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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合同可以退嗎

發布時間: 2021-09-30 14:33:44

㈠ 房子簽了購房合同還能退嗎

您好!您在簽了購房合同之後,就意味著正式進入辦理購房手續的流程了。

根據相關規內定,一般情況容下,購房者在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可以退房並且不用支付違約金;若是因購房者違約,比如不想買、買不起或者因為個人原因導致貸款不能無法付清房款的,如果開發商同意的話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損失,當然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避免。

如果有以下這些
情況,購房者可以合理退房:

①開發商不合理延期

②房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③開發商五證不全

④房屋設計與合同不符

⑤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⑥無法辦理產權證書

㈡ 簽訂買房合同後想退房,可以嗎

簽訂買房合同符合以下條件可以退房,或者買房在賠償房總價20%違約金情況下也可以退房。

從目前的法律規定與法院審判實踐來看,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1、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房產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購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約定如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房屋交付後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退房條件。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起訴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2、法定條件,是指根據法律的規定,當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購房合同義務的,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總之,綜合起來出現下列情況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1)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形。在購房合同中,雙方當事人一般都要約定開發商交房的時間以及在超過約定期限交房的違約責任。一般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在購房合同中約定了交房時間後,購房者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此時購房者可以向開發商發出催告通知,如果開發商超過3個月還不履行交房義務,購房者就可以與開發商解除購房合同,要求開發商退房。(2)開發商在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預售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開發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經提到過,開發商在預售房屋的時候,需要取得相關部門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設部門頒發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就對外預售房屋屬於違規操作,其與購房者簽署的購房合同屬於無效合同(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對於無效的購房合同,應當恢復原狀,即購房者應當騰空房屋或者與開發商解除期房合同,開發商應當將購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還給購房者。上述情況不包括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形。(3)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從實踐上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②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在實際中法院支持的並不多,主要因為購房者對開發商存有欺詐的故意與欺詐事實的舉證比較困難。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並予以簽章認可。(4)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規劃,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和朝向,影響購房者居住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4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價款的變更。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違約責任。」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開發商在經過規劃部門批准和設計單位同意變更設計的情況下,應當書面通知購房者,告知變更設計規劃的事實。如果變更設計規劃影響到房屋的質量或使用功能的,購房者是有退房的權利的。開發商此時應當向購房者返還購房款,並且支付利息。(5)無法得到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在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者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一般的情況下,都在購房合同中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有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的,購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3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購房者未能取得銀行商業貸款,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即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開發商也應當將購房者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予以返還。(6)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另外,由於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范,一些開發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者入住多年後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對此種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並讓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7)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第(2)項規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a)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根據上述的規定可知,如果開發商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購房人是不能要求退房的,如果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但在實踐中,房屋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者很少會去選擇退房,此時選擇開發商承擔法定賠償責任會對購房者更有利,更何況是在房價上漲幅度較大的時期。(8)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生,但在外地房地產市場,開發商承建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情況時有發生。若出現上述情況,開發商是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的,亦無法按約定的交房時間向購房者交付房屋。此時,購房者可以請求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責任。(9)因房屋質量問題導致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可以選擇退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第1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根據上述規定可知,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者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的,並有權要求開發商賠償其經濟損失,其向法院提起的訴訟請求也會得到支持的。但是,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主要是指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空氣質量的或房內雜訊大,影響購房者身體健康和居住的情況等。(10)開發商把出售的房屋抵押給第三人或將房屋又出賣給第三人。如果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將房屋出售給購房者後,又將房子抵押給他人,或直接將房屋又出售給第三人,購房者在查明情況屬實後,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且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以及違約責任。

㈢ 簽完購房合同能退嗎

看合同約定,何時應該辦理手續,如果超期,你可以開發商違約為由解除合同。反之則不可以

㈣ 買了期房能退嗎

退房需要有正當的理由。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㈤ 簽了合同的期房能退嗎請懂的人進

可以的,只要房地產公司還未正式交房給你,你就有權退房,但要按合同上的賠償違約金。

㈥ 簽了合同的期房可以退嗎

一方要求撤銷合同的,違約金不超過總房款的5%

具體哪個裡面規定的也忘記了,違約金回一般已答合同約定為主,如果過高的可以請求降低,一般無理由退房違約金不超過總房款的5%。

另外,你要退房的話,建議你從幾個方面去著手:
1、看你買的房子是否存在抵押,一般延遲這么久才辦手續的估計出現資金鏈短缺,很可能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抵押,你可以去房管局問問該樓盤是否存在土地抵押或者在建工程抵押什麼的,如果存在,不好意思```有權退房,不但買受人不用支付違約金,出賣人退錢之外反倒還要支付不超過房款1倍的違約金呢。
2、看你買的房子是否存在設計變更,如果存在嚴重的影響你利益的設計變更(比如物業房加高、退後影響你出行、採光等行為),或者房屋質量嚴重問題的,可以要求退房。
3、房屋交房後1年後仍辦理不下來房產證的,有權退房,且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以上是法律規定的買受人退房情形,現實中很多見。我最近就帶領某樓盤的業主們跟開發商前期交涉要求退房,同時起訴書也寫好了,估計勝訴率97%,唯一遺憾的就是一些沖忙簽訂了合同的業主拿來的購房合同中有些條款明顯規避責任,比如說「買受人充分了解了所購房屋周圍20米范圍內的環境配套」。

㈦ 買的期房還沒交房可以退嗎

買的期房還沒交房可以退,但是同時需要看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

開發商不交房可以按照合同要求賠付違約金,超過3個月以上未交付,購房者有權退房。開發商房產證遲遲辦理不出來超過1年,可以要求退房《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預售合同範本》約定的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災害事故)以外的各種原因,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都要賠付違約金。

逾期60日以內:開發商按日每天賠付萬分之3的違約金。逾期60日以上:業主有權解除購房合同,開發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內退還已付房款,並按已付房款的5%賠付違約金。業主也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開發商按日每天賠付萬分之5的違約金。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7)期房合同可以退嗎擴展閱讀:

期房還沒有交房需要進行退房的介紹如下:

商品房買賣合同內容異於認購書內容,由於合同主要條款已經確定,合同已經成立,對未決事項雙方應繼續談判以簽訂本約。如果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與認購書條款不一致,或者商品房買賣合同條款不合理,此時買方有權拒簽,並要求返還定金,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開發商未取得相應的批准、證件。《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4條規定對商品房預售限定了嚴格的條件,其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開發商預售的前提。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進行預售,所簽訂的合同則沒有法律效力,業主有權要求退房。

2、開發商單方變更規劃。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如果開發商未經買方同意單方變更朝向、面積、戶型等規劃、設計,買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賠償金。

3、面積誤差。《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對此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如無約定,則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買受人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4、遲延交房。開發商通過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較低的交房條件(如交房條件不是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而是單項驗收合格等)進行規避。

㈧ 簽了購房合同可以退房嗎

您好!您在簽了購房合同之後,就意味著正式進入辦理購房手續的流程了。

根據相關規定,一內般情況容下,購房者在開發商違約的情況下可以退房並且不用支付違約金;若是因購房者違約,比如不想買、買不起或者因為個人原因導致貸款不能無法付清房款的,如果開發商同意的話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但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開發商損失,當然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避免。

如果有以下這些
情況,購房者可以合理退房:

①開發商不合理延期

②房屋質量存在重大問題

③開發商五證不全

④房屋設計與合同不符

⑤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⑥無法辦理產權證書