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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房對照表

發布時間: 2021-10-06 04:05:29

A. 購買精裝修的房子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首先,空氣質量很重要。因為精裝修的屋子所有的裝修材料都是開發商采購的,業主沒有辦法監控到。所以,對於所使用的材料一定要特別小心。

所以在交房的時候,最好是戴上一些檢測工具,對屋內的空氣質量進行檢測。最好是事先上網搜索一下,空氣質量怎麼樣才是達標的。這樣才能夠從容應對開發商。

第四,除了自己屋內,對於屋外的一些東西也要特別留心。包括公攤部位,樓梯間,綠化等等,這些也都要看過一遍。不要著急驗收確認,否則簽字後就很難再改變了。

B. 那位高手詳解一下商業貸款,買房都需要那些手續費按什麼比例收取在此非常感謝!!

1、買房談判十五招

(一)替自己留下討價還價的餘地。如果你是買主,出價要低些。不過不能亂砍價,砍出的價格務必在合理的范圍內。

(二)讓對方先開口說話,讓他表明所有的要求,先隱藏住你自己的觀點。

(三)讓對方對重要的問題先讓步,如果你願意的話,在較少的問題上,你也可以先讓步。

(四)讓對方努力爭取所能得到的每樣東西,因為人們對於輕易獲得的東西不太珍惜。

(五)不要讓步太快,晚點讓步要比較好些,因為他等待愈久,就愈會珍惜它。

(六)同等級的讓步是不活要的。例如對方讓你60%,你可讓他40%,如果對方說你應該讓我60%時,你可以說,我無法負擔來婉拒對方。

(七)不要作無謂的讓步,每次讓步都要從對方那兒獲得某些益處。

(八)有時不妨作些對你沒有任何損失的讓步。

(九)記住「這件事我會考慮一下,」這也是一種讓步。

(十)如果你無法吃到大餐,便想辦法吃到三明治;如果吃不到三明治,至少也要得到一個承諾。

(十一)不要掉以輕心,記住每個讓步都包含著你的利潤。

(十二)不要不好意思說「不」。大部分人都怕說「不」,其實,如果你說了夠多的話,他便會相信你真是在說「不」。所以要耐心些,而且要前後一致。

(十三)不要出軌。盡管在讓步的情況下,也要永遠保持全局的有利形勢。

(十四)假若你在做了讓步後想要反悔,也不要不好意思,因為那不算是協定,一切都還可以重新來過。

(十五)不要太快或者作過多的讓步,以免對方過於堅持原來的價格;在談判的過程中,要隨時注意對方讓步的次數和程度。

2、注意的問題:
除了地段,嘈音,戶型,開發商有沒有五證(這些當然包括有沒有升值的潛力了)
物業管理更是不容忽視的,還要挑選」性價比」最好的。
1,建築商的信譽.買新房會面臨一些風險,比如:建築商破產失蹤,追討無門;交房期一拖再拖,甚至取消合同;交房貨不對版,質量合要求等等.
2,不要被建築商的樣板房所迷惑.要知道那種美侖美煥是用鈔票貼出來的.在樣板房中要感受的是結構是否合用,大小是否合適.要計算update所需的花費.

3,建築尚都喜歡用自己的購房合同,裡面條款的主要保護對象是他自己.請房地產經紀和律師才能對買房者自己的權益更有保障.

4,新房檢驗必不可少.新房的檢驗側重在室內.驗房師會檢查是否有未完工,缺漏和質量問題.會對新房的設備,管道系統,通風系統,採暖保溫系統進行全面檢查,並會在完工接收證書和保修證書上詳細記錄.還會告知新房的一年,二年,七年保修的內容.所有的這些記錄是與建築商就未完工事項及質量問題進行交涉的依據.

5,許多建築商不容許在新房交付前公開轉手出售.要考慮在新房建好前如果自己的工作,家庭情況有變化而要採取的措施.對買新房進行投資的,更要注意炒賣樓花的可能性.

6. 選擇有經驗的經紀, 新房不講價, 有人幫助, 何樂不為!
1、會看項目 對於開發商精心選取的這個園、那個苑,不要被迷惑,就當它是1號房、2號房,千萬別主觀或被誤導以為某某花園,且一定是花園。

2、會看地理位置 所有房地產廣告都會畫個位置示意圖,越畫越藝術,彷彿個個毗鄰
江湖、山川。其實,可能差幾十里路,您只有對照坐標,在真正的地圖上查找,您才會知道這樓盤的真實位置。

