是每個月的房貸還每個月的生活費都是必須要有的,只能麻煩自己的父母出去打工了。你。沒有錢還房貸,那就因為房子不是自己得了,自己的後代幸福只能選
㈦ 父母給已婚子女付首付需要什麼手續
1、寫「新人」的名字如果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如無「借條」等其他證據,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歸雙方共有;若出現離異,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如果購房後「准夫妻」並沒有進行婚姻登記,而是分手,那麼「准婚房」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貸款也視為雙方的共同債務。但對於父母的出資,如果有相應證據顯示父母出資是基於「准夫妻」雙方結婚的目的,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如雙方沒有結婚,父母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2、寫父母的名字如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但如果結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可要求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3、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這種做法也較為普遍,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這婚房應算是男方家的財產。若採用這種方案,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而男方的相應產權份額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根據《婚姻法》,這部分財產並不因結婚而產生共有的結果。如果婚後夫妻雙方用婚後的收入還貸的,若雙方離婚,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產權,但對於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並平均分割。產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後果亦是如此。4、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為了避免婚後因父母的介入而產生不必要的麻煩,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這種情況需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這屬於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若出現離婚,該房產仍屬於原產權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如果雙方未結婚,該房屋屬於產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雙方結婚,則屬於產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
㈧ 父母為兒子付住房首付成為慣例,這種行為真的合情合理嗎
其實我認為這種現象是非常不符合情理的,因為父母給兒子付住房首付這是一件非常可恥的行為。除非是家裡面特別富裕,根本不擔心其他的問題,那麼這種行為還是可行的,不過如果家庭條件稍微差一些的話,父母砸鍋賣鐵的那種給孩子付首付,我認為這就是孩子的不孝,畢竟父母把孩子培養成人到18歲就沒有必要去撫養他,剩下的路需要自己去走。
讓孩子們獨立的去掙錢,這樣他們才會有壓力才會有更多的動力,如果你直接給他付了首付,那麼他在生活中就更加的肆無忌憚,每天只知道吃喝玩樂,沒有任何的壓力,那麼這個人也算是徹底地墮落了。
㈨ 你會讓父母付首付然後自己還房貸嗎
我想讓父母付一點首付,可是人家不肯,人家到處旅遊,養老,看病啥的,都的花錢,我們結婚時都是裸婚,所以還是租房子了吧!身上
沒債務可背,也落的輕松
㈩ 夫妻買房一方父母付首付如果離婚怎麼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法釋〔2011〕18號)規定: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因此,如果是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未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