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買了房子不去住,用交取暖費和物業費嗎
物業費需要交,取暖費可以不用交。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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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區分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具體定價形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物業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有定價許可權的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准等因素,制定相應的基準價及其浮動幅度,並定期公布。具體收費標准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規定的基準價和浮動幅度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由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第八條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將服務內容、服務標准以及收費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第十三條物業服務收費採取酬金制方式,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十四條物業管理企業在物業服務中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為業主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第十五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發生產權轉移時,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應當結清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
第十六條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
第十七條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可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八條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㈡ 國家規定暖氣費標準是什麼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城鎮供熱服務》中規定:
第五條第一項 供暖溫度
在正常天氣條件下,且供熱系統正常運行時,供熱經營企業應確保用戶的卧室、起居室內的供熱溫度不低於18℃。
注1:正常天氣條件指各地建築物供暖系統設計時限定的室外日平均氣溫,具體依據GB50735-2012中附錄A「室外空氣計算溫度」的規定執行。室外日平均氣溫以專業氣象部門發布的數據為准。
注2:可自主設定、調節室內溫度的除外。
注3:已實行熱計量計費的熱用戶按已簽訂的供熱合同約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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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實施下列危害供熱安全的行為:
1、在規定的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修築建築物、構築物。
2、在規定的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范圍內堆放物品,或者進行挖掘、取土、鑽探、打樁、埋桿、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業。
3、向供熱管溝內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業廢液、垃圾。
4、擅自接入供熱管網。
5、擅自在室內採暖系統上安裝危害系統安全的設備。
㈢ 一百平米的房子在縣城,一年的物業費和取暖費大約需要多少錢交了買房款等收房時還需要什麼費用
條件太少,無法細說。給你個數據,你分析下吧: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的商品房版,物業費1.8元/平米,一權套100平米的房子,一年物業費就是2160元,取暖費30元/平米,一個供暖季就是3000元,合計5160元。當地就是減半徵收,還得2560元呢。
由於各地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物業費當然也就不同了,但也不會低於0.5元,估計在1元左右,供暖費是當地統一價。
購買新房,除了交付購房款以外,還需繳納契稅,印花稅,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
契稅:90平米以下1%,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
印花稅:0.05%
公共維修基金:2%,或按每平米多少錢來收,舉例:塔樓150元/平米,板樓100元/平米
還有測繪費,交易費,房本工本費等小錢
㈣ 新房不去收房,物業費和採暖費也要交嗎
要交。
你不住,物業的公共區域服務沒停。比如日常清運垃圾、路燈壞了維修,車場打掃,花園綠化、日常安全巡邏……這些都不會停,而且都需要開支,不會因為單一業主不在此處居住就不收了,如果可以不住就不收物業費了,那大家都想辦法開個不在此居住的證明,那麼物業公司就癱瘓了,緊接著小區公共服務也就癱瘓了。
想想垃圾滿地的停車場、雜草重生的花園、外圍欄桿破損,一到晚上就烏漆墨黑的小路、停運的電梯、失靈的防火器材……住在這樣的高層建築環境里不覺得很可怕嗎。。
所以買了房住不住跟交不交物業費沒關系。
㈤ 暖氣費和物業費怎麼算,要單獨交嗎
一、暖氣費標准:
1.國家規定,尚未安裝取暖設備的可以不用繳納取暖費,專但屬是一般統一管理的小區,會統一安裝。
2.取暖費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區規定的費用來算,和物業費一樣,只要房屋產生相關費用,不管住戶是否居住,都要繳納。
3.一般暖氣費不同地方的價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樣,以月為單位、以季度為單位、以年為單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氣費是按照房屋面積徵收的。每個月每平方米的價格也不是很高。
二、物業費的數額也會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它是根據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實行明碼標價,也會隨著不同的物業性質與特點來實行調節數額,目前大部分小區物業費用也在1塊/平方米的范圍之內。
㈥ 新房沒拿鑰匙,需要交暖氣費和物業管理費嗎
物業費是從你收房那天開始計收的,你住不住都要交(各地對空置房的物業費徵收,政策有差異)。
供暖費,集中供暖的房,住不住都得交供暖費。獨立供暖的房,是自己燒,不使用當然沒有費用了。
㈦ 新房還沒拿鑰匙,要交暖氣費及物業費嗎
通常首次繳納暖氣費和物業費的時間應該是在開發商通知你驗房那天,但前提是開發商必須將房屋內所有情況向你驗收完畢,你書面簽名認可並繳納完公共維修基金和國家規定的稅費,同時你拿到鑰匙後,才有交暖氣和物業費用的義務的。
㈧ 新房交房第一年一定要交取暖費嗎
新房交房第一年是需要繳納取暖費的,但是如果沒有收房辦理入住,則取暖費由開發商承擔。
以遼寧省為例,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二條 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供熱價格和計費辦法收取熱費,並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製的專用票據。供熱單位不得以分戶供熱前單位拖欠的陳舊熱費等理由拒絕供熱。
第二十三條 用戶應當在供熱期開始前或者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交納熱費。用戶未與供熱單位簽訂供用熱合同,但已形成事實供用熱關系的,用戶應當按照規定交納熱費。新建建築供熱設施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不得暫停供熱。未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己辦理入住手續的房屋,由房屋購買人承擔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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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十九條 在供熱期內,除不可抗力和用戶的原因外,供熱單位應當保證用戶的卧室、起居室(廳)溫度不低於十八攝氏度,其他部位的溫度,應當符合設計規范標准要求。非住宅供用熱雙方對供熱運行期限、溫度標准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約定應當符合國家標准和規范。
第二十條 具備熱計量收費條件的建築,供熱單位應當實行熱計量收費。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熱費。未實行熱計量收費的用戶,按照供熱面積收費標准交納熱費。供熱價格和計費辦法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供熱等有關部門制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