3、看清價格 購房人應弄明白是均價還是起價。如果是起價,是樓盤房屋的最低價格,而實際價格,會因樓層、朝向、戶型以及施工進度而增加。當然沒有人買時,樓價也會下調。

4、會分辨外觀圖您得將漂亮的外觀圖看清楚,是實景圖還是效果圖,千萬別將後者當前者,效果圖是電腦擬制的,別當真。否則,您會失望的。

5、別迷戶型圖 戶型圖對購房人有吸引力,但是您別被它迷住,得親自去看看。因為有的戶型圖比例明顯不當,感覺上會比實測中空曠得多。

6、了解開發商 購房人看房地產廣告時,一定要了解開發企業或其他參與項目單位是否值得依賴。不了解別輕易購房。

7、別被優惠迷了眼 目前房地產廣告中都登有項目的優勢與優惠,卻從來看不到該項目的弱勢與弱項。您得想想是真是假,別被什麼「機不可失」之類的字眼所迷惑,更別為各種名目的優惠而心動。

8、資質證號很重要 如果廣告中沒有資質證號,只說保證產權您可別買。授予產權是一種政府行為,開發商的口頭「保證」是不可靠的。

9、仔細看按揭,算算可合算 購房人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選擇付款方式,很多廣告中都會標明按揭哪家銀行、多少年、幾成,您向專家咨詢一下貸款政策和知識,然後仔細算算,哪種方法合算。

10、其他 別忘廣告中還有綠化、物業、保安等許多承諾,您在簽合同時,更別忘了這些內容。連連
2、購房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作為購房者來講,是老百姓一生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說先得安居才能樂業,所以,對於老百姓來講買一套稱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但是在購房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不時在報紙或者其他的新聞媒體上有所披露,其實,很多問題應該說是如果購房者比較謹慎,對於購房的知識比較了解,很多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個人在購房中,大體上分三個階段。

第一,購房前的准備,購房者首先應該慎重的選擇一個物業的項目,就是你准備購買什麼樣的房子,首先應該考慮它本身所處的地理位置、戶型以及它周邊的環境,非常重要的一點應該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一個了解,就是說在購房前購房者應該對你選擇的物業項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對開發商的資信進行了解。後面我會講開發商的資信應該從哪幾個方面講。

第二,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這里包括簽訂補充條款。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和商品買賣合同的時候,應該注意到查驗五證,我後面會講什麼叫五證。交付定金,簽訂認定書,選擇付款的方式,簽訂商品房買賣的合同,再交付購房款,辦理銷售或者叫預售登記,這是購房中的第二個階段。

第三,交房和辦理產權登記,就是開發商在辦理完登記後,簽收「兩書」,接受物業,申領產權證。

具體講,涉及到一些法律問題。

第一,如何閱售樓書。售樓書通常是開發商所做的宣傳廣告,在閱讀售樓書的時候,首先要注意售樓書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預售許可證,這是對開發商資質衡量的一個重要標准。為了確認預售許可證的真實性,一個是可以通過在互聯網上查詢、核對,核對這家房地產開發商是不是名副其實的,是不是有預售許可證。其次,可以根據自己的要求審核售樓書的外觀圖、小區整體布局圖、價格、地段、房型、規劃配套、優惠條件以及投資者等信息,決定是否購買。閱讀中要明確售樓書中廣告的信息,有些開發商會採用一些比較模糊的方式說明,比如說多少多少分鍾的車程,10分鍾的車程、5分鍾的車程來說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適、優越,那這5分鍾車程和10分鍾車程的伸縮性就非常大了,你是開的小轎車還是公共汽車,是什麼時速的,所以用幾分鍾的車程確定地段的位置,這已經被國家工商局認定為是違法的廣告。可是,往往在售樓書中都有這個,我們應該特別注意。

怎麼保證售樓書的內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樓書之後確實非常感興趣,但是又怕最後買了房子以後,不象售樓書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麼辦?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要從法律上確保售樓書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樓書的內容明確的寫到後面的商品房銷售合同中,這是法律規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認定售樓書中所描繪的物業的美妙環境,這么好的戶型、這么好的地段,想確保、約束開發商一定要按照售樓書中說的履行它的義務,就把售樓書的內容向開發商提出寫到合同中。這樣的話,一旦開發商沒有按照售樓書寫到商品購銷合同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他就要承擔責任。

在售樓書驗完以後要簽訂認購書,要交定金,提醒購房人要注意,認購書里的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是一個專門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於對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擔保作用,並有特定定金的規則,它有特定的法律內涵,叫做給付定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訂金不是對合同起擔保作用,它只是起擔保作用,叫做給付訂金的一分不履行債務的可以要求返還訂金。所以,在認購書中寫的定金一定要分清是哪個「定」(訂),因為有不同的法律概念。通常房地產開發商在認購書中有這樣的條款,買房應該在簽訂認購書多少之日起買房,否則的話不給退還。

