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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房交首付能退嗎

發布時間: 2021-09-16 22:54:40

Ⅰ 買房交了定金和首付,不想買了,錢可以退嗎

如果你交了定金又不想買了,那定金十有八九要不回來了,畢竟法律中有定金版罰則的權約束。不過有些情況下,你可以要求退定金:

一、賣方也存在違約,例如:

1、房屋性質不符合上市交易的規定,比如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

2、賣方手續不齊全,或者非產權人本人簽署合同,代理人無代理權。

二、定金合同條款存在問題

1、關於價格、面積和戶型等主要條款未做約定或者約定不清,並且雙方如果對此內容無法達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簽署。

2、買方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或者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賣方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買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買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三、出現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解除合同,雙方免責,定金自然要退回。比如受自然災害影響,標的物損或者因政府出台新政,買方喪失購房資質。

Ⅱ 買房子交了首付,未交首付,可以退款嗎

交了首付視為已經達成協議。更何況現實情況是肯定先有合同,所以退款肯定是違約。而卻辦貸款,一般房屋管理中心已經辦理登記了,所以退款是不行的,只能買賣給第三人,或者開發商回購。
退一步說,現在房子的走勢,我想你退房也是因為房價皮軟吧,現在市場不好,你認為開發商會讓你退款么?開發商是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的,所以退不了。

Ⅲ 交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嗎

可以退,但是需要滿足退房條件: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

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3)買新房交首付能退嗎擴展閱讀:

在購房時,要注意合同的簽約,避免造成自己違約。房管部門在促成雙方通過協商解決購房退款一事,最大限度維護購房者權益。同時也提醒購房者,交納購房費用前,應清楚購房失敗後退款事宜,並在簽署文件前仔細了解具體條款內容,避免利益受損。

Ⅳ 買了新房交了首付不想要了能退款嗎

交完首付就不能退款了,如果一方單獨要求解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Ⅳ 買新房子首付交完能退房嗎

買新房除非以下7種情況,否則不予退房。


  1. 擅自變更規劃設計通常,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時,都會約定開發商變更產品設計之前, 必須經業主同意,否則未經購房者同意擅自變更規劃設計且影響房屋結構、 戶型、朝向、面積等,購房者有權退房並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五證不全」不少開發商在沒有取得五證的情況下即開始出售住宅產品,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開發商想要合法出售商品房以上證件缺一不可,否則會視為違法操作,購房者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合同也屬無效合同,這種情況購房者也可要求退房,開發商應返還購房者交納的房款及利息。


3。無法正常辦理或延遲辦理房屋產權證目前, 房屋產權證通常都由開發商統一代辦,但若為開發商原因,購房者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房屋產權證, 可以按約定要求退房;或按《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1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4. 延期交房催告後仍不交房由於不少開發商資金緊張,延期交房的情況時有發生,通常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為延期交房設置一定期限的延展期,若經購房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購房人一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 房屋面積誤差超3%在房屋正式交房後或辦理產權證明時,購房者可以通過測繪部門對房屋面積進行實際測量,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 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 並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要求開發商將已付清的房價款退還給購房者,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6。質量問題影響使用房子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 在交付時也應當經由專業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對房屋質量進行核驗, 若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 且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 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購房者若以此為依據要求退房,則需要質檢部門對房屋質量進行檢測,並出具質量不合格證明。


7。房屋存在抵押情況或「一房二賣」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前, 就把所售房屋進行抵押,而未告知購房者,或賣給購房者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者經查明之後, 即可要求退房。不僅如此,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開發商又將該房屋轉賣給第三人,則為「一房二賣」的情況,此時, 購房者不僅可以要求退房,還有權要求開發商支付雙倍賠償。 為了防止出現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在購房前最好先查明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情況,以防遭受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