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買房,一方付首付,離婚後如何分割
房子登記人是你倆,而且買房時你倆不是夫妻。這房子屬於你倆回婚前購買共有房答產,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亦或是以後分手離異,這房子都屬於你倆共有財產。一家一半!至於你說的男方可能出具刷卡支付購房款,沒事啊,你不也是說你家錢是通過銀行劃轉到男方賬戶嗎?!那麼~~銀行會有記錄。你也可以憑此記錄主張你的首付權益!
❷ 女方婚前買房,婚後男方付首付,屬於共同財產嗎
你的問題應該是,女方婚前簽訂購買合同,但沒有交首付,婚後再由男方交首付。實際上專婚姻法對此並未屬明確規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❸ 女方婚前付首付,要財產公證嗎
想婚前財產屬於你自己的,要經過財產公證。
❹ 婚前女方父母給付的首付款怎麼分
1、首付款在婚前,永遠是你個人財產。對於父母出資的裝修費和購回置傢具的費用答,由你父母作聲明,聲明只贈與你單方,男方無權享有。
2、你父母未辦理手續的房子,如果以後直接登記你的名字,為保護你的權益,必須在登記時你父母辦理贈與公正,贈與你單方。
❺ 女方婚前買房付首付 ,婚後辦房產證,是屬於婚前財產嗎
女方婚前買房付首付 ,婚後辦房產證,是屬於婚前財產
但是,要注意婚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離婚
女方對這部分共同財產要補償給男方的
❻ 婚前買房,女方付大部分首付,以我名義買房的問題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是有效的,離婚的話,會根據你們雙方的要房的具體情況。
❼ 婚前是女方付的首付並且還的貸款,婚後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女方自己付的首付,而且也是自己還貸款,那麼婚後這套房子的還貸款的這一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其他的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大概是因為現在的女生變聰明了,所以才會想著在婚前給自己買套房子吧。
但男生則不願意了,女生買了房子,房子還跟自己沒有多大關系,結婚以後的她要還房貸,那麼家庭支出他就要多出一點,他自然不願意,如果女方不買房,她的所有收入全都歸這個小家庭,現在卻只有還完貸款剩下的才歸家庭,他自然是不滿意的,所以女孩子多學著點,婚前買套房吧。
❽ 婚前女方首付買房,另一方付月供,分手後法律會怎麼裁判呢
登記在女方名下的房產是歸女方所有的,以後有爭議返還男方月供和房子自然增值部分的一半就可以了
❾ 婚前貸款買房,首付是女方付的
法律規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十條第二款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分割方法:解釋明確規定如果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及貸款事項不能達成協議的,未還貸款為所有權人的個人債務,對於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支付的貸款及利息按照房屋全款的比例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補償同時考慮房屋的增值情況。
計算公式: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的補償 = 房屋現價 × {(房屋原價 — 另一方首付款 — 房屋剩餘貸款)÷ 房屋原價 ÷ 2 }
舉例說明:如房產購買時價值100萬(包含貸款利息)甲首付30萬,甲乙結婚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40萬,房屋增值到200萬,如果此時離婚甲乙不能達成協議起訴法院,不考慮其他因素一般認定房屋所有權歸甲,剩下30萬未還貸款為甲方個人債務,乙方對房屋的權利為40萬(夫妻共同還款額)÷2(每人佔一半)×2(房屋增值的比例)=4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