建議,購房者在簽訂認購書的時候,將這個條款改為買房應當在簽訂認購協議之日起多少日之內前來與賣房商談正式合同,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予退還。這樣對購房者應該是比較有利的。

認購書簽訂了之後在多少日之內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買賣合同,簽訂買賣合同就應該非常慎重的對待,因為買房人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買賣裡面。一旦將來和房地產商發生糾紛,購房合同是解決雙方分歧的最主要的根據和憑證。所以,在簽定合同之前,購房者需要仔細審查開發商的資格和「五證」,如果是現房,根據規定發展商已經不需要辦理銷售許可證了,而應當改為辦理大產權證的審批手續,去產權登記部門進行登記。辦理房屋產權證一定要看清發展商銷售的房子是否包括你所要買的房子。

五證,一個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叫「五證」。其中前兩個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核發的,開工市是由市建委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由市土地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核發的。

那麼怎麼樣看待「五證」?交給您一種方法,這五證最主要的應該看兩證,一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一個是預售許可證,這兩種要核發,看準確了,一般原則上就沒有問題,特別是預售許可證。特別要提醒的是,購房者在查看五證的時候一定要看原件,復印件很容易作弊。簽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預購的房屋是不是在預售范圍之內,以確保將來順利的辦理產權證。

買完房以後還要查驗或者叫驗收「兩書」。什麼是兩書呢,兩書是開發商在竣工驗收合格時通知購房者入住之後提供的兩份法律文件,一個是住宅質量保證書,第二是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通常包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登記,在使用年限內承擔的保修責任,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件的保修期,比如說防水是三年,牆面、管道滲漏是一年,牆面抹灰脫落是一年,地面大面積起沙是一年,包括供熱供冷系統等設備,衛生潔具、開關等等。其他部位或者部件的保修時間可以由房地產開發商和用戶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通常應該包括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託監理單位、住宅的結構類型、裝修裝飾注意事項、上水下水、電、燃器、消防等設施配製的說明,以及門窗類型使用事項,配電負荷,承重牆、保溫牆、陽台等部位需要說明的問題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生產廠家另有說明書的,應附於住宅使用說明書里。

也就是說一個房屋完整的法律文件在購房的過程中應該查驗五證,同時收房子的時候應該有兩書。還有更重要的是產權證,拿到產權證,整個購房所有的法律文件就應該算齊備了。

在購房的過程中還涉及到一個問題,在有些情況下,在什麼情況下簽訂房屋的限售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簽訂預售合同。限售合同是你想買的房屋已經竣工驗收並交付使用了商品房,這個時候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是房地產的限售合同。如果你購買的房子尚未竣工驗收,就是期房,這個時候簽訂的是房屋的預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建築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值。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建築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建築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所以,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注面積,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在購房過程中,怎麼處理面積的誤差呢?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於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麼辦、少了怎麼辦都可以約定。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么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還有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合同中,通常裡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合同里,開發商對於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後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准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於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所以,建議購房者對於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後,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我免責。

還有一個基本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是跟誰簽訂?很簡單,簽訂購房合同,應該是跟房地產開發商簽定合同。但是,目前有一些開發商常常委託一些中介代理公司負責其銷售活動,中介代理公司不能沒有開發商的簽字而與購房者直接簽訂買賣合同,就是說中介公司不能以他的名義簽定合同。簽定合同的時候我們應該把握住是開發商,而不能委託中介公司,以中介公司自己的名義簽定合同。再一個提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注意有一些比例數字。比如說違約金是千分之幾還是萬分之幾,還是百分之幾,這些比例數字,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注意,稍微差一個百分數,很多東西就差很多。

在買賣的時候一個是簽訂認購書,第二個簽訂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有一個補充協議,這個補充協議往往是房屋購買合同里沒有約定的事項通常在補充條款里進行約定。需要提醒購房者注意的是,補充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它約定的事項比房屋購銷合同里約定的還重要,因為補充條款是根據不同的項目的不同具體情況來約定的。所以,在補充條款簽訂的時候應該把握幾個問題。

第一,應該明確的把售樓書和其他廣告的內容寫進補充協議里去,這是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的一個很重要的方式。

第二,明確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的時間。因為購銷合同里通常沒有說多長時間把產權證辦下來,這通常在補充條款里約定。

第三,要明確按揭辦不下來的話,雙方的責任。現在買房通常需要按揭,確實有的情況下按揭沒有辦下來,沒有辦下來的原因比較復雜,有購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銀行方面的原因,也有一些是綜合的。要明確,如果按揭辦不下來,雙方各自的責任是什麼。

