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可以做為房貸擔保
不需要擔保,直接用你所購買的物業作為抵押,貸款必須要出示收入證明,月供最好在收入的30%,不然後期壓力會有點大,
㈡ 有房貸可以做擔保人嗎
自己有房子正在還貸,可以給別人做房貸擔保人。
個人擔保,需提供以下資料:
1.
夫妻雙方專的身份屬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
2.
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
;
3.
固定場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
4.
個人人行查詢系統徵信
;
5.
公證
。
㈢ 房貸擔保人的條件
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擁有穩定的收入,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並且賬戶內應該有1年以上的繳存額。沒有公積金貸款的不良債務。借款人沒有全部還清貸款期間,公積金不得提取。貸款擔保人的年齡加上貸款的期限不能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3)房貸能擔保擴展閱讀:
基本上沒有因為是90後就特別要求提供擔保的明文規定。按照銀行規定,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並且能夠提供有效抵押或擔保的,都可以申請房貸。
一家國有大行個貸中心負責人解釋說,按照相關規定,借款人月供只要不超出其收入的50%就被視為風險可控,拿房子做抵押就可以。但如果收入不足以償還貸款,比如月供達到其收入的70%,可能出現斷供風險,那麼銀行就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還款來源,比如擔保人,擔保人須是父母、配偶或成年子女。
而廣州銀行房貸經理也稱,主要針對還款能力來判斷是否需要擔保人。「90後最多也就是剛工作一兩年,以柳小姐買的房子來說,要貸款一百多萬,就算按貸款30年來算,月供也在7000元以上。
工作人員應該是根據經驗來判斷,認為其收入可能難以覆蓋,就直接提出來了吧。當然,最終是否需要擔保,還是要看還款能力,如果是90後,但收入高,那也未必要提供擔保人了。」
記者走訪的多家銀行房貸經理也都表示,還款能力不足時,確實會要求貸款人提供更多保證還款來源的方式,擔保人即是其中一種。需要注意的是,當貸款人出現償還困難時,擔保人就需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㈣ 有房貸還能擔保嗎
可以做擔保人,但擔保金額受限了。續貸擔保和擔保金額可以不一樣,擔保續保必須當場簽字,不是本人簽字合同無效。
㈤ 有房貸的人能當擔保人嗎
能不能作來為保證人,這要看銀行是否自接受,一般作為保證人,最基本的條件是看保證人是否具備擔保代償能力。從你所述情況來看,你雖然沒有還清房貸,但因你有穩定的工作,且具備代償5萬元的能力,銀行一般會接受的。而且保證是一種或有債務,只有在借款人貸款到期後無力償還的情況下,銀行才會向保證人主張債權,所以,提供擔保,並不一定意味著最後要代償。當然,你應該對你擔保的對象有著充分的了解,如果他的品行不可靠,最好找借口推掉,否則,最後吃虧的是自己。
㈥ 我有房貸能給朋友銀行貸款擔保嗎
可以的,正常擔保不影響貸款的。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專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屬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
(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㈦ 自己本身有房貸的人還能給別人擔保貸款嗎
根據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規定確定。
目前國家沒有統一的規定。有些地方規定不能做擔保人,有些地方規定可以做擔保人。例如,日照市前些年規定,有貸款沒還清的,不能做擔保人。2014年以後,有貸款的職工也可以為他人擔保一次。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為別人擔保貸款,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也就是還款能力)。如果擔保人的收入在償還自身公積金貸款後,餘下的收入還足以替他人作擔保,在貸款人沒有能力償還貸款時,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這樣,貸款沒還清的人做擔保人,銀行是會同意的。
建議:詢問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㈧ 能不能給朋友做房貸擔保
可以的,正來常擔保不影響貸源款的。
擔保人只是提供擔保的一個角色,只有貸款人不能如期償還的情況下才會讓擔保人來承擔償還。只要符合貸款條件的,且信用記錄良好的,是可以辦理個人貸款的。
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
(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㈨ 有房貸的人可以作擔保人嗎
有房貸的人,若個人還款能力高於月供能力,且房貸還款正常,可以申請做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事件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擔保法》規定: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