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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彩禮錢

發布時間: 2021-09-14 15:50:33

1. 要訂婚了買了房子我家付的首付,還需要給女方彩禮錢嗎主要是窮沒錢還得裝修結婚

彩禮肯定需要,錢不多的話就商量著少給。其實婚房你們倆共同首付也可以啊,寫你倆的名字,這樣日子過著也有安全感還可以省下不少的錢。

2. 怎麼證明首付中有給女方的彩禮

這個要找專業的律師才能得到最准確的答案,網上求助的答案只怕未必符合法律依據。

3. 婆婆把錢全付首付了,我該少要彩禮錢嗎

看他們家的經濟狀況,如果條件不太好,她借錢給你彩禮錢,你嫁過去不是還要還?還給你老公家壓力,你婆婆也會心裡不喜歡你

4. 男方買房付首付彩禮應該給多少

買房付首付、貸款雙方還、民俗的彩禮,這是三件內涵和意義不同的事。混為一談,就涉嫌欺矇您。您可以要求男方一碼歸一碼的把這三件事釐清:吃虧,也要吃在明處。

5. 用彩禮錢付首付,離婚分財產,這個財產算誰的呢

你們是辦完結婚證以後才付的首付嗎?
這個是夫妻共有財產,
誰支付的首付?這房子的財產站的比例較大

6. 婚前媳婦拿我給的彩禮錢付首付買的房子 以後房子歸誰

房子是你媳婦的婚前買的,那就是婚前財產。
如果你們共同完成房貸,那你也要回有交款證據。答
彩禮是個特殊的與婚姻有關的財物,只有在婚姻不能達成的時候,接受彩禮的一方需要退給對方彩禮。跟婚前是否用來買房子沒任何關系,該退多少錢,就退多少錢。

7. 借錢首付,對方還要20萬的彩禮,怎麼辦

看來你的條件也不是很好,但是這個沒有關系的,你和你老婆的感情怎麼樣呢?你老婆對於這二十萬是怎麼說的呢?
還有就是你借錢首付了,那麼這貸款後還款怎麼還?是你父母還?還是你們夫妻兩個認還?還是你一個認還?房產證上面是誰的名字呢?做過婚前財產鑒定嗎?
就這些問題,自己好好想想,對方父母,要二十萬,我們姑且說「情有可原」,但是你老婆怎麼說?這個很關鍵,你老婆知道不知道房子首付還是你們家借出來的?如果你老婆知道,還是這樣認為的,那麼我覺得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畢竟她真的沒有替你們家著想過,結婚後是兩個人過日子,對你們的條件來說,欠下那麼大一筆錢,你們日子會好過嗎?如果現在給她父母那麼多錢,她好一點的話,發工資後幫你們家一起還債,日子好不好過就不說了,但是有必要這樣嗎?現在給她父母錢,以後她還來還?如果她以後不幫你們家還,那麼這樣的女人要她做什麼呢?
還有就是,房產證上面是誰的名字的問題,我覺得不管她父母出於試探你的心,還是賣女兒的心。你也可以試探一下他們啊,就說二十萬可以給,但是房子是結婚前買的,一定要做個婚前財產公證,如果他們接受不了的話,那麼這個是赤裸裸的賣女兒,我覺得你不值得,就算你不想這樣做,也可以試探一下嘛

8. 婚後買房女方用彩禮錢付首付我來付月供請問怎麼樣保證

婚前男方來個人財產,經過自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則已經成為了共同財產。貸款未兩個人共同債務,只有離婚的時候回設計財產分割,在婚內協議分割是需要另行約定的。 一般離婚的財產權屬確定,房產我國採用等級產權制度,目前為雙方共同財產,但是房產一物一權,不可分割,只有共有。若分割,必然是一方獲得房產和債務,並給予對方補償,由於是共有,那麼補償將包含房屋增值部分。你們若沒有在房產證上約定共有比例,則一人一半,同時增值部分一人一半,且之前共同還款部分也是要給對方補償。

9. 婚後買房女方拿彩禮錢和男方共付首付,離婚如何分割

關於雙方在離婚時的彩禮退還問題,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背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准。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系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