第四,明確關於公攤建築面積。現在面積爭議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積的分攤問題,而且有些開發商經常在公攤上做文章,所以要和開發商約定清楚,不僅要有一個籠統的公攤面積的數字,而且要約定公攤的是哪一部分,要確定公攤的位置。現在有很多贈與這個,贈與那個,實際上有的時候是公用的面積。

第五,應該明確裝修標准。以後逐漸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精裝修,那麼就必須對裝修的標准明確。比如說裝修的標准不要籠統的想使用進口材料、高級材料等這種不明確、含糊的表述,一定要明確使用什麼品牌,甚至包括顏色等。

第六,明確退房的責任。購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後,經常拿出一些資金裝修房屋,比如說買家電什麼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必須寫明開發商是什麼樣的責任,寫名在確定的日期內把開發商退還,甚至包括銀行的利息、罰金等。

最後,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是否需要聘請律師。在商品房的買賣中確實涉及到很多專業方面的法律知識,普遍的購房者很難一下子了解熟悉這些問題,因此為了減少風險,預防買賣合同中的陷井,建議購房者在購房的過程中聘請律師,把相關的事情請律師辦,雖然要支付一些費用,但會降低風險。

看房選房請參考:
合同簽訂請看: 這個問題可復雜了。要慎重啊! 要想把這些問題寫入合同難度不小。

簽約注意事項:
1、 會所同時使用。否則罰款;
2、 大堂規格
3、 廣告做附件
4、 樓層描述說明
5、 保證多久產權證到手
6、 所有涉及到的證件復印附上
7、 簽字人委託書正本副本
8、 查《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9、 要求查附上面積測定證明
10、 審查開發商的資質、銷售資格
11、 地上物的排他權、房屋結構、戶型、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價款及付款期限、房屋及產權證書的交付時間、質量條款、保修責任等關鍵內容更應審慎對待,
12、 如果打算採用向銀行貸款按揭的方式購買期房,應當考慮到貸款不成的情況,因為銀行在放貸前既要審查樓房的建設情況、也要審查貸款人的資信和還貸能力。因此,事先在補充協議中約定貸款不成時買賣契約可因此解除,可以省去很多麻煩,購房人不會再為追索已付的首付款而耗費精力。
13、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含3%),據實結算房價款;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方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14、 雙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15、 中心花園面積、泳池確認入合同
16、 查五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土地是否出讓、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1.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證明開發商已合法取得該土地的使用權,並交納了土地出讓金;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該房屋的規劃已取得規劃部門的許可;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允許在該土地上進行該項目的開發建設;
4.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允許該項目的工程進行施工建設;
5.銷售許可證,允許銷售該房屋.
開發商證明上述五證是真實有效且未經修改的最後版本,任何修改都必須即使通知我方,我方保留權利。
17、 比如要看土地許可證上有沒有註明土地已被銀行抵押、預售許可證上包不包括房地產商正在出售的房屋,並且還告誡買房人只看「五證」不夠,還要了解房地產商有沒有資質、了解小區的整體規劃、了解要買的房是否已被房地產商抵押…證實無抵押
1.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和預售管理辦法及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都沒有提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查這個許可證列明的規劃建設單位是可以申請更改的,通過看此證和查規劃並不能保證買房人所買房屋的規劃環境不會改變。
2.有預售許可證沒有土地許可證售房的不止一兩家,按建設部相關規定和合同示範文本,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的就可以出售。批准文件真偽和有效性,普通買房人更難辨別。
3.按我國抵押法的相關規定,有抵押的不等於不能轉讓(出售),經抵押人同意,被抵押物一樣可以轉讓(出售),在實際操作上房地產商將土地抵押換取貸款對加快房屋建設不一定是壞事,沒有周轉資金,房子遲遲蓋不起來,對買房人不同樣是風險?
4.房地產商超許可證面積銷售並非從房號上就一定能看得出來,最近北京某小區的面積糾紛實際上是房地產商在公攤上做手腳,所有房號都包括在許可證范圍之內,當時從許可證上很難看出破綻。
5.沒有強制性法規要求房地產商在售房時必須向買房人出示「五證」正本,售樓人員經常給買房人出示的都是影印件,如果房地產商在影印件上做手腳,買房人還是防不勝防。
鑒於以上分析,筆者認為買房人保護自己的方法只能從合同入手,將風險「轉嫁」給政府,和房地產商的合同在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中約定清楚:「第一次付款時間為合同在政府做完備案登記後__天內。」這樣所有查證手續都由政府完成,將來出什麼問題也由政府負責。目前法院判定合同是否為有效合同的惟一標準是合同有沒有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登記,銀行能否給買房人發放貸款的前提同樣也是合同有沒有在政府主管部門備案登記。對於居住環境特別關心的買房人則最好從合同的補充協議入手,要求房地產商註明光照、房子間距等條件,這比去查將來可以變更的規劃來得更實際一些
18、 用電負荷
19、 道路不得收費
20、 環保家裝無異味
21、 產權年限
22、 房產允許抵押、置押
23、 垃圾何處處理
24、 萬分之一違約款太低
25、 按照合同約定及法律規定,收房時一定要查看相應的法律文件(一表二書等),避免因入住行為造成既成事實給自己帶來被動。
26、 確認樓層和樓號的描述
27、 開發商對贈送的產品質量負責。
28、 要開發商承諾工程進度便於破產前打官司
29、 可否寫兩人所有,開發商對產權不得抵押
30、 印花稅雙方出
31、 土地使用稅

