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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拿首付

發布時間: 2021-09-06 18:55:59

1. 男方父母拿首付,婚前貸款買房直接寫雙方的名,怎麼操作

住房婚前簽署合同支付首付,又是女方一人名字。所以,住房產權屬於女方婚前內個人財產,歸女容方一人所有,
女方需要歸還男方爹媽婚前出資款項,
女方需要支付給男方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可以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手印,一式三份,兩人一人一份,民政局備案一份。
如果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依法起訴維權。

2. 婚前男方拿首付婚後男方女方還的貸款這樣怎麼算

婚前買的房子首付也是男方
那麼房照名字是誰的
婚後還貸的話,跟女方也是有關系的
算算賬,還給女方一部分錢

3. 只讓男方拿首付出來買房,這個要求很過分嗎

不過分

4. 婚前 男方拿首付 彩禮要10萬 裝修 男方拿 女方家一分錢都不拿出來,請問合理嗎,我家是農村的,求建議

結婚的費用應該根據自己的實際承受能力,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如果男方感到負擔過重,應該和女方坦誠,請對方諒解,並請對方也承擔一部分
一般現在女方負責購買的是車、傢具、電器、家居用品、衣物
協商不成,可請當地有威望的長輩從中協調

結婚是喜事,但要量力而行
我的建議是開誠布公的協商
如果女方是蠻不講理的人,建議您好好考慮是否結婚,為今後多加考慮

5. 買房問題,男方父母拿的首付款,女方沒拿錢,但是女方要加名!

婚後買的房子,都是共同財產,寫不寫都一樣。

6. 先領證 然後男方出首付買房 如果離婚 房子怎麼分啊 還能要回來多少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女人啊,一切已成泡沫,奮斗吧
分享 之前的法律對於離婚時的房屋產權問題是這么來規定的。

1,結婚前買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個人婚前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2,結婚前付了首付,餘下辦理按揭,房產權證上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則房產本身為個人婚前財產,但是領證後支付的按揭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3,結婚後買房的,無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誰出了首付,誰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的規定看似公平,但是在真正執行起來的時候,遇到了極大的麻煩,很多男人想不明白的是,自己全家供起來的房子,為什麼離婚的時候就要分給女方一半?現在房子是一戶人家的主要財產,如果要一分為二,那麼唯一辦法就是把房子賣了,但是賣了房子你就永遠買不起了。正是因為類似的爭端太多,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對此進行了調整,下面是相關條款。

1,不管婚前婚後,如果由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則認定為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配。
3,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房子的升值部分與配偶無關。
4,婚前買的房子,登記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應考慮對方還貸部分進行補償。
5,男方婚前買了房,婚後他擅自將房子賣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該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6,婚後夫妻以共同財產參與購買一方父母房改房時,離婚後該房子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參與財產分割。

現在的婚姻法司法解釋就看誰出錢多,就支持誰。如果男方出錢買了房,那麼房子就是男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共同財產分割,房子未來的升值部分同女方也無關,有人說老婆也參與還貸了,那麼你就來證明你出了多少錢,你出多少錢就補給你多少錢,你能拿到的僅此而已,不會再多了。

一些女人認為,房子是有力武器,如果老公敢在外面找小三,就讓他凈身出戶,現在這已經完全不可能了,只要房子是他買的,就算離婚與你也無關,凈身出戶的是你而不是他。還有人認為,男人找小三是過錯方,理應進行賠償。但新婚姻法司法解釋要求你能證明自己毫無過錯,如果你不能證明這一點,那就不支持你的意見。【新婚姻法並不針對女方,只是男方買房的情況更普遍,因此以男方為例來說明】
新司法解釋對於小三的規定更令人叫絕。如果男人找了個小三,幾年後要求分手,小三無權要求青春賠償,更叫絕的是,如果這男人花了不少錢給小三買房買車,他的正室可以以「侵犯夫妻共同財產」為由,起訴小三令其返還。

看到這里,親愛的女同胞們,你還認為「有房才能結婚」有必要麼?在有房才能結婚的前提下,房子無論如何不是你的,你只是有權在這里住而已。如果男方找了小三要求離婚,那房子就和你沒關系了,你如果幫忙還了貸,那就把錢退還給你,房子的升值部分也和你無關。你要想得到房子的唯一辦法,就是努力攢錢,婚後兩人一起交首付,一起交月供,別想著找一個有房的男人,一步從無產階級變成有產階級。
與此同時,北京聚集著多達50萬的剩女,這么多女人追逐那麼少的房子,說錯了,是男子,造成了嚴重的供求不平衡,隨著時間的推移,男方的話語權將逐漸增大。歲月是女人最大的敵人,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可以供她挑挑揀揀了,既然婚前的房子和自己無關,那麼何必非要有房才能結婚呢?這是很現實的問題,畢竟北京上海深圳這樣的大城市,離婚率已經超過了三成。 重點來了:我非常誠懇地提醒女同胞們,如果你們的男朋友或老公現在頂著新中國歷史上最高的房價、歷史上最嚴厲的調控政策,花光所有的積蓄去買房子,那麼這個行為絕不是愛你,而是愛自己。

7. 婚後買房男方出資首付,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之後,除了夫妻雙方婚前有約定婚後財產不共有的情況外,婚後財產都應該是共有的,但是這種情況我覺得還要考慮一下,男方買房用的錢是不是屬於婚前財產,如果是婚前財產的話,應該是不屬於夫妻共有財產的,但如果是婚後財產的則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8. 婚後一方拿首付10萬男方一分沒拿有一天要是不過了這個房產該怎麼怎麼解決

首付部分還給女方,然後把夫妻共同償還的貸款部分兩邊兒就是男女雙方相互承擔。如果貸款已經還清,就是把房人賣掉之後先給首付,10萬的人,10萬之後剩下的兩個人平分,如果貸款沒有還完就是也是一樣共同承擔剩下的貸款平均份額,但是失敗是把女方那個先拿回去,只要公平付出的就有回報,沒付出的不能佔有。

9. 男方拿首付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

《婚姻法》解釋三對此進行了統一規定,其第十條這樣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10. 結婚登記前買房子,男方拿首付,應該寫兩人的名字,還是寫男方的名字

建議寫兩個人,因為婚後一般都是夫妻一起承擔的。即使婚後只有男方一人還貸,房子也是男方給女方的一個婚後的基礎保障,所以建議寫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