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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還房貸

發布時間: 2021-09-12 22:56:13

⑴ 買房子,以後過戶給別人,必須還清房貸

必須還貸,你才能夠過戶給別人。房貸沒還清,房子都是銀行。

房產證過戶後房貸由誰還

房產若已過戶,原業主的貸款就已經清償,債務轉移到新業主身上,版房貸也是由新業主來權償還。

原業主貸款的清償不一定要原業主自己掏錢清償,新業主可以自己出錢贖契,或者通過擔保公司來贖契,都不重要。

銀行的原則是不清償債務就不允許過戶,既然已經過戶,就已經是清償了貸款,至於新業主是自己掏錢還是銀行貸款之類的,都與原業主無關了,原業主記得把尾款收齊就行。

⑶ 房子過戶,房貸未還完,如何過戶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分割如下:婚前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內婚時另一方無權容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⑷ 房貸可以過戶嗎

房貸不能過戶復。當初制辦理貸款,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是房子的抵押權人。在貸款存續期間,貸款本人及房子的共有人沒有房子的處置權。
有2種方法供你參考:
1、把貸款還清,去交易中心撤銷抵押。和開發商協商房產證的問題,請求開發商把房產證改成你的名字,當然要提供你前女友放棄該房產的公證書(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2、和你前女友協商,陪她去公證處出具她放棄該房產的公證書,寫明以後的貸款由你繼續還款,你全額擁有該房產。
建議你採用第一種方法,因為做不成夫妻,要成為朋友並不易,特別是涉及到房產的問題,時間長了很難處理。貸款是她,以後撤銷抵押都要你們2人同去,除非她出公證書由你全權處理,但時間久了,很多事情說不清理還亂。。

⑸ 如果賣房,對方是貸款買,是先過戶還是先貸款

買賣二手房一般流程都是買房先交上定金,然後去銀行進行貸款審批,銀行初審通過,放貸方面不存在問題之後,買主才會交首付,賣方將房產過戶給買方然後抵押給銀行,買賣雙方和銀行三方簽訂一項協議,貸款下來之後由銀行直接打給賣方。

這種交易情況流程下可以避免出現銀行不放款的情形。也不排除有特殊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復的,這種情況下根據房屋買賣合同,房東有權收回房屋,然後將首付款歸還買方。當然過戶的費用可由買方承擔,因為這是因為他的原因造成的合同無法履行。

(5)過戶還房貸擴展閱讀:

貸款購買二手房的順序是先貸款, 後過戶。 在辦理的過程中,會有一個資金監管戶,要求買房人先把首付資金存到這個監管戶中,以保證首付的真實性,然後等貸款批下來之後,去辦理過戶手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接著辦理房屋的他項權利證。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

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3、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

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4、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

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

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准,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5、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

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6、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

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

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7、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