C. 毛坯房的驗房標准

現代人購買的房子大多屬於商品房,商品房可以買賣流通貸款者,權益比較好。在購買商品房的時候,由於房子還在建造的過程中,無法第一時間入住,所以很多業主都需要等待一段時間,等交房了後再搬去入住。等房子建造好了之後,業主還需要對房子進行驗收,發現商品房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問題比較大的時候可以拒絕驗收。那麼,商品房驗房標準是什麼?



商品房驗房標准

1、全部外飾面,包括陽台、雨罩的外飾面應按設計文件完成裝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設施、各種管道(給、排、雨水、暖、熱)、電氣設備(配電箱、櫃、盤、插座、開關、燈具等)等都應按設計文件完成全部裝修,並按規定完成各種測試項目。

3、各種管道還應進行通水、試壓、通球試驗和暖氣熱工調試等驗收工作。

4、屋面工程項目進行蓄水、淋水試驗。



5、戶門以內各房間採用預制樓板或現澆板頂棚的,應做到不抹灰、用膩子找平,達到板縫密實、無裂縫,裝修如何更省錢?上家裝網,免費設計預算報價。接搓平順無錯台,表面平整、色澤基本均勻、線角順直。戶門以內各房間基層地面混凝土應做到表面平整、壓實,達到粘結牢固、無裂縫。

6、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地面應嚴格按照防水層、保護層的建築要求來規劃,在驗收時應進行兩次蓄水試驗,做到無滲漏。

7、地漏與泛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達到不倒泛水,結合處嚴密平順,無滲漏。

8、各種房間水泥地面基層標高,應考慮預留再裝修時的高度尺寸要求。



國家驗房標准

一.國家驗房標准規定,房屋住宅層高≤2.80m;

二.卧室、起居室的凈高要求為≥2.40m,其局部凈高≥2m。

三.當房屋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為卧室使用之時,其一半面積的凈高≥2.10m,二其餘部分最低處高度不應≥1.5m。

四.廚房的凈高≥2.20m,衛生間、廁所、貯藏室的凈高≥2m。



五.當房屋的衛生間、廁所內採用蹲式大便器之時,其蹲位處地面距離上部存水彎的凈高≥1.90m。


商品房驗房標準是什麼?驗收商品房的時候要牢記相關的標准,特別是第一次買房驗收房子的業主,如果不在驗收房子的時候將所有的事情給弄清楚,日後房子出現任何問題,都需要自己去承擔的。要是自己不懂得商品房驗收的話,在驗收的時候可以將它委託給專業的人才,目前土巴兔裝修網上面就可以找到各類驗收房子的人才,有需要的人可以來看看。

