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情侶婚前共同出首付買房分手後怎麼辦
情侶婚前共同出首付買房分手後誰要房子,誰就把婚前財產還給對方,這樣不會製造矛盾為以後安安穩穩過日子打下基礎。
⑵ 情侶共同買房,付完首付後分手了,能要求對方返還我出的首付款嗎
既然是兩個人拿錢買房,為什麼不寫兩個人名?
⑶ 首付是我付的,月供是男朋友出的,分手後我應付對方那些錢
首付是你付的,月供是他付的那如果你們兩者之間要徹底撇清關系的。那就得把。具體細節區分清楚。免得以後留下尾巴,他還來找你。比如首付月供裝修。這些都要分清楚。
⑷ 和前男友一起付的首付 分手怎麼辦
這個因為你沒有法律依據。所以他是可以不歸還的。他只會受到道德的譴責。但不會有法律制裁。因為你沒有結婚。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⑸ 你如何看待為女朋友買房付首付後卻分手的人的心態
我已經遇到這事了,現在被拉黑,她現在人也不知道在哪裡
⑹ 和女友買的車我付的首付,分手了怎麼要回
汽車發票的名字應該和貸款人的名字是保持一致的。也就是說,她不給你車,但是她要還款的。說實在的,如果她真要是那麼任性的話,只能你們內部和解商議了。
首先要看你買的車登記是誰的名 如果是你的名字可以讓男方返還原物.如果登記的不是你的名字 那可以基於不當得利要求他返還錢款 總之勝率比較大的. 程序走民事訴訟程序.
⑺ 和男朋友一起買房,一起付的首付,現在分手房子怎麼分
按照合理的價錢把錢給他吧!省得以後事會更多,而且女人有一座自己的房子也未償不可
記得採納啊
⑻ 男方付首付,女方還貸款,如今分手怎麼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果僅僅機械地按照房屋產權證書取專得的時間作為劃屬分按揭房屋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或婚後夫妻共同財產的標准,則可能出現對一方顯失公平的情況。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的規定,一方在婚前已經通過銀行貸款的方式向房地產公司支付了全部購房款,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的物權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故離婚分割財產時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相對比較公平。對按揭房屋在婚後的增值,應考慮配偶一方參與還貸的實際情況,對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補償。在將按揭房屋認定為一方所有的基礎上,未還債務也應由其繼續承擔,這樣處理不僅易於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對性原理。婚前一方與銀行簽訂抵押貸款合同,銀行是在審查其資信及還款能力的基礎上才同意貸款的,其屬於法律意義上的合同相對人,故離婚後應由其繼續承擔還款義務。對於婚後參與還貸的一方來說,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⑼ 我跟女友付了首付,現在她提出分手
你還沒有貸款是么,那你有兩條路:
1.找開發商協商,讓開發商將她交的那部分首付專款退回,然後屬用你一個人的錢作為首付。這事需要你和開發商協商,去更改首付款的比例。
2.將房子賣掉,(只要你交了首付還沒有貸款,現在的房子就可以更名),賣掉的錢還給你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