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汶川大地震中,房子倒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還活著,那麼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原因可用購房過程中借款人與開發商、借款銀行三者的關系中得到解釋:借款人通過向銀行借款的方式將房款全額支付給開發商,從而獲得房屋所有權,此時開發商與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關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的借貸關系,而房產在這層關系中只是一個補充物,即作為保證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並不能以房屋倒了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貸關系的借款銀行支付月供,這個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錢買了部手機,但在還未還清借款時手機就被偷了,但是您還是需要還朋友買手機的錢是一樣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產還在,則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的遺產清償其生前債務,即房貸由該人遺產支付,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因為「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因此超出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即使不償還也不犯法。
3、與情況二相似,當借款人通過向借款銀行借款購得房產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權已經屬於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擔房屋損毀的損失,同時法律有規定借款人的其他遺產,必須優先償還房貸。
㈡ 如果房子倒了,房貸用不用還!已經交完錢的人怎麼辦
房貸是什麼東西?房貸是因為買房而貸的款。房子干什麼的?房子用來住的。房子都倒了,你還還貸款啊!
㈢ 反按揭是什麼意思
「反按揭」又稱「倒按揭」。最早的反按揭是針對房地產市場的。由於這種貸款方式與傳統的按揭貸款相反,故被稱為「反按揭」。
1、在中國,「房屋反按揭」有一個專用名詞,叫做「以房養老」。
2、汽車的「反按揭」與房地產的「反按揭」其本質是一樣的,都是把產權物抵押給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獲取資產流動性的一種方式。通過這樣的金融操作就避免了資金的閑置和資產的固化,幫助消費者合理的規劃自己的生產和生活。
拓展資料:
1、反按揭最早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是由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的,在發達國家已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如今,在西方用「反按揭」的方式來解決公民的養老服務問題已經非常流行了。而在中國,這種模式才剛剛興起。
2、「反按揭」與普通的資產抵押貸款最大的不同即在於資產使用權和產權是否及時讓渡上。「反按揭」下的資產其產權和使用權在一定期限內仍然歸產權人所有,而普通的抵押貸款則通常需要要將資產的產權或使用權讓渡給貸款方。
3、反按揭如今在國內剛剛興起,已經引發了廣泛的關注。一些保險巨頭和創新型的金融機構已經敏銳地嗅到了這股金融改革春風所帶來的巨大商機,正在等待相關法律法規的落定,積極謀篇布局了。
反按揭——網路
㈣ 如果地震房子倒了,房貸的錢還需要換嗎
1、如果在地震中,房子倒了但人還活著,那麼根據《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以及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借款人仍有義務還清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原因可用購房過程中借款人與開發商、借款銀行三者的關系中得到解釋:借款人通過向銀行借款的方式將房款全額支付給開發商,從而獲得房屋所有權,此時開發商與借款人已不存在任何關系,只剩下借款人和借款銀行的借貸關系,而房產在這層關系中只是一個補充物,即作為保證的抵押物,因此借款人並不能以房屋倒了為理由停止向存在借貸關系的借款銀行支付月供,這個道理就如同您向朋友借錢買了部手機,但在還未還清借款時手機就被偷了,但是您還是需要還朋友買手機的錢是一樣的。
2、如果在地震中,人死了房產還在,則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列入該人的遺產,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的遺產清償其生前債務,即房貸由該人遺產支付,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因為「父債子還」在法律上沒有依據,因此超出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繼承人即使不償還也不犯法。
3、與情況二相似,當借款人通過向借款銀行借款購得房產這一刻起,房屋的所有權已經屬於借款人,因此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擔房屋損毀的損失,同時法律有規定借款人的其他遺產,必須優先償還房貸。
㈤ 中國農業銀行第一個月的房貸為什麼不降反
如果是在農行辦理的貸款,並且是第一次還貸款,建議到貸款行列印還款計劃,看一下每個月還款的金額是多少。
㈥ 地震後,房子倒了房貸怎麼辦
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如果人死了,民事主體不存在了,不用還了。不過有遺產的話,要優先用於償還貸款,但以遺產額為限,並且要給你的那些比如沒有能力的親人必要的生活保障。另一種是如果人幸運活著,房子塌了,是不能作為抗辯斷供的理由。如果不還,還可能被法院強制執行,畢竟中國還不能說個人破產了,就可以不還錢了。
如此說來,遭遇此浩劫的房貸族怎一個「慘」字了得。那麼保險公司會賠償嗎?研讀保險單的免責條款,記憶中免責的包括地震、爆炸、戰爭之類的不可抗力,保險公司一分錢都不賠的。
無奈啊!有蠻橫者說,抵押物都垮了,就讓銀行把房子(一堆垃圾)收回去吧。也許在黃金地段的,銀行反倒樂意為之,因為房子包括房產和地皮,地皮還是值錢的。
對於地震塌房的房貸族的出路,首先要相信政府了,災難形勢下,國家會給予特殊政策和幫助。其次,地震之後你的房子沒有了,但是你的地皮還在,還可以繼續在上面蓋房子。如果是別墅就更好辦了,現在廉價一些的建安成本,也就八百到千來元一平方,如果是整棟的高樓,則需要群策群力,打包給發展商,通過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如提高容積率等,讓災民有房補償,讓發展商也有利圖。這是一種良好的願望。
面對地震,房子是累贅。有成都的天涯網友說,「地震後,我打算不買房了,有錢就吃喝玩樂,不用再為了一個殼子而累一輩子。」
㈦ 房子在地震中倒塌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近年來,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給人們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特別是當地震的振幅達到一定程度時,它甚至可以瞬間摧毀上千座居民樓,顯示出其破壞力。鑒於地震造成的毀滅性災難,很多網友都有疑問:如果按揭貸款買的房子,地震後,如果房子倒塌或變成了一個破舊的房子(即房子不見了),難道以前每月的房屋貸款不應該還嗎?或者,如果房子還在,老百姓不在,那按揭呢?
另外,現在很多房子都上了保險。如遇火災、地震等災害,保險公司可以賠償。但是,建議您清楚地看到保險條款的內容正在購買,因為有些保險只支付火災而不是地震。
房子不見了。它成為一種遺產接著,一位網友又問:房子里的人都走了,月供還會繼續,那麼如果房子走了,怎麼處理月供和房子?
地震發生後,如果一人死亡,房地產仍然存在,根據有關繼承法的規定,房地產將被列入遺產繼承人。首先,繼承人在死亡前將清償用人單位遺產的債務(當然包括抵押和其他債務),但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父親債」還債沒有法律依據。當然,對於不動產以外的債務,法律並不禁止繼承人自願支付債務的實際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