D. 二手房買賣合同約定以公證形式交易此房是什麼意思

二手房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注意交易主體從事二手房交易的資格是否符合。如賣方是否有房產證,產權是否清晰;還沒有拿到產權證的現房不能買賣;若是期房出售則必須由開發商作出擔保等。同時交易前,作為買方,可要求賣方提供房屋的權屬證明文件、身份證明及相關證件,並到所屬房地產交易中心查驗房屋的權屬登記情況。只有對交易主體的資格進行審查和判斷,獲得確認後,交易才可進行。 二、注意交易房屋的評估價是否正確,真實。在這個環節中存在的風險,就是對房屋評估價偏高或偏低,有些評估價含的水分很多,就容易造成評估價的不真實。有些中介試圖低價收入、高價賣出,是導致與房屋市場價值偏離的主因,而這必然將直接影響買賣雙方的利益。這里介紹一個簡單的估價辦法,二手房價格應為周邊區域新建商品房市價的2/3左右,過高價格買入者,將存在貶值的風險,反之,平價或低於此價買入者將有利可圖。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應委託信譽良好、具有市房地局頒發的房地產評估資質證書的專業評估機構估價,必要時還可要求出具評估報告,作為實際售價的依據。 三、二手房質量上的瑕疵。購房者應當在買房時注意檢查住宅本身的質量,如是否存在漏水、牆面開裂、下水道堵塞、水壓電壓不足等情況。相鄰關系也十分重要,應當詢問一下鄰里之間是否存有公用面積糾紛等矛盾。此外,原居住人如果存有過於復雜的社會關系也可能給購房者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四、簽訂買賣合同的注意事項。現在還有為數不少的交易者因對交易合同的作用不予重視或不熟悉,導致交易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不明而引發了爭議,甚至發生交易一方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情況。交易者應該懂得,二手房交易是一項專業性很強且頗為復雜的過程。交易雙方在交易前及交易過程中,如自己覺得把握不大,最好是能得到房地產專業人士和律師的指導,也可委託具有良好聲譽的、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房產中介機構進行交易,從而免去諸多不必要的煩惱和奔波。 五、其他的一些限定因素。例如:①房產有承租人的,買房應注意到該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②購買後准備用作營業或辦公的,應注意房產權證上的房屋用途限定。③在房產證上除了買房者還有其他財產共有人的,應先確認買賣行為是否徵得共有人的同意。④要注意二手房是否存在未繳清的公用事業費、物業管理費等其他費用。 二手房安全交易注意 第一階段心理准備 針對目前尚不規范的房地產中介市場,是自己成交還是找有資質、信譽好的房產中介公司?如果自己找客戶,首先您要有閑暇的時間;其二,您要有比較專業的房產及法律知識;第三,要有較好的心態及耐性。因為討價還價的過程可能漫長而艱難。 不如找一家中國公司試一試。但是找中介公司要注意:有無資質、信譽是否良好、操作是否規范,可打中國咨詢一下,看看報價及公司的服務態度,也可親自上公司實地考察,或問問周圍已賣房人對中介公司的評價,最後您再選一家公司中國。 想賣中國錢?這是業主最關心的問題。如何確定房屋價格,應給自己的房產做個評估。 第二階段市場考察 看看您的房產所在的區域,周邊環境(包括文化、體育、醫院)及生活配套設施是否完善,道路交通狀況是否良好。 房屋建成年代、小區環境、房屋結構、朝向、樓層,都是影響房價的原因。業主應了解自己房屋優劣勢,才可達到自己理想的預期價值。 第三階段房屋交易 賣房者均希望盡快將房子賣掉。故而往往找多家公司,各家公司都帶客戶看房,其間,有各公司業務員,有想甩掉中介的買房人,同時不乏別有用心的不法之徒。房主是天天陪同看房,討價還價,中國不斷,精神高度緊張。建議賣房人先考察一下公司的聲譽,與中介公司簽訂好中國協議,然後中介公司會派專人負責,有針對性地向客戶推薦房房,組織看房,盡快地尋找買方,同時幫助辦理過戶的相關手續,省去了賣房人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安全可靠又快捷。 第四階段物業交割 正常情況下,房子交接完畢,房產登記過戶後當日,您就應該拿到全部售房款,如果您不能按時交房,則根據情況,暫扣部分房款,待交房時付清,付款時間在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很多賣房人可能想賣房子拿到房款就完事了,其他與我無關。殊不知,如果買方故意不交供暖費、物業費,也不與對方簽訂相關合同,這時收費部門往往找原房主,尤其是原產權單位,弄得不好,還會影響您的聲譽。如果尋找一家中介公司,則會省去這些麻煩。 房產買賣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房屋 也就是經濟法律關系中所講的「標的」,即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所售房屋必須是屬於賣方所有,倘若是與他人共有房產,必須徵得他人的同意才能轉移產權、出售房屋。在售房條款里應包括房屋的數量和質量。在數量上應明確計量單位,在質量上應明確房屋是高層建築還是多層建築、或是平房,以及房屋座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房屋的層次、房屋的朝向、房屋的面積等等。另外,對於房屋的環境、配套設施以及物業管理都必須明確清楚。此條款可採用以下格式:「乙方購買甲方座落於___市___街___巷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築面積為___平方米。」 (二)價款 價款是一方當事人以貨幣形式支付對方房屋的代價,是買受人最主要的義務。它既是房產買賣合同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也是房屋面積、房屋質量的價值表現。在合同中應明確支付貨幣名稱、單價、總價以及付款方式。例如預購房屋按暫定價先付房款40%,其中10%為定金;待房屋建成一半時再付30%;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後按實際售價結清尾款。如是現房交易,可直接採用「乙方所購房產的交易價格為___元」的合同式即可。對於 廣告售房也要進行逐一核算,切不可輕信廣告價格。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式 主要是指房屋支付的日期和交付手續,房屋價款的支付日期和支付辦法等等。例如,房價是現鈔支付還是支票支付,是在出賣人所在地支付,還是在買受人所在地支付,都應規定清楚明白,切忌模稜兩可。此條款一般採取的格式是:「乙方應於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產款項(如是匯款,其交款日期以匯款時間為准)。乙方面交給甲方現金__元,其餘 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匯款地點、收款人匯給甲方。」 (四)產權登記 這是買賣雙方在售房過程中的過渡橋梁,也是購房最重要、必不可少的一環。如果不辦理產權登記,房產轉移在法律上也就沒有效力,日後如發生產權糾紛,將對買受人產生不利,帶來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合同中應明確產權登記時雙方的職責分工、產權登記的時間以及有關費用等。此條款在購房合同中的格式參見本書附錄之《商品房購銷合同》標准本文第19條。 (五)稅費負擔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應負擔的稅費。產權過戶登記費、印花稅、契稅及其他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費用,由買方承擔。採取的格式為:「甲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權應徵收甲方的交易額的__%的交易費;承擔公證費、協議公證費。乙方承擔房產交易中房產權應徵收乙方的交易額的__%的交易費;承擔房產交易中國家徵收的一切其他稅費。」 (六)房屋基地使用權 我國的《憲法》和《土地管理法》對此作了明確規定:房屋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集體,當事人無權通過房產買賣獲得房屋基地所有權,房屋所有人對其基地只有使用權。同時,房屋所有人還必須服從城市建設規劃的要求,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此條款可在產權登記時進行附加說明即可。 (七)違約責任 即違反合同的責任,是指合同的當事人違反合同所引起的法律後果。合同訂立後,當事人應當按照訂的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由於主觀或者客觀原因,仍不可避免地存在著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情況。當事人訂立合同以後沒有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叫做違約或違反合同。在購房合同中,賣方不履行合同的主要表現有: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賣方出賣的房產,在產權上存在暇疵等等。買方違約的主要表現有:不按期支付價款;無正當理由不受領賣方交付的房屋等。買方或賣方因違約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有:強制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此條款採取的形式為:「乙方必須按期向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的違約金。甲方必須按期將房產交付給甲方使用,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部分房產款__%的違約金。」 (八)其他款項 主要還應包括合同主體,公證以及一些附加說明等。合同的主體就是指能夠參加合同定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合同當事人。購房合同中應對合同主體加以說明,其格式為:「甲方是__、__、__共__人,委託中國人____即甲方代表人。乙方是___(某人或某單位),代表人是___。」對於經過公證的合同在合同中以「本合同經國家公證機關___公證處公證」的形式加以說明。最後合同中還應說明:「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產權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房產管理局、公證處各一份。甲方__、乙方__、代表(甲方)____(簽名)__、代表(乙方)__、簽名__、地址__、中國 ___」以及年月日等。 手續欺騙的主要花樣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甲地手續用於乙地房屋的銷售。有的開發商一次性取得較大規模土地,分期開發,一期在甲地上辦理了立項、規劃設計、工程開工,以及商品房預售等手續;二期在乙地開發,有關手續尚未辦理,為籌措資金,開發商利用甲地的手續預售乙地的房屋。 2.用李四的手續賣張三的房。張三與李四合作建房,以張三自用、李四進行商品房開發的名義立項。建設過程中或建成後,張三改變了自用目的,也想對外銷售自己分得的房屋,但手續不完備,於是借用李四的手續出售自己的房子。 3.避重就輕。逃避購房者對關鍵手續的審查,拿不出銷售許可證等關鍵手續,再將其他對銷售不利的文件隱藏起來,僅出示那些與是否允許銷售房屋無關的手續。如不出示立項批准文件,僅出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工證;不出示有關文件的全部,只出示有關文件的一部分;不出示出讓後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沒有),僅出示劃撥的土地使用證或用地批准文件,以此達到在購房者面前矇混過關的目的。 4.利用復印手段篡改有關文件關鍵內容。在復印過程中,把建設單位、建設位置、開發規模、用途等隨意改動,以此蒙騙購房者。 5.偽造有關文件。徹頭徹尾的騙子或個別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者,為達到騙取錢財的目的,偽造部分或全部用地、建設批准文件。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手續欺騙的花樣也會不斷翻新,但不管花樣如何巧妙,細心的購房者總會在審查文件中發現破綻。 為防止手續欺騙,購房者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求售房者提供所有可以提供的批准文件,每份文件要從頭到尾,完完整整,包括文字、表格、圖紙。各個文件相互對照,凡含糊不清的地方、有差異的地方要由售房者說清。 2.盡可能找機會到開發商辦公地點查驗營業執照、立項文件等重要手續的原件。 3.如果立項、規劃設計、土地使用權、開工等文件中,建設單位、使用者不相符或上述文件與售房單位不符,應要求售房單位明確出示有關部門涉及此方面內容的文件或有關協議。 4.了解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可權、主管內容、具體名稱(公章上的名稱)、行文格式、行文語氣,以查驗售房單位提交的手續是否真實。 5.必要時到有關部門咨詢該項目各項手續辦理情況及審批的具體內容,以求得到最准確的驗證。 二手房買賣合同文本 中國.中國/question/335135.html 購房「陷阱」全知道: 一撥又一撥的購房熱,使有的買家往往失去理智,不自覺地鑽進了不法房地產商設置的各種陷阱。虛假廣告、面積縮水、延期交房、拖延辦證等讓購房人吃虧上當的事屢屢發生,從而引發大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方面的糾紛。那麼,在實踐中,有哪些需要購房人在買房時加以警惕的陷阱? 廣告陷阱 為了賣掉房子,有的開發商往往會在售樓廣告中(包括沙盤、售樓書等)對綠化、景觀、會館、學校、幼兒園、游泳池、健身房、車位、超市、容積率、樓房間距等配套設施作美好的描述,但對於這種承諾不寫在合同里。結果當出現綠地變停車場、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開通遙遙無期等情況,買房人要求有一個說法時,開發商卻以規劃變更已經通過規劃部門批准為由,推卸責任,或以合同約定不清搪塞,消費者一般很難得到補償。 發生爭議、對簿公堂時,法官一般會以合同條款作為依據判斷是非曲直,而不完全看廣告。 銷售陷阱 國人買東西向來有跟風湊熱鬧的從眾心理,一聽說哪個樓盤觀者如潮,那些想買房的人便躍躍欲試了。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種盲從心理,有的開發商就給買房人設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誘之,在拿到預售證之前搞內部認購。內部認購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小規模、不公開地預售商品房。由於內部認購的商品房價格相對較低,對那些買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過程中,買房人認為自己得到了便宜,開發商也藉此機會籌到了資金。然而,內部認購的商品房是在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銷售的,其銷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問題,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往往無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這樣,買房人的投資就充滿了風險。 其二,製造假象,在房子數量、戶型、朝向等的推出和價格的制定上做文章。開發商的做法是推出預售房屋總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並且對所推出的單元進行精心搭配。通常是揀最差的戶型和樓層先出手,這樣一方面可聲稱那些好的單元已經「名花有主」,另一方面還可以避免這些「醜女」到最後「待字閨中」。當然,這其中也要混雜一些好房型,否則會造成目標客戶的流失。 在價格的制定上,則會根據前期所推單元的銷售情況,對其餘單元的定價進行調整。一般而言,剛開始銷售(開盤)時,開發商往往會把價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謂的「最低價」(通常是該樓盤樓層、朝向最差的一間)來吸引客戶,而一旦有客戶來購房,那個「最低價」也就不翼而飛了。在實踐中我們會看到,只要銷售現場布置以及廣告炒作成功,價格都會節節升高。 其三,大力營造現場道具和售樓氣氛。為了製造一種銷售興旺的假象,開發商(售樓人員)往往會找來一些親戚、朋友到銷售現場做「托兒」,在銷售業績示意圖上偽裝得一片紅(紅色標識代表已售單元),讓人覺得樓盤好賣、銷售興旺,從而引發客戶的購買慾望。 其四,設置定金陷阱。我們經常會碰到這樣的情況,一旦客戶看中某種戶型、表現出一點點購房的意向,售樓人員就會告訴你說這個戶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別人就會買走,要求客戶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戶說沒有帶夠定金,售樓人員就會要求客戶先交500到1000元的「小定」,簽訂認購協議書,然後要求客戶次日交齊「大定」。而一旦客戶把「大定」也交了,售樓人員也就完成了把客戶套住的任務。因為,我們看到的認購協議書經常會有這樣的條款:「如果在約定的時間內未能簽約,所付定金不予退還」。有許多客戶在簽署認購協議書後,經過再三考慮不想購買已經認購的房子,但為了避免定金的損失,就會簽署自己並不願意簽的合同,從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損失。 「五證」陷阱 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借口不出示這些文件的原件,要麼說正拿著相關文件在報批某項手續,要麼就說文本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戶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麼問題,開發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戶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戶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准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時辦理好時,乾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於購房人來說,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范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了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咨詢、了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信息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簽,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保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通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最後,要學會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復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通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症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系